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腦器質性精神病這是一組由腦變性、腦血管病、顱內感染、顱腦創傷、顱構腫瘤或癲癇等器質性因素直接損害腦部所致精神障礙,不包括全身性感染、中毒、軀體疾患和精神活性物質和非依賴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精神症狀可表現為意識障礙、遺忘綜合徵、智慧型障礙、人格改變、精神病性症狀、情感障礙、神經症樣表現或行為障礙。其診斷除標明主要精神症狀屬何類綜合徵外,還應同時作出導致精神障礙的腦器質性疾病的診斷。
診斷標準
一、從病史、體格檢查(包括神經系統檢查)、實驗室和其他輔助檢查,可以找到腦器質性疾病的證據;並且精神障礙的發生和病理與腦器質性疾病相關。
二、精神障礙表現為下列綜合徵之一:
1.智慧型障礙(包括輕度認知障礙和痴呆);
2.遺忘綜合徵;
3.意識障礙(包括不同程度的意識清晰度下降、意識範圍縮窄和譫妄);
4.人格改變;
5.精神病性症狀;
6.情感(心境)障礙(包括抑鬱和躁狂狀態);
7.神經症樣症狀;
8.以上症狀的混合狀態或不典型表現;
三、嚴重程度至少符合下述標準之一:
1.現實檢驗能力減退;
2.社會功能減退;
症狀表現
腦器質性精神病症狀可表現為意識障礙、遺忘綜合徵、智慧型障礙、人格改變、精神病性症狀、情感障礙、神經症樣表現或行為障礙。其診斷除標明主要精神症狀屬何類綜合徵外,還應同時作出導致精神障礙的腦器質性疾病的診斷。
臨床表現可概括為急性腦器質性綜合徵兩種。急性腦器質性綜合徵起病多急驟,病情發展較快,病程較短,損害範圍較局限,預後多良好,其病變往往是可逆性的。慢性腦器質性綜合徵則起病多緩慢。病情發展較慢,有逐漸加重趨勢,病程多持久,預後較差,病變常不可逆。不少腦器質性精神障礙既有器質性的臨床特徵,又伴有某些顯而易見器質性障礙的表現,兩者之間有相互交織、相互重疊現象。本節將介紹幾種常見腦部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