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那教哲學
正文
耆那教提出七諦說,即:命、非命、漏入、系縛、制御、寂靜和解脫;認為宇宙萬物是由靈魂即命和非靈魂即非命所組成,靈魂包括能動的和不動的兩大類。能動的靈魂根據感覺器官的多少分為六種,不動的靈魂存在於地,水、風、火四大原素中,因此一切動植物和非生物體內均有靈魂存在,不能任意殺害。非靈魂也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定形的物質,由原子和原子複合體組成;另一類是不定形的物質,由時間、空間、法(運動的條件)和非法(靜止的條件)組成。耆那教的哲學在談到物質世界時還詳細闡述了原子論,認為原子是不可分的、無始無終、無限、永恆,具有味、香、色和兩種觸(粗與細,冷與熱)的屬性;原子的結合常常是由兩個不同性質或對立的原子組成,又由更多的乃至無數的不同原子構成大的複合體;原子複合體除具有原子屬性外,還有物理屬性,如排斥和吸引、大小、形狀等;原子因空間、法和非法而產生運動,物理世界的變化導源於原子在運動過程中的分解和聚合。耆那教的原子論雖然裹以宗教唯心論的外衣,但在構成現實世界的範圍內實質上是一種樸素的唯物論。耆那教認為人的行為即業也是一種特殊的、細微不可見的物質,它附著於靈魂,形成一種障礙,稱為"漏人",使本來清淨、圓滿的靈魂受到"系縛",要想解脫就必須"制御"。制御的方法為修"五戒",即不殺生、不欺誑、不偷盜、不姦淫、不蓄私財;持"三寶",即正智、正信、正行,以及實行苦行。只有這樣才能排除舊業,使新業不生,達到"寂靜",使靈魂呈現出原有的光輝,從而擺脫輪迴,獲得解脫。耆那教在與外教的辯論中曾發展了印度的邏輯學,提出"七支論法",也稱為"或然論"。耆那教在公元1世紀前後分裂為天衣派和白衣派,4~13世紀曾在印度廣泛傳播,在20世紀又進行了改革。耆那教的經典在公元4世紀末編集成書,共有7部45種,即支(11支經)、 付支(12付支經)、雜記、裁斷經(6種)、難提經、阿努伽陀羅經、根半經(4種)。耆那教的主要哲學著作是白衣派論師優摩娑衣的《入諦義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