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正常人在進食米、面主食或服葡萄糖後,幾乎全被腸道吸收,使血糖升高,刺激胰島素分泌、肝糖元合成增加,分解受抑制,肝糖輸出減少,體內組織對葡萄糖利用增加,因此飯後最高血糖不超過10.0mmol/L,且進食或多或少血糖都保持在一個比較穩定的範圍內。這說明正常人對葡萄糖有很強的耐受能力,即葡萄糖耐量正常。但若胰島素分泌不足的人,口服75g葡萄糖後2小時可超過7.8mmol/L,可等於或大於11.1mmol/L,說明此人對葡萄糖耐量已降低。
試驗
葡萄糖耐量試驗,多用於可疑糖尿病病人。正常人服用一定量葡萄糖後,血糖先升高,但經過一定時間後,人體即將葡萄糖合成糖原加以貯存,血糖即恢復到空腹水平。 如果服用一定量葡萄糖後,間隔一定時間測定血糖及尿糖,觀察給糖前後血糖濃度的變化,藉以推知胰島素分泌情況,這個測定即稱為糖耐量試驗。具體方法、結果判斷和注意事項如下:
(1)口服法①試驗前日晚餐後至試驗當日晨禁食;②試驗當日空腹取靜脈血2毫升,立即送檢;③葡萄糖100克(溶於200~300毫升水中);④服糖後半小時、1小時、2小時、3小時各抽靜脈血2毫升,立即送檢。最好在每次抽血同時留尿送檢(測尿糖)。
(2)靜脈法靜注50%葡萄糖50毫升,按口服法留取標本送檢。
(3)結果判斷正常為給糖後1/2~1小時血糖濃度迅速上升,2小時後恢復至空腹水平,如果服糖後2小時未降至正常水平,且尿糖陽性,即為糖耐量減低。
(4)注意事項①試驗前數日病人可進正常飲食,如病人進食量很少,在試驗前3天,進食碳水化合物(即米、麵食)不可少於250~300克;②試驗前停用胰島素和腎上腺皮質激素;③試驗當日應臥床休息,空腹採血,同時留尿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