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總賬交易令簡稱交易令,它是通過對表層業務的抽象後註冊在平台中用於實現總賬控制表對表層交易憑證的記錄和控制的對象。交易令與交易憑證有緊密的關係,一般情況下,一個交易憑證類型有一個對應的交易令,一個交易令可以用於多個類似的交易憑證類型。實際上,一個交易令代表一種業務,如:指標分配、指標調整、指標凍結、用款計畫、支付申請、實撥款等。
分類
根據業務處理的複雜度不同,可以使用不同複雜度的交易令來處理,對於簡單處理可以使用一個交易令,對於複雜處理可以將幾個交易令聯合起來進行處理。交易令按其驅動關係可以分類如下幾種情況:
簡單交易令表示不需要其它交易令配合就能獨立完成處理的交易令獨立。
有些業務需要多個交易令才能完成處理,其中一個是主交易令,它表是一個業務發生的核心處理,主交易令還可以有多個從交易令,從交易令是與主交易令同時發生的附屬處理。例如:中央財政新業務方案中去掉了用款計畫中的功能分類信息項,在將部門預算指標劃分支付方式時,需要同時生成一個沒有功能分類的匯總指標用於編制計畫;這一業務可以通過主從交易令解決,主交易令是劃分支付方式,從交易令是生成計畫指標。
財政業務中有些複雜情況需要多個交易令先後執行才能完成,這時可以通過多步交易令來實現,即先執行完一個交易令後再接著執行另一個交易令。根據處理的複雜度,交易令的步數可以定製。舉例如下:中央財政要求在載入一個部門司的年初預算待分指標後自動凍結,可以通過多步交易令來實現這一業務,首先執行待分指標載入交易令,然後執行待分指標凍結交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