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志,職志)1.掌旗幟的官。(職志,職志)1.掌旗幟的官。《史記‧張丞相列傳》:“沛公以周昌為職志,周苛為客。”《史記‧張丞相列傳》:“沛公以周昌為職志,周苛為客。”司馬貞索隱:“官名也。職,主也。志,旗幟也。謂掌旗幟之官也。”司馬貞索隱:“官名也。職,主也。志,旗幟也。謂掌旗幟之官也。”2.責任和宗旨。2.責任和宗旨。章炳麟《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吾以為今人雖不盡以逐滿為職志,或有其志而不敢訟言於疇人,然其輕視韃靼以為異種賤族者,此其種性,根於二百年之遺傳,是固至此未去者也。”章炳麟《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吾以為今人雖不盡以逐滿為職志,或有其志而不敢訟言於疇人,然其輕視韃靼以為異種賤族者,此其種性,根於二百年之遺傳,是固至此未去者也。”孫中山《軍人精神教育》第一課四:“諸君固皆曾受軍事教育者,略知軍人之職志,在防禦外侮,在保衛國家。”孫中山《軍人精神教育》第一課四:“諸君固皆曾受軍事教育者,略知軍人之職志,在防禦外侮,在保衛國家。”
古代官職
所謂官職,是指在國家機構中擔任一定職務的官吏,這裡面有職官的名稱、職權範圍和品級地位等方面的內容。科舉是以考試為主要方式的一種選官制度,與職官有著密切的聯繫。通過考試來選拔官吏,是我國古代國家制度中的一項重大發明。
官職
我國國家的產生,開始於夏代,而職官的設定是隨著國家的產生才出現的,所以講職官,也只能從夏代開始。我國古代的職官,歷代建置不同,其間因襲變革、增加減少,情況十分複雜。
我國古代職官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為夏、商兩代,前後大約一千年。(商)國君稱“後”稱“王”,手下主要官員稱“史”、“巫”。商後期王族長老稱“父師”、“少師”,對王負有輔佐之責,如箕子、比干。管理家務的臣僕稱“臣”、“宰”、“尹”等。(殷紂王在位,昏庸無道,倒行逆施,他的哥哥微子辭職隱去;他的叔叔箕子多次力諫,被罰作奴隸;紂王的另一叔叔比干,則因進諫被剖心致死。孔子說,“殷有三仁焉”。)
第二個時期從西周到春秋,大約六、七百年。國君稱“天子”、“天王”。王位繼承人稱“太子”、“東宮”。王妻稱“後”。(《詩_小雅_北山》曰:溥(p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諸侯的封地叫國,大夫的封地叫邑,王室是中央政府,而國和邑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中除王以外,三公(太師、太傅、太保)職務最高,王年幼或缺位時他們可以代王行事。以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管理軍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職,以太史為首的教育文化部門管理神事、教育、秘書、曆法等職,金文並稱之為“卿士寮”、“太史寮”。卿士之下有司徒、司馬、司空三大夫,司徒掌管土地和役徒,司馬掌管軍賦和車馬,司空掌管築城修路等重大工程。太史之下有內史、御史、太卜、宗伯、樂師等職,內史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御史掌管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祭祀禮儀,樂師掌管音樂與教育。臨時設定的輔導君主禮儀的稱“相”,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或“太宰”、“冢宰”,負責王宮警衛並教習武藝的稱“師氏”或“師”,王宮的衛士稱“虎賁(bēn)”,王的近臣稱“小臣”。地方政府設定大約與中央政府相同,不過,執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並世代相襲,只能稱“卿”或“政卿”、“正卿”,不能稱“卿士”。
第三個時期從戰國開始,一直延續地清末,時間長達兩千三百多年。此時期的特點是:①君主的地位極大地提高了,權力高度集中;②在國家機構中,巫史和宗室貴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僕和侍從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統治的地區越來越遼闊,機構也越來越龐大,職務上的分工也越來越細,變化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