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四)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承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交給縣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五)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馬臨工業經濟區管委會和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報送縣人民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和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十五)負責日常人民來信來訪工作,辦理上級領導交辦需由縣人民政府或辦公室辦理的信訪事項。

簡介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發[2010]5號)和《中共習水縣委、習水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習黨發[2010]1號),設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二)增加對全縣經濟工作的協調服務,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職責。
(三)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及全縣經濟、社會管理的有關事務。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和審核指導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文稿及以縣人民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
(三)辦理縣人民政府會議,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四)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承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交給縣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五)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馬臨工業經濟區管委會和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報送縣人民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和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六)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各鄉鎮人民政府、馬臨工業經濟區管委會和縣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七)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縣人民政府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
(八)負責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工作的調查研究、諮詢建議、方案論證和跟蹤反饋,為縣人民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九)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馬臨工業經濟區管委會及各部門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督促、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縣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和提案。
(十一)收集、編輯、報送市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負責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和信息化建設。
(十二)負責全縣政府法制工作的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辦理行政複議、確權、應訴和國家行政賠償事項。
(十三)負責接待上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縣外公務人員;負責外事僑務有關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縣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
(十五)負責日常人民來信來訪工作,辦理上級領導交辦需由縣人民政府或辦公室辦理的信訪事項。
(十六)負責國防教育、人民防空和交通戰備工作。
(十七)負責本機關的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髒治亂、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9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一科
負責起草縣長講話稿、縣政府及辦公室檔案、材料、請示、報告等;圍繞縣人民政府中心工作開展調研工作;協助辦理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並作好會議記錄和常務會議紀要;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協調工作;完成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二科
負責聯繫副縣長(縣委常委)的工作;負責起草各聯繫副縣長的講話稿、縣政府及辦公室檔案、材料、請示、報告等;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反饋政務信息和全縣經濟工作情況;協助辦理縣長辦公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經濟工作分析會、經濟工作調度會等重要會議,並負責會議記錄和縣長辦公會議紀要。完成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三科
負責聯繫副縣長分管的工作;負責起草各聯繫副縣長講話稿、縣政府及辦公室檔案、材料、請示、報告等;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反饋政務信息和全縣經濟工作情況;負責各種會議記錄和協助會務工作;負責習府信息、政務要情和《習水縣人民政府公報》的編髮。完成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秘書一科
負責各類公文、資料的簽收、登記、分發、傳遞;負責來電的接聽、記錄、處理;負責各類會議及有關事務的通知;負責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五)秘書二科
負責各類機要件的簽收、登記、分發、傳遞,確保檔案的保密和安全;辦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各類文電的編號、列印、校核、裝訂;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各類文電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銷毀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收發和機要通信工作。
(六)秘書三科
負責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公務用車安排;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負責對駕駛員進行文明駕駛、周到服務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負責車輛保養、維修、管理工作,建立車輛維修檔案;負責駕駛員行車裡程、油料登記及報銷初審。
(七)行政科
負責辦公室內部的文秘工作;負責印鑑工作;辦理縣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證件、介紹信;負責機關報刊征訂;負責政府辦公室接待物品、辦公設備、辦公用具等相關物資的計畫、採購;負責辦公室公務接待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全會、經濟工作會、常務會、縣長辦公會。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教育培訓、技術等級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機關的經費預算和預決算匯總並撥付監督使用,管理縣政府辦公室的財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的房地產、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承辦辦公室職工工資和福利工作;負責組織縣政府機關的義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與東皇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的工作聯繫;做好機關防火防盜工作。
(八)經濟研究科
負責全縣熱點、焦點問題和重要工作的超前與跟蹤性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起草和審核縣政府各種匯報材料、政府工作報告、工作總結、工作計畫、會議紀要和縣政府領導的會議講話稿等重要材料;負責編髮經濟運行情況。負責縣政府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督查科(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縣政府常務會、縣長辦公會議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交辦事項、政府檔案明確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的追蹤督促辦理,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反饋處理情況;負責辦理和督促有關部門、鄉鎮辦理縣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匯總編寫辦理情況報告;負責推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人員編制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0名。其中:縣政府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政府督查室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執行;股級職數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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