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40年出生,陝西富平人。
1964年畢業於西安醫科大學。從事臨床精神病學、司法精神病學、醫學心理學教學和科研工作。
1979年,紀術茂在西安精神衛生中心創建了國內最早研究司法精神病學心理研究室。
1986年以來主持“MMPI常模研究”,獲省醫藥衛生科技進步一等獎和省政府科技進步二等獎。
參與“H.R神經心理成套測驗在我國的修訂及其套用”獲湖南省醫藥衛生科技進步一等獎。
1993年被省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評為省級有功專家
1996年,市政府授予市勞動模範稱號,中華醫學會西安分會授予優秀醫學專家稱號,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作為中國司法精神鑑定的權威專家,紀術茂曾主持完成15個省區和中央部委委託鑑定近4000例,鑑定結果採納率97%以上。
代表性著作
《精神疾病與法律》、《實用司法精神病學》(獲華東地區優秀科技理論書籍一等獎)、《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與案例》、《司法精神病學》、《MMPI-B:成套測驗解釋手冊》、《司法精神鑑定的疑難問題及案例》、《中國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評定案例集》等。發表論文、譯著49篇,主要有《 MMPI中文版的結構效度研究》、《 K矯正對MMPI臨床量表剖圖的影響》、《MMPT分新算法和區域性常模》、《APA關於精神錯亂辯護問題的聲明》等。擅長解決臨床精神病學、精神疾病與法律關係的鑑定及心理評估方面的問題。
特殊案件——精神病專家為何被指精神病?
這是一起有關精神病鑑定的離奇官司:
國內知名的精神病專家,在給有關領導寫信反映問題之後,被自家醫院定性為精神病患者,並寫在了該院回復給上級部門的檔案上。
該檔案認定精神病的依據,竟然是另一名精神病醫生的幾句私下閒聊……
8月下旬,西安市雁塔區法院對一起名譽侵權案進行一審判決。判定原告司法精神病學專家紀術茂敗訴。紀隨後提起抗訴,使得這起特殊的名譽侵權案趨於複雜。
紀術茂是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的退休醫生,是一名具有全國影響的精神病學專家,現為中華精神科學會司法精神病學學組副組長。從業四十多年來,紀先後主持鑑定兩千餘個司法精神病案例。
兩年多前,紀本人所在的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在發給主管部門的一份檔案中,指稱紀術茂有精神病。紀術茂得知後,於今年2月以侵權為由狀告醫院。認為被告利用行政權力,以檔案形式侵害其人格尊嚴和名譽。
精神病醫生被所在醫院發文指稱精神病,並將醫院告上法庭,這在國內尚屬首例。
醫院發文認定精神病
南方周末記者看到,這份檔案編號為“市精衛字[2005]53號”,(以下簡稱53號檔案),簽發人是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黨委書記張啟英,簽發時間是2005年9月。檔案中提到“紀術茂同志心胸狹窄、嫉妒心強”,此外還引用一位精神科醫生的說法:“紀術茂主任可能腦動脈硬化,出現了明顯的偏執、贅述、邏輯倒錯性思維、矛盾思維、虛構等精神症狀。”而院方也稱“覺得的確如此”,並稱“隨著時間的推移症狀越來越明顯了”等。
53號檔案除了指稱紀術茂有精神病之外,還提到紀術茂“多次設法誘導現任司法鑑定科××主任出錯誤的鑑定報告,干擾正常工作”。紀術茂認為,這種說法性質十分嚴重,因為司法精神鑑定報告是判斷犯罪嫌疑人有罪無罪和罪輕重至關重要的依據,一旦出錯,往往就意味著冤假錯案。
紀術茂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據他後來了解,53號檔案共印發了三十餘份,多半已散發出去。
信訪引來“精神病”定性
69歲的紀術茂被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認為是該院的“特殊人物”。南方周末記者調查得知,紀術茂在退休、科研、科室設定等問題上與院長師建國產生矛盾。紀術茂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遂給有關領導寫信反映。信件被轉至西安市衛生局,後者遂要求院方對紀所反映問題進行調查。53號檔案是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針對紀術茂信件內容給西安市衛生局的報告。
紀術茂對南方周末記者說,53號檔案發出一年之後他才知道。一年多來,自己在圈內備受冷落,甚至招來多種異樣眼光,系由此引起。紀術茂在起訴書中稱,在得知自己被醫院發文認定有“精神病”之後,他視力、聽力均有所下降,經常徹夜失眠。
聽說紀術茂得了“精神病”,許多業內人士深感訝異。就在去年11月,紀術茂還在第十屆全國司法精神病學會議上發言,此前還負責起草評定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能力大綱。紀術茂本人則稱,就在醫院發文稱他有精神病前不久,他還應邀赴北京參與一起對外籍人員的司法精神鑑定工作。
院方稱檔案沒有擴散
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辯稱,53號檔案是針對紀術茂的“控訴書”,應衛生局領導所作的調查報告。報告並非“無中生有、顛倒黑白”。以檔案形式向上級匯報調查結果也沒有錯。此外除了西安市衛生局,再沒有給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遞交過。
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黨委書記張啟英不願就此事接受採訪,他只是對南方周末記者稱,53號檔案是在醫院辦公會上通過,他僅僅負責簽發。據他解釋,因為紀術茂到處“告狀”,西安市衛生局要求醫院查,醫院才發出這樣一個文。檔案只發給了衛生局,沒有擴散。當看到南方周末記者手中拿著這份檔案的複印件時,張神色緊張,稱誰擴散出去誰負責。
而新華社記者出具書面證據稱,2006年8月去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採訪時,院長師建國讓辦公室主任拿來53號檔案交到其手中,以助其“對紀術茂有所了解”。
幾句私下閒聊成了“鑑定依據”
紀術茂有無精神病問題成為本案焦點。53號檔案指稱紀術茂有精神病的根據,是北京回龍觀醫院精神科醫生樊作澎的有關陳述。樊作澎對南方周末記者回憶說,2004年他與紀在西安一個學術會議上見面,感覺對方在退休問題上有些偏執,並在私下聊天時談了些看法。樊說,他並不認為紀術茂有精神病,也不知道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將自己的話寫進了檔案。“把我私下聊天時的一些看法寫進檔案不合適。”樊作澍說。
著名司法精神病學專家、華西醫院劉協和教授對南方周末記者稱,由於精神病問題涉及個人名譽及其他權益,對其認定是件相當嚴肅的事情,只有專門的司法精神鑑定機構才能認定一個人是否有精神病。即便是精神病院出具的診斷書,也不具備法律效力。
法律應杜絕鑑定隨意性
一審法院認為,涉及紀術茂個人健康問題未經有關部門鑑定,將被告單位自己的看法寫在檔案上,表述語氣情緒化,顯屬不妥。不過法院仍認為,檔案只是應主管部門的調查要求,提供給其主管部門,後雖提供給新華社記者,也未產生嚴重的不良後果。因此,該份檔案不構成對紀術茂名譽權的侵害,遂判原告敗訴。
律師陳志華認為,精神病稱謂在現實中帶有明顯的人格貶損意味,並不是一般的“個人健康問題”,而是直接關係到人格尊嚴和名譽權。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陳說,近年來,媒體曾相繼披露多起以精神病名義侵犯公民權利的案例。而精神病醫生被自家醫院未經鑑定被扣上“精神病”帽子,且以檔案形式向上級報告,尚未聞先例。主管部門對此亦未追究,當事人訴之法院又判敗訴,更讓人大跌眼鏡。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認為, 紀術茂名譽權案充分暴露出當前對精神病認定的隨意和混亂。我國目前除非涉及刑事案件,尚無法規對公民精神病鑑定的啟動、程式、主體、相關責任等作出規範,“精神病”往往成為強勢機關或個人對付弱勢群體的“法寶”。“紀術茂僅僅被指稱有精神病,而沒有被強制當成精神病人送院‘治療’相比較一些更為惡劣的案例,已算幸運。”該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