概述
2004年的《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允許航空運輸企業上浮幅度不超過基準價的25%、下浮幅度不超過基準價的45%。然而,在實際執行中,因為需求低迷和競爭激烈的原因,票價上限很少發揮作用,下限經常被突破。因此,在2013年底,民航局和發改委聯合下文,取消票價下浮限制,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票價水平。
2014年5月底國航在官網發公告稱,自2014年5月26日至明年5月26日(航班起飛日期),對部分國際航線試行經濟艙“特定區域”每次100元的有償選座。“特定區域”就是第四到第十排的靠窗、靠過道的座位。不過就在2014年6月4日,國航方面確認該業務已經停止。
民營航空海航也推出了費用高達500元的“至優座選”產品,在8條遠程國際航線上投放。其開放預訂的座位為經濟艙第一排及緊急通道中間的座位。在2014年6月5日左右,有乘客發現選購該服務被提示系統升級暫時無法提供服務。
2014年8月9日,春秋航空啟動了年度第二次機票大型秒殺,最低的機票跌到了9元,七成機票不超過200元。與此同時,國航又悄然推出“選座費”,一邊大幅降價另一邊卻是選座要加錢。
具體做法
具體來說,就是乘客交50塊錢,可以坐經濟艙11排到20排的優先選座;交100塊錢,可以優先選擇經濟艙2到10排的座位;如果你想要優先選擇經濟艙右側第一排,或者緊急出口位等大空間的座位,那就需要每座位支付高達600元的選座費用。
爭議
支持方
中國民航大學李曉津表示:儘管部分人對於從免費到付費的選座方式還不能接受,但是從長遠來看,這種細分的服務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李曉津:這個事實際上對顧客是有利的,以前曾經有一些顧客因為選座問題發生過爭執,今後我用這個有償的辦法,就可以把這個事明確下來,願意選擇自己喜歡的座位的旅客,通過付費的方式來獲得自己的選擇,就是天經地義,沒有人可以跟他有爭議。對於航空公司來講也是有利,他可以一方面增加一點收入,實際上是為減少旅客在選座位時產生的一些矛盾。同時也可以減少一些尋租行為,這些都是好的一方面。
反對方
知名律師岳屾山則認為:航空公司這一做法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公平交易權,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岳屾山:飛機上的座位,是和旅客人數是一一對應的,至於說選座位的話,我們覺得應該是有一個公平的規則來進行選擇。如果說在已經收取了票款之後,對於某些特定區域的座位的話,再額外收取費用,這一個有可能是變相的提高了機票的價格,還有一個,就是會影響到,其他這些旅客的公平權力。如果說花錢就可以選座位的話,這種規則並不一定是非常公平的規則。選座位的話,有是可能先到先得。或者說是根據自己的意願來進行選擇,但目前來講,有一些區域是沒有辦法不花錢選擇的,不付費的用戶可能就是沒有辦法來選到他想要的座位,這對於他來講是一種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