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聯合社需要以下三個方面的條件:
一般條件:
1、由農民發起創立。原則上農民合作組織的設立應當由農民帶頭人發起,並有一定數量的農民同意才能創建。應當指出,實踐當中很多地方農民合作組織是由政府有關的技術部門或工商企業發起的,我們認為,在起步階段,在農民缺乏合作能力的地方,應當允許由政府部門或工商企業的等發起。
2、有合適的名稱。農民合作組織名稱應當清楚反映該組織的類型,並與所從事的專業相一致。
3、成員願意遵守加入自願、退出自由的原則,這是農民合作組織的起碼規則,也是合作精神的體現。
4、成員願意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組織的運行能夠在國家法律規定內進行。
5、有經濟責任的承諾。農民合作組織作為一個經濟組織,必須在經濟活動中承擔經濟責任,包括無限責任和有限責任。合作組織在發起成立之時,就必須對哪種責任形式由會員自己討論決定。
專業條件:
農民合作組織的設立,除要具備上述一般條件以外,還應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專業條件:
1、須由該專業的帶頭人發起創立,如養豬協會的發起人,應當是養豬農戶,而不宜由非養豬用戶發起。發起人要有一定的號召力和影響力,也就是要有“商業頭腦,菩薩心腸”,既有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又有為合作獻身的精神。
2、成員必須是從事該專業的農民,如成立養豬協會,會員就必須是從事養豬專業的。
3、生產具有一定的規模。比如某縣創建菜芯產銷合作社,就規定只有連片種植20公頃以上的農民才能入社成為社員,生產量太少,不能形成商品量,沒有參加合作組織的必要。
4、允許跨地區成立。農民合作組織有別於社區合作組織,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協會可以跨鄉、跨縣,甚至跨省吸收成員。如安徽懷寧縣養雞協會,就有江西、湖北的養雞農戶加入。
除上述條件外,還需要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在某一行政區域有若干性質相同的農民合作組織,在某縣範圍內有若干鄉鎮已成立了這類協會。
2、在業務上有較多聯繫,有聯合的需要,有共同的聯合協定,才能成立聯合會。如:安徽省休寧縣使用菌聯合總會,就是全縣在業務上有密切的聯繫,在科研上有共同開發需求,在銷售上需要統一對外開拓市場的多個食用菌協會基礎上成立的聯合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