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鄰國君主書

致鄰國君主書,亦稱“致八國書”。 628年5月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以穆斯林國家元首身份致周圍鄰國君主的宜教書。

致鄰國君主書(Mukatabah al-Muluk Wal-Umara’) 628年5月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以穆斯林國家元首身份致周圍鄰國君主的宜教書。亦稱“致八國書”。這批國書是穆罕默德在以麥地那為首都的穆斯林國家初步形成並獲得和平間隙的形勢下發出的,628年4月,穆罕默德率領1500名門弟子從麥地那前往麥加履行副朝功課,被麥加古萊什多神教徒的武裝阻於距離麥加14.5公里處的侯岱比亞小平原,雙方經過談判,簽署了為期10年的“侯岱比亞和約”。和約的簽署,標誌著穆斯林由劣勢轉為優勢,使伊斯蘭教和穆斯林公社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從而獲得了向半島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宣傳伊斯蘭教,以擴大麥地那國家政治影響的有利時機。同年5月,穆罕默德相繼派遣使者,攜帶國書,向阿比西尼亞、埃及、波斯、拜占庭、巴林、葉麻麥、大馬士革和阿曼8國君主發出宣教書,勸他們接受安拉的旨意,歸信伊斯蘭教。致書前,穆罕默德接受同仁的建議,令人製做了一枚刻有“真宰的使者穆罕默德”的銀質印章,用以加蓋國書。
穆罕默德致八國書的內容:(1)阿慕爾·本·伍麥葉·德木里(?~675)奉穆罕默德之命致書阿比西尼亞王尼加斯:“奉至仁至慈真宰之名。真宰使者穆罕默德致書阿比西尼亞王尼加斯閣下:敬啟者,頌彼唯一真宰,聖潔,健安,至神無上之主”,“吾今勸君及君之將士,其唯奉真宰,不以他物二之,信吾之教,信吾乃受命於真宰者。今吾已忠告於君,願君納之。唯彼遵循正道者得享和平也”。尼加斯復書表示友善,但仍信奉基督教。(2)哈蒂布·本·艾比·拜勒特爾(586~650)奉命致書埃及亞歷山大王居魯士(摩高基斯):“奉至仁至慈真宰之名。真宰之僕人、使者穆罕默德致書埃及亞歷山大王居魯士閣下:敬啟者,遵循正道得享和平矣!吾以伊斯蘭教勸君,願君奉之,則君得安,真宰將賜君雙倍之賞。苟君背之,則科普特民之罪,君其負之!“有經之人啊!爾當來於爾我彼此共遵之訓:吾人唯拜真宰,吾人不以他物二之,吾人不在真宰之外互為主僕,苟彼等背,則爾等其證吾人乃順從者也”。書至,居魯士善待來使,歸時給以厚贈,但並未信教。(3)阿卜杜拉·本·侯宰法奉命致書波斯皇帝克斯拉:“奉至仁至慈真宰之名。真宰使者穆罕默德致書波斯國王克斯拉閣下;遵循正道者得享和平也!彼奉真宰,奉使者,彼證:萬物非主,唯有獨一、無匹之真宰,彼證:穆罕默德乃真宰之僕人、使者。吾以真宰勸君,願君奉之,吾乃真宰派諸人類之使者,以警活人,俾不奉道者倍受刑罰之判決。願君奉之,則君得安!苟君背之,則祆教徒之罪,君其負之”。波斯帝接書後,當來使面撕毀,以辱來使。 (4)狄哈葉·本·哈里發·凱勒比(?~665)奉命致書拜占庭皇帝席哈克略(?~641):“奉至仁至慈真宰之名。真宰之僕人、使者穆罕默德致書拜占庭皇帝席哈克略閣下:遵循正道者得享和平矣!願君奉之,則君得安!真宰將賜君雙倍之賞;苟君背之,則亞里森人之罪,君其負之!‘有經之人啊!爾當來於爾我彼此共遵之訓:吾人唯拜真宰,吾人不以他物二之,吾人不在真宰之外互為主僕,苟彼等背,則爾等其證吾人乃順從者也”。致巴林、葉麻麥、大馬士革和阿曼4國君主的國書,內容、措詞大體相同。其中唯致巴林王孟迪爾·本·薩威的書中特意提出;“凡堅奉猶太教、祆教者,當納丁賦”;致書大馬士革王哈利思·本·艾比·舍木爾·加薩尼(?~580)後,回書稱:“誰欲奪取吾國權者,吾將同誰拼到底!”哈利思終未信教。這批國書發出後,使穆斯林國家第一次同鄰國發生了外交關係,使鄰國朝野都正式得知穆罕默德本人及其所傳伊斯蘭教的真實情況,並預示了穆罕默德的後繼者們後來對外採取的一系列軍事行動(al-Maghazi),在當時產生了重大影響。 (馬忠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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