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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聲唱法是產生於17世紀義大利的一種演唱風格。以音色優美,富於變化;聲部區分嚴
格,重視音區的和諧統一;發聲方法科學,音量的可塑性大;氣聲一致,音與音的連線
平滑勻淨為其特點。這種演唱風格對全世界有很大影響。現在所說的美聲唱法是以傳統
歐洲聲樂技術、尤其是以義大利聲樂技術為主體的演唱風格。
在文藝復興思潮的影響下,逐漸產生了歌劇,美聲唱法也逐漸完善。佩里根寫出義大利
最早的歌劇《達芙妮》,1600年又寫出了歌劇《猶麗狄茜》。作曲家的創作,使歌劇突
破了以往的唱法。歌劇中要求詠嘆調和宣敘調相結合;要求合唱和重唱相結合;宣敘調
需要足夠的氣息支持,要求明亮優美的聲音能穿透交響樂送到觀眾耳邊。歌劇的出現,
使美聲唱法趨於完善。
美聲唱法傳入我國,是在五四運動以後,並逐步在我國古老的大地上生根,發芽。美聲
唱法對我國聲樂藝術無疑是起了巨大推動作用。近年來我國年青選手紛紛在國際聲樂比
賽中獲獎,更進一步說明運用美聲唱法來解釋和表達外國聲樂作品的藝術水準已達到相
當水平。但如何使中國聲樂走向世界?如何把美聲唱法的優點不斷的與我國聲樂藝術、
語言特點相結合而形成中國聲樂學派,這還有大量艱苦細緻斬工作,需要廣大的專業和
業餘的聲樂愛好者去不懈的努力。
義大利文中稱美聲唱法為Bel Canto。我國在開始引進這種唱法時,把Bel canto翻譯為
“美聲唱法”,並把學習這種唱法的人統稱為“美聲學派”。其實Bel canto這個詞意大
利語的真正含義是“完美的歌唱”。我們仔細分析一下,“美聲唱法”與“完美的歌唱
”之間,在含義上是不盡一致的。“完美的歌唱”不僅僅包括聲音,它還應該包括歌唱
的內容及歌唱者的風度、儀表、氣質等等。而“美聲唱法”很容易的被顧名思義地理解
為具有“美好聲音”的唱法。把“完美的歌唱”理解為“美好的聲音”,用田玉斌老師
的話說,這種不全面、不準確的理解,使我國的聲樂在發展中走了一些彎路。在很大程
度上把美聲唱法理解為只重視聲音,聲音高於一切,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學習。因此致
使不少學習美聲唱法的人,在學習和實際歌唱中,要么重聲不重字,要么重聲不重情,
甚至有的歌者非但不重字和情,就連聲音也是裝腔作勢,唱起歌來很不感人。
基於以上原因,在聲樂界有人曾主張將“美聲唱法”改為“美歌唱法”。其目的也是為
了能準確地認識美聲唱法的,含義,以避免在理解上乃到在實踐佧莂出現偏差。其實,
“歌”與“聲”是不能劃等號的。“聲”是“歌”的“載體”,但決不反映“歌”的內
容。在對“美聲唱法”的稱謂上已經約定俗成的情況下,再去在名稱上大做文章,是無
實際意義的。我們可以延用“美聲唱法”這一習慣稱謂,但關鍵是如何使美聲唱法與我
國的歌唱語言相結合,使歌唱者既能唱好外文歌曲,也能唱好中文歌曲。
運用好美聲唱法,還應該知道美聲唱法包括哪些實際內容和原則。基諾.貝基先生在講學
中的有關美聲唱法的一系列主張和論述,經田玉斌老師概括整理為以下六個方面內容:
(1)美聲唱法有聲部之分;(2)美聲唱法要求聲區統一;(3)美聲唱法要求母音一致
、吐字清楚;(4)美聲唱法要求聲音連貫;(5)美聲唱法要求具備良好的音樂修養;
(6)美聲唱法要求聲情並茂。
以上六點是美聲唱法的重要內容,也可以說是六個重要原則。之所以稱之為原則,是因
為學習美聲唱法的人必須嚴格遵守,而且是缺一不可的,否則很可能是不完全和不完美
的美聲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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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歌唱藝術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