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家庭

股份制家庭

股份制家庭,指的是婚姻法新解釋的出台、房產“加名稅”引發的家庭問題,婚姻中夫妻雙方斤斤計較你占多少財產,我占多少股份。因為房產升值相當大,夫妻中擁有房產的一方更有財產優勢。

法律背景

婚姻法新解釋讓一些家庭很“糾結”婚姻法新解釋讓一些家庭很“糾結”

2011年9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自2011年8月31日起,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

婚姻法新解釋的出台,對婚前、婚後夫妻房產的歸屬問題進行了更明確的界定。“婚前夫妻一方購得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婚後父母出資為兒子買的房子,兒媳婦沒份兒”,這些撲面而來的新說法,打破了許多家庭平靜的小日子,隨後一些夫妻將婚前購買的只寫有一方名字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成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存在爭議

不少人在辦理手續時發現,“加名”並非在房產證上加上一個名字那么簡單。南京、武漢等地傳出訊息,房產由一方個人財產變更為夫妻共有財產,需要按照房產轉讓的房產份額繳納3%或4%的契稅。這意味著一套100萬元的房子更名,需要繳納上萬元的契稅。在北京、上海等地,則對婚前房產夫妻一方加名不徵收契稅,只收百十來元的工本費。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說,房產“加名”,是婚姻法新解釋出來之後引發的一個新情況。按照以前的規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結婚後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相互之間轉讓的問題,契稅上對此也沒有明確的規定。
房地產契稅屬於地方稅,地方有權根據新情況來調整政策。根據婚姻法新解釋,房產證上加一個名字,相當於50%的產權發生了轉移,徵收契稅也不能算錯。然而,這種轉移發生在夫妻之間,並沒有真實的房屋買賣交易;況且是很多人買房在前、新解釋出台在後,房產權屬上的這樣一個變動,是他們根本無法預見到的。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家庭出現房產權屬變更是可以理解的,但為此交那么多的稅,確實不合情理。

家庭問題

新生效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很大程度上杜絕了一方以“分財產”為目的的結婚行為,但同也引發了新的問題,讓很多已經步入或準備步入婚姻殿堂的女性增加了不少“危機感”。

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的已經結婚生子的林女士住的房子是老公婚前交的首付,婚後由兩人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是老公一個人的名字。在大多數家庭中,女方的付出並不比男方少。房子作為家庭最大的一筆財產,男方在份額上占那么多,林女士覺得不合理。為了心裡踏實,她打算和老公溝通後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去。
河北保定的王大媽剛剛榮升“丈母娘”,女兒大學剛畢業,就拿出多年的積蓄為女兒買了一套兩居室。女兒結婚,男方家出錢買了一套大房子,將來有了孩子也夠住了。給女兒的這套房子可以租出去,補貼小兩口家用。萬一將來婚姻發生變故,女兒也不至被淨身出戶沒著落。

調查分析

對女性來說,通過結婚獲得男方房產所有權的可能性變小;婚前自己沒付首付,即使婚後共同還款也得不到房子的時所有權。在當前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情況下,一個家庭只有一套房就顯得不夠“分”了。一項網路調查顯示,婚姻法新解釋出台後有七成的女性表示,要靠自己的能力買房子,並寫上自己的名字才更可靠。

在房地產調控越來越嚴、越來越多的城市出台“限購令”的情況下,已經有一套房產的家庭再購置房產,會遇到不少麻煩。雖然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把房子劃歸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但從“限購令”政策的角度,是按照家庭來計算擁有房產的套數的。即使是夫妻一方婚前的個人房產,另一方若要再買房,也將按照第二套房的政策標準來執行。

專家觀點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個人財產的增加,婚姻關係也面臨著新的考驗。房產之所以給家庭帶來如此多的“糾結”,主要還是因為房產在一般家庭中是最貴重的財產,加上房價上漲較快,房產升值相當大,夫妻中擁有房產的一方更有財產優勢。不過說到底,婚姻還是要以感情為基礎,房產等家庭財產分配並不是最主要的。如果雙方把家庭變成了“股份制公司”,過於斤斤計較你占多少財產,我占多少股份,那就本末倒置了。

雙語解讀

Joint-stockfamily股份制家庭gǔfènzhìjiātíng
Coupleswhodividetheirproperty,accordingtowhattheyownasindividuals.Since

thenewinterpretationofMarriageLawwasreleased,marriedcouplesstartedtohaggle

overeverythingtheyown.

(互動百科與《環球時報》英文版聯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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