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學校的教育、教學體制改革。(二)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辦法和方案;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學生資助工作方針和政策,統籌管理全縣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督促檢查全縣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條件的落實情況。
(四)指導全縣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對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統籌管理和協調全縣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工作。
(六)指導全縣學校的依法治校、安全、綜合治理、檔案、保密、計畫生育工作。
(七)統籌管理和協調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
(八)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實施校長、教師聘任制。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中國小(含幼稚園)校(園)長、教師的繼續教育和課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統籌管理全縣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成人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計畫,組織協調招生管理工作;指導大中專學校開展就業創業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社會力量舉辦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申報、評估、審批(備案)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和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協調高、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科技開發、科研成果轉化和教育興農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
(十四)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後勤保障、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裝備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縣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組織推廣國語、推行規範漢字;開展國語培訓和測試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
一、辦公室科室職能:
1、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及事務工作;
2、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文字材料檔案運轉工作;
3、負責黨委會、局長辦公會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
4、負責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
5、組織協調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督辦及總結匯報工作;
6、負責教育宣傳、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信息工作;
7、承辦局機關對外接待工作;
8、管理局機關財務、財產、基建、物資等後勤服務工作;
9、負責局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10、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政務公開工作;
11、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具體工作;
12、負責組織編寫教育年鑑和教育志;
13、負責黨代表建議、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的督辦與協調工作;
14、負責局機關食堂的管理工作;
15、其他突擊性工作。
二、監察室
科室職能:
一、督促檢查教育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監察對象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
二、協助教育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
三、監督檢查教育局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指導、督促各單位制定黨風、政風、行風建設方面的規章制度,並檢查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
四、受理對檢查、監督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監督對象違反黨紀和政紀的案件。積極配合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五、做好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抓好教育系統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工作。
六、完成縣紀委、縣監察局、教育局黨委及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督導辦
科室職能:
一、負責擬訂縣教育督導工作規劃,制定本縣教育督導與評估政策、措施,具體組織實施本縣教育督導工作,就當地重大教育問題向所屬人民政府和教育督導機構報告、提出建議。
二、教育督導工作的主要內容:
1、教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
2、國家教育方針和素質教育的貫徹實施情況
3、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發展狀況
4、普通高級中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等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情況
5、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教育教學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6、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使用效果
7、學校辦學標準的執行情況
8、學校教育教學水平、質量情況
9、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配備和使用情況
10、教師、校長隊伍建設及條件保障情況
11、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教育督導機構要求開展有關教育督導工作
三、教育督導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教育標準和要求進行,嚴禁以升學率作為督導標準。 教育督導室負責統籌、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對學校的檢查和評估,指導和規範社會組織對學校的評比。
四、教育督導室在實施教育督導時,可以行使以下職權:
1、要求被督導單位按督導事項自查自評
2、要求被督導單位報告情況,提供與督導事項有關
四、校產辦
科室職能:
1、負責學校後勤保障、管理與服務工作;
2、負責農村寄宿制學校“菜籃子工程”工作;
3、構建學校風險分散、管理與服務體系;
4、構建學校消費體系,管理教育消費市場。
五、裝備辦
科室職能:
1、做好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實驗室、圖書室、計算機室等各項教育技術裝備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2、按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標準,指導和督促本地區學校實驗用房、設施、儀器的落實。
3、負責中國小理科教學儀器設備和體育、音樂、美術、衛生、勞技、電教等學科的教學器材、學具及計算機、校園網等信息技術教育硬體、課桌凳的配備、質量管理、效益評價工作。
4、制定和落實學校各項裝備管理制度,抓好學校教育技術裝備的規範化管理。
5、組織、指導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搞好教育技術裝備研究工作。
6、督促中國小實驗員及其他裝備管理人員的配備,組織其業務培訓,並對其工作進行考核、考評及獎勵。
7、組織實驗教學、實驗室工作的業務檢查、評估,搞好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的統計。
8、組織理科實驗操作考核、考試工作。
9、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自製教具(學具)、實驗操作競賽、實驗教學論文評選等活動。
10、貫徹落實《中國小圖書館(室)規程》,抓好中國小圖書裝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圖書館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11、完成上一級裝備部門和縣教育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公司
科室職能:
1、負責全縣中國小免費課堂作業配送工作;
2、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教輔用書征訂發行工作;
3、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後勤大宗物資配送工作;
4、負責全縣教育內部書刊市場監管工作。
七、項目辦
科室職能:
1、項目前期工作:根據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中國小布局調整規劃和中國小建設規劃,負責全縣教育項目的篩選、建庫、審核項目、編制項目可研報告和申報工作,制訂工程規劃方案及項目實施計畫。
2、項目實施工作:按照“四制”(工程招標制、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監理制、契約管理制)、“七統一”(統一規劃、統一勘察設計、統一招標、統一組織工程質量監理、統一申請項目資金撥付、統一組織項目審計、統一組織項目竣工驗收)要求負責對教育項目的實施工作。
3、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項目信息的報告工作,管理項目建設檔案。
4、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協調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政工股
科室職能:
規劃指導所屬學校黨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實施校長、教師聘任制;
歸口管理所屬學校校(園)長;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任免呈報和人事調配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勞動工資的有關政策;
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負責所屬學校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九、資助中心
科室職能:
1、負責對義務教育學校“兩免一補”、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中職國家助學金等國家資助對象的認定、申報、資金管理和監督。
2、負責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認定、簽訂、初審、協調、催收、償還等工作。
3、負責聯繫、爭取社會各界的捐贈,擴大貧困學生資助面。
4、負責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加強對受資助學生的教育和信息管理,完善檔案管理和資助對象的公開公示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經費管理中心
科室職能:1、會計核算工作:根據“校財局管”要求,負責對局機關及二級事業單位帳務的核算,縣直學校帳務的覆核,按教育局預決算方案監督各單位執行,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責,負責對固定資產的日常核算和常規管理工作。按時產生月報、季報、年報,為各單位提供所需會計信息。
2、鄉鎮核算點管理:負責對各鄉鎮核算點的管理、監督和業務指導,每月對各核算點進行一次巡迴檢查。
3、會計培訓:負責對全系統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及新任會計人員上崗培訓。
4、票據、資金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單位《湖北省單位往來資金收據》及《湖北省非稅收入專用票據》的發放、繳銷、審核等票據管理業務和教育資金集中收付管理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安全法制股
科室職能:
負責指導、協調、督查全縣學校的安全法制、治安綜合治理、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指導和協調全縣學校的安全法制案件的處理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工作,依法依規協調和處理教育系統內部的矛盾糾紛。
十二、考試院
科室職能:1、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教育招生考試政策宣傳、諮詢服務。
2、組織實施普通高考、對口高考、英語等級、中職生技能等級、自學、非學歷教育等國家、省級教育考試,負責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建設。
3、承擔縣教育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三、信息中心
科室職能:1、指導全縣各類學校電化教育及遠程教育工作;
2、指導全縣各類學校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3、培訓和提高教師現代教育技術工作;
4、負責羅田教育城域網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5、負責羅田教育入口網站的管理、更新和維護;
6、其它相關電教及信息工作。
十四、普教股
科室職能:1、綜合管理普通中國小、幼稚園和特殊教育的設定、教育形式的確定及課程計畫的執行。
2、指導九年制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工作,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3、組織實施普通中國小課程改革工作。
4、加強和改進中國小思想建設,指導普通中國小德育工作。
5、指導普通中國小體衛藝工作。
6、指導基礎教育及幼稚園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7、組織開展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評估考核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青少年開展科技教育活動。
9、指導中國小“關心下一代”工作。
十五、教管股
科室職能:
1、承擔全縣中國小教師及校長培訓工作;
2、會同主管部門做好中國小教師專任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3、負責特級教師、名師、骨幹教師評審及推薦工作;
4、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5、抓好全縣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十六、職教股
科室職能:
統籌管理全縣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
對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管理與指導;
參與全縣中等職業學校結構布局調整工作;組織協調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
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縣民辦教育工作;
負責審批或申報民辦學校;
對民辦學校辦學資格、辦學行為、招生廣告及日常工作實行管理。
十七、計財股
科室職能:1、事業統計和計畫:根據社會經濟和事業發展情況做好各項事業統計工作(事業年報、經費年報、基建年報及其它統計報表),搞好調查研究,做好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中國小布局調整規劃、中國小建設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
2、財務預決算:根據國家財政政策編制教育經費預算,負責各項經費的申請、分配及撥付、全縣教育經費年終決算及報表匯總,新機制軟體及網路系統維護等。
3、教育籌資及收費管理:負責有關教育籌資政策的落實和社會捐贈接收、使用的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財政、物價部門制訂教育收費檔案並監督政策的執行。
4、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負責全系統教育物資設備招標及相關審批,負責對學校閒置資產的調配和處置工作。
5、工資福利:負責對教職工人員經費發放審批、工資銀行直發、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教職工工資福利相關工作。
6、內部審計:負責對各教育單位年度資產負債考核、會計常規審計、幹部財務人員離任審計,校舍建設工程審計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