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期行
陳太丘與友期是七年級人教版語文25課《世說新語兩則》兩篇課文,中的一篇。
與人期行的翻譯
與人期行,相委而去
翻譯:和別人相約同行,卻丟下別人先離開了
相委而去:相委,丟下別人;相,副詞,表示一方對另一方的行為;委,丟下,捨棄。 而,表示修飾
陳太丘與友期的全文
陳太丘與友期行,期日中,過中不至,太丘捨去,去後乃至。 元方時年七歲,門外戲。客問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非人哉!與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 友人慚,下車引之,元方入門不顧。
譯文
陳太丘和朋友相約同行,約定的時間在中午,過了中午朋友還沒有到,陳太丘不再等候他便離開了,陳太丘離開後朋友才到。元方當時年齡七歲,在門外玩耍。陳太丘的朋友問元方:“你的父親在嗎?”元方回答道:“我父親等了您很久您卻還沒有到,已經離開了。”友人便生氣說道:“陳太丘真不是人!和別人相約同行,卻丟下別人先離開了。”元方說:“您與我父親約在正午,正午您沒到,就是不講信用;對著孩子罵父親,就是沒有禮貌。”朋友感到慚愧,下了車想去拉元方的手,元方徑直走入家門不回頭。
陳太丘的資料
陳太丘大名叫陳寔,曾任太丘(今河南永城西北三十里)長,故時人稱其陳太丘.
陳寔:字仲弓,今長葛市古橋鄉陳故村(東漢時屬潁川許縣)人。 寔少為縣吏,勤奮好學,誦讀不輟。縣令鄧邵見其聰敏過人,薦其到太學讀書。學成歸里,任潁川郡西門亭長。寔德行高尚,司空黃瓊薦其任聞喜(今屬山西省)長,到任月余,離職服喪.後任太丘(今河南永城西北三十里)長,故時人稱其陳太丘.寔為官清正廉明,黎民安居樂業,鄰縣百姓多向其轄境遷徙.沛國(治所在今安徽濉溪縣西北)加重賦稅,陳寔抗之無力,從之不甘,憤然棄官歸里。 東漢延熹九年“黨錮之禍”株連甚眾,陳寔未能倖免。受株連者有的逃避他鄉,有的請求赦免,陳寔卻說:“吾不就獄,從無所恃。”請求拘禁。並為他人承擔責任,後遇赦出獄。 陳寔在其鄉里頗有聲望,對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以德行受人尊重。遇有爭訟,多求其判正。人們感嘆地說:“寧為刑罰所加,不為陳君所短。”時值歲荒,盜賊夜入陳室,藏於樑上,陳寔發現後,並未命人緝拿,卻喚出子孫們訓斥道:“人當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惡,迫於饑寒,遂之為非,如梁上君子是矣!”盜賊聽後大驚,伏地請罪。陳寔說:“視君狀貌,不似惡人,宜克己反善。”遂贈絹兩匹,讓盜賊離去。自此許地盜賊斂跡。“梁上君子”的典故即出於此。 黨禁解除,朝廷多次徵召,陳寔辭而不就。中平四年(187年)病逝於家。大將軍何進派人弔祭,參加弔喪者三萬人,刊石立碑,謚為“文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