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簡介
行為解釋
所謂自費, 就是在國外留學期間的一切 費用完全由自己解決或通過在外國或港、澳、台的親友資助的方式解決。自費留學, 完全由個人或親友與外國的接受留學生的院校直接聯繫入學, 而不是經過國家統一考試而錄取入學。
自費留學應具備的條件
自費留學不受學歷、年齡的限制,凡具備條件者,均可申請自費到國外上大學(專科、本科)、讀研究生或進修。
中學畢業生、自費大學生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可持有關證明材料直接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自費出國留學手續。
大專以上的公費在校生及畢業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在國內服務一定年限或償還高等教育賠償費後均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年限:本科畢業生為五年,研究生畢業為三年,專科及成人高校畢業生為二年;償還培養費:專科生每學年1,500元,本科生每學年2,500元,碩士研究生每學年4,000元,博士生每學年6,000元。)
博士畢業研究生自費出國做博士後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養費。
除上述條件外,自費留學還應具備:第一,通過正當合法手續取得足夠的外匯資助或國外獎學金,即持有親友提供的經濟保證書(須得到所去國家的認可),或持有國外院校、科研機構或基金會等提供的獎學金或資助證明。所得外匯資助或國外獎學金,應能維持自己在國外的學習和生活。第二,應具有相當的外語水平。
如何申請辦理入學證件
國外大專院校及科研單位一般要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有:
個人簡歷。
學習成績單。
學歷證明。
二至三名專家或教授寫的推薦信二三封。
經濟保證書。
健康證明。應根據對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健康證書。
外語考試成績。根據對方要求提供。如美國和加拿大的學校一般都要求提供TOEFL(讀研究生的還要求GRE)考試成績。
自費留學手續的辦理程式及有關規定
在收到入學許可證和外匯資助證明後,如本人是在校學生或在職職工,要先向所在單位或學校提出申請,單位或學校應簽署意見。然後本人持有關材料及單位簽署的證明到當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公安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覆,發給護照。本人持護照到所去國家的駐華使、領館辦理入境簽證。
高等學校在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出國後保留學籍一年。
在國外讀研究生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如本人自願,可以轉為自費公派留學人員,由我駐外使、領館頒發“國家派出留學人員證明”,不變更護照和簽證。
自費出國留學由當地公安部門受理,在校學生或在職職工申請自費出國留學者,應由學校或單位簽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