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訊息傳遍熱賓斯①,傳遍勒任茲尼斯②,在塔特索斯③,猜數字④的人們抬起頭來股市書記員忘了手中的粉筆兜揣麵包的人們離開希臘俱樂部:馬丁廣場有人哭了,誰都勸不住。喬治街堵了半里長的車輛動彈不了。人群嘈雜,騷動,還有人匆匆擁來。幾分鐘前熱鬧的大街突然冷清了,人們奔跑著,指著說:那邊有人哭了,誰都勸不住。我們圍著那人,沒人靠近他他自管哭著,不加掩飾,哭得不像小孩,也不像風,像個男子漢不大喊大叫,不頓足捶胸,甚至不大聲啜泣——但他的哭帶一種尊嚴使我們不敢靠近,在正午的陽光下,在他那魔幻般的痛苦中他周圍形成一片空地,人群後面的警察本想抓他現在卻雙眼盯著他,吃驚地發覺他們像兒童渴望彩虹那樣渴望流淚。若干年後有人會說,當時他身邊有光環或有某種力。根本沒這事。也有人會說,人們一時驚呆了不然肯定會勸住他,但這些人準沒在場。我們當中即便是最剛烈的男子漢,最有耐力和最機智的人都默默地顫抖,渴望突然得到和平的公斷。廣場上一些原來自以為快樂的人大聲喊叫。只有最小的孩子和純朴天然的人們走到他身邊坐在他腳下,也有狗和帶著灰塵的鴿子。我身邊一位男子說一聲荒唐,又用雙手捂住嘴,好像剛剛嘔吐——我還見一位神采奕奕的婦女,伸手,顫抖地接受哭泣的恩賜,許多人學著她也得到恩賜。還有許多人只為表示贊同而哭泣,更多的人則怕贊同者不多而沒有哭,但那泣哭者,像大地一樣,毫無索求,自管哭,不理我們,從他那扭曲的臉上和普通的身體中哭出的不是語言,而是悲哀,沒有含意,只有痛苦,堅硬如大地,清純弘大如海洋——他哭完之後,便徑直從我們當中穿過以剛剛哭過,而現在已停止哭泣的人的尊嚴揩拭他的臉他避開信仰者,沿皮特街而去。[1]
注釋譯文
注釋:①熱賓斯,一俱樂部名。②勒任茲尼斯,一飯館名。③塔特索斯,一賭場名。④猜數字,賭博的一種方式。[2]
作品鑑賞
該詩首先採用了“小說寫作筆法”入詩,以一個“馬丁廣場有人哭了,誰都勸不住”的“訊息”引起了讀者的注意,這個事件被作者通過一系列誇張的神態描寫、動作描寫渲染得極富懸念,為讀者構築出一個閱讀期待視野。大家都對故事的主角充滿了期待。這是怎么樣的一個人呢?他是怎樣的一種哭法?他為什麼要哭呢?為什麼又會哭得如此傷心呢?從而勾起了讀者對這一“事件”的期待和想像,似乎這裡有了一個謎團。第二節詩人並沒有立即著手對之作解釋和揭示,而是繼續描寫這一“事件”釀成的後果,“喬治街堵了半里長的車輛”、“人群嘈雜,騷動”、“有人匆匆擁來”……通過“事件”的影響來表現出其不尋常性和可期待性。作者切入故事的視角還是“全知全能”的,由遠而近,由整體到局部,娓娓道來,逐漸將讀者拉進故事中來,但同時又繼續讓讀者保持猜想,設定了一定的審美距離。詩人在這裡仿佛上帝一般,顯得全知全黨,講述故事不慌不忙,遊刃有餘。在第三節中,詩人試著切換視角,寫到了故事中的主人公——他。詩人對他不惜筆墨地進行了描繪,寫他的哭泣的特別之處,尤其是詩人接連運用了七次否定性判斷詞“不”,表現了“哭”的獨特性、不平常性和不可描述性,使之與其所要表醜的主題“絕對普通”相悖離,從而為這“絕對普通”實際是不普通的主旨張本。詩人在接下來的一節中,繼續將此不合常理的事件擴大化,採用的是對比的表現方式,指出了故事發生在不可思議的正午的陽光下,寫了主角活動的舞台的空間環境的擁擠與嘈雜,也寫了警察本想抓他的動機和沒有抓的結果,特別是寫出了觀眾的神態和視線的不尋常,目的都是將讀者的注意力聚焦到故事本身上來。第五節詩人通過“時空交錯”的寫作方式,暢想了“事件”發生以後的反響,將時間拉開到“若干年以後”,通過缺席,對之的回憶和想像、猜測和反駁,著力在表現此一事件的不普通,並且使詩具有否定“在場”的哲理性。詩人還選用了三個極其富有感情判斷侈的“最”字,以增強他的說服力度,見出了詩人想像力的豐富,言說方式的多樣化。接下來,詩人寫到了自以為快樂的人、最小的孩子、純樸天然的人們,寫到了主角的腳、狗和鴿子。最小的孩子,還未受到世俗社會的污染;純樸天然的人,也是沒有功利心、欲望力的人;談到狗這一人類最忠鄉實的朋友,談到灰色的鴿子,象徵著和平的被糟踐和遮蔽,均為凸顯詩人所要表現和講述的詩歌主題。誰能給予你和平、愛心、天然、普通、平常?是他、是傳教士、是牧師、是偉大的神。讓讀者醒悟原來是神的“虹光”在照耀大地時產生了如此的影響,也只有神才有如此的力量。但對於神的恩賜,卻會有兩種不同的接受態度,乃至截然相悖的接受表現。詩人接著對批判者、讚揚者的語言、神態、動作、人數、結果進行了對比描寫,展示出不同信仰的存在。他又寫到了即使岡是信仰者,也有著本質的和做作的等不同區別,即“還有許多人只為表示贊同而哭泣,更多的人/則怕贊同者不多而沒有哭”。客群的少和虛偽,又見出宗教思想傳播難,世人被遮蔽,難以點化,傳播者還大有可為。終於讓讀者逐漸感知哭從何來,為什麼又會哭得那樣不同尋常。後面的詩節主要是寫“他”——詩中的主角的表現。他對自己的做法不後悔,雖然有著悲哀痛苦,但他不為自己的哭而感到可恥和羞愧,他為自己曾經努力表現過、爭取過而感覺到有意義和價值,畢竟他的行動有了很大的影響,他也獲得了一批信仰者。或許語言是乏力的,表現也是沒有好結果的。但他決定不放棄,他有自己的尊嚴,他撫平自己的傷口,平靜自己心靈,繼續前行。路在腳下,希望在前面,為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為了界的和平,為了拯救人類刁於苦難和麻木之中,他繼續前行。在這裡,我們似乎又感覺到事件的“絕對普通”,巨因為這樣的事件還將發生,這樣的虹光將照耀。普通中顯出不普通,不普通處延續著普通,這就是詩歌思想的哲理性體現。[1]
作者簡介
萊·馬雷(LesMurray1938- )是澳大利亞詩人,其詩歌題材極其廣泛,但以寫鄉村的人物風土為主。他用多樣的形式表現廣泛的題材,既寫民歌,又寫現代自由體。他非常重視語言的技巧,力求明晰而簡潔有力地表達主題。在他的大部分詩歌中,都貫穿著宗教的思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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