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布泊魏晉遺蹟與文書

遺蹟與遺物:樓蘭古城的遺蹟主要是城牆和城內的建築遺存,城內遺物較多。 遺物有大量漢文文書,少量盧文書,以及木尺、漆製品、金屬製品和一些日常用具等。 院落之北有兩組簡陋的房屋遺蹟,出土一些漢文和盧文書及日常用品等。

羅布泊魏晉遺蹟與文書
指樓蘭古城遺址及出土的文書。古城在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羅布泊西北,位於東經89°55′22″,北緯40°29'55″交叉點上樓蘭古城之稱,是由於出土的漢文文書用“樓蘭”,盧文書用與“樓蘭”對音的“庫羅來那”確指該遺址而得名。這座城址在3世紀中葉至4世紀30年代前後,是魏晉及前涼時期西域長史治所。樓蘭古城在1900和1901年經瑞典人斯文赫定、1906和1914年經英國的A.斯坦因、1909和1911年經日本人桔瑞超等多次劫掠,遺蹟已遭嚴重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於1979和1980年兩次對樓蘭古城進行調查發掘。中國科學院新疆分院羅布泊綜合科學考察隊在1980至1981年3次對樓蘭古城進行了多學科的綜合考察。
 
遺蹟與遺物:樓蘭古城的遺蹟主要是城牆和城內的建築遺存,城內遺物較多。城牆是用粘土和紅柳枝相間築成,南和北城牆保存較多,西城牆次之,東城牆保存最少。城牆殘存部分基寬約5~8.50米,殘高約1~4米。城址平面略呈方形,按復原線計算東城牆長約333.50米,南城牆長約329米,西和北城牆長約327米。四面城牆近中部處有缺口,似為城門遺蹟。在城西北角與東南角之間有水道斜穿城內,以此為界可將城內遺蹟分為東西兩大部分。河道之東中間偏北有座用土坯建造的佛塔,塔身平面呈八角形,上有圓頂,殘高約10.62米。附近發現木質浮雕佛像、卷草紋木雕殘件和飾有蓮花的長柄銅香爐等。塔之東約30餘米處的台地上有一處房址,殘存木框架構件和紅柳編織塗泥的殘牆,其下有4個小室,裡面堆積有大麥和小麥,並發現一枚盧文書。塔之南約50餘米的台地上,有一組高大建築群的殘跡,地表上散布許多木框架構件和用紅柳枝蘆葦編織塗泥的殘牆,其下殘存3室。發現有漢文和盧文書、絲織品、漆和木製品、五銖錢以及筷子等生活用品。在該房址之南的建築遺蹟殘毀嚴重,不辨形制。其附近的遺物有印章、五銖錢、小型金屬器、玻璃製品和珠飾等。河道之西建築遺蹟比較密集,其中最重要的是在西部中間偏西南、東臨河道的大院落遺蹟。院落略呈不規則的長方形,院內北和西殘存一些房址,北面西邊3間用土坯砌築的房址至今猶存。遺物有大量漢文文書,少量盧文書,以及木尺、漆製品、金屬製品和一些日常用具等。院落之北有兩組簡陋的房屋遺蹟,出土一些漢文和盧文書及日常用品等。在這兩組房址與院落之間,有養牲畜的圈欄遺蹟。東與院落遺蹟相對,西臨西城牆是一組由許多房間構成的大建築遺蹟。遺物主要有盧文和漢文文書,以及絲、毛、麻、棉織物,還有漁獵工具與日用品等。上述諸遺蹟,應是城內衙署及其附屬機構的建築群。此外,院落之南還有堡壘遺蹟,城西南角一帶有小住宅遺蹟。
 
文書:樓蘭古城出土的漢文木簡和紙文書的紀年以魏嘉平四年(252)最早,多數集中在270年前後。這些文書主要是當地行政機構和駐軍的各項公文及公私往來信件,內容比較廣泛。從中可以看出魏晉時期在樓蘭城設有西域長史及其完整的行政機構;駐軍概況和各屯墾區農業生產、水利與生活的一些情況。可以了解到與樓蘭城內生活有關的情況,如城內設有倉庫、客館和醫院;有製造鐵工具和兵器的手工業;有以穀物絲帛作價的商業活動,如一件殘簡記載買“絲四千三百廿六匹”,可見當時絲綢貿易量是很大的。此外,文書還記錄了一些有關城內居民與戶口、法律等方面的部分情況,以及當時樓蘭城與敦煌、酒泉、姑臧、焉耆、龜茲、鄯善和高昌等地的聯繫情況。出土的文書表明,魏晉時期曾有效地控制著樓蘭地區,並使樓蘭城變為羅布泊一帶最為繁盛的城鎮。盧文書的內容有涉及審理案件、買賣土地契約、信差及公私信件等,文書中還出現有鄯善王安歸迦的名字和一些職官的名稱。文書的時代主要集中在安歸迦王(247~282或267~303)時期。據此可以推測,在晉朝西域長史退出樓蘭的時期內,鄯善安歸迦王有可能曾派官員進駐樓蘭城。
 
另外,發現了前涼西域長史李柏文書,但目前學術界對李柏文書的出土地點和具體年代尚有爭論。
 
參考書目
斯文赫定著、孫仲寬譯:《我的探險生涯》,西北科學考察團,1933。
斯坦因著、向達譯:《斯坦因西域考古記》,中華書局,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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