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說明:
這些都要求來自基督教及教會的特殊召叫。這些召叫是跟隨基督的普通召叫的一部分。
教會聖統制聖召:
聖經:教會聖統制聖召的根源在舊約及新約。就如耶穌召叫一些人做宗徒,一些人做門徒,同樣地,教會受命於基督,召叫其中一些成員擔任特殊的職責。教會的這種召叫,以「祝聖禮」(consecration)來表示及確認。
教會挑選男人當「司鐸」(priest) (參 124),priest意即基督的代表,俗稱神父。司鐸透過主教主持的祝聖禮從教會手中領受職權;司鐸以基督徒羊群的牧人身份代表基督,管理及培養信徒團體。在彌撒的神聖祭獻中,基督藉司鐸的口,使餅成為他的身體,使酒成為他的血。天主藉著基督、透過教會,把祭司的職權交給了司鐸。
「主教」是由司鐸當中挑選出來的羊群的領導者。主教領受圓滿的聖職聖事。主教是教會合一的原則和基礎,負責協調轄區內信徒的一切特殊召喚。主教從教會手中,藉基督在世代表(教宗)的任命,領受了職權。而「教宗」(參 403)─ 首席主教,則由教會代表,即樞機們投票選舉而出;這是在眾多司鐸、主教聖召當中極為獨特的一種聖召。
值得一提的是「執事」(deacon) (參 428)的聖召。Deacon (希臘文diakonos)原意指出:執事是主教及司鐸的合作者。他以僕人身份代表基督,負責推動禮儀服務、協助推動祈禱及聖道禮儀等。除了執事之外,尚有其他聖職人員負責推動基督徒團體、在彌撒中讀經、教導教義,以及發揮合乎其特殊召喚的其他功能。
此外,還可加上「傳教聖召」(missionary vocation);傳教聖召指教會在其國家或他國等其他宗教信徒當中,從事宣傳福音工作的聖召;這是教會內特殊召喚的一種,可由司鐸、修會會士以及平信徒擔任這種工作;他們為宣揚福音奉獻自己的一生,他們蒙主的召叫,並透過教會的聖職為主所派遣。
修會聖召:
修會聖召並不是包括在教會聖統制架構中的聖職。修會雖有自治權,卻隸屬教會聖統制的管轄。在各種聖召中,應特別提及的是「特殊奉獻的聖召」;這種特殊聖召來自天主對某一個別的人的吸引及揀選。這些「特殊奉獻的聖召」和上述「教會聖統制的聖召」同樣重要。聖統制的聖召因其功能與職權,在聖統制秩序中由上到下相傳:教宗、主教、司鐸、執事等等,每級都與上級相連。修會雖然一方面在教宗或主教的權力之下,但另一方面卻有其自治權,彼此不相隸屬。修會的多樣性表達出教會內聖神行動的豐富性。
修會聖召一詞專指在某一修會或團體、小組裡生活的召叫;這些成員以特殊的生活方式(三願)把自己交給天主,並為教會及整個人類服務。「三願」(參 695)就表達了這種奉獻。在教會內,這樣的修會團體和機構為數不少,充分顯出基督的活力。
在修會聖召中,很特別的一種是「默觀聖召」(contemplative vocation)。默觀聖召的奉獻提醒基督徒:基督曾在山上或遠離人群的安靜地方獨自默觀(參 670)及祈禱。此種默觀聖召生活特別清楚地表示,天主聖三是唯一絕對的價值。
限度
每種特殊聖召都有其限度,否則便無法發揮特殊功效了。基督單獨一人就能應付一切人、一切事,但每一特殊召喚的功能與神恩卻是有限的;這就是為什麼每個聖召需要另一聖召的原因,完全像人身各部分需要其他部分一樣,彼此互補。
在教會內「聖統制聖召」與「修會聖召」間有極大區別。聖統制聖召清楚表達,教會是有制度、有法治的信仰團體之面目。修會聖召卻特別清楚表達,教會是以天主聖三的愛而集合的、自由的信仰團體。為此,天主聖三總是不斷地策勵新聖召、新機構,以答覆教會的新需要。
互動關係
天主的召叫與人的自由間,互動關係總是存在的。天主召叫某一些人去度三願的修會生活,而人的答覆應是自由的。自由是聖召的基本因素,因聖召必須投入整個人。度修會生活的聖召包含身、心及精神在內的整個人。
聖召的要素在於說「是的」,意即對天主的召叫完全的接受。蒙召叫的人應以自身所有的一切,整個的自我,答說:「天主,我在這裡」。面對天主要求度修會生活的召叫,必須以信仰來答覆。因為沒有人知道:在他說了「我的天主,我是你的,就如你是我的一樣」之後,天主對自己將有什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