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採用並列雙鏇翼布局,有兩個5葉鏇翼,配備4台D25VF渦輪軸發動機,單台功率4125千瓦。機翼為反梯形,翼稍比翼根寬。起落架為前三點式。機組6人。後來,由於研製工作不順利,且渦輪軸發動機取得較大進展,使超大型直升機採用常規布局成為可能,於是,米里設計局放棄了“信鴿”的研製,轉而研製米26直升機。米12項目下馬,還有一架原型機在俄羅斯保存。設計持點
鏇翼系統
兩副與米—6或米—10相似的五片槳葉的全金屬鏇翼。兩副鏇翼並排安裝在固定機翼的翼尖上。從仰視圖上看,左側鏇翼順時針方向鏇轉,右側鏇翼逆時針方向鏇轉。每片鏇翼有後緣調整片。橫向安裝的兩副鏇翼通過協調軸保證同步,任何一側發動機發生故障,能保持兩副鏇翼鏇轉。鏇翼轉速為每分鐘112轉。鏇翼系統工作900小時後,進行中間檢修。機翼支柱撐桿式上單翼結構,具有較大的上反角和反尖削比(即從翼根到翼尖弦長增加)。機翼為全金屬結構。每側機翼的後緣有兩段(最初為三段)長翼展固定式、地面可調的襟翼。
著陸裝置
不可收放的前三點式起落架,每個起落架均有兩個機輪,前機輪可操縱。主機輪輪胎尺寸為1750×730毫米,前機輪輪胎尺寸為1200×450毫米。
動力裝置
4台/A—25Bo輪軸發動機,單台功率為4770乾瓦(6500軸馬力),發動機成對安裝在固定機翼翼尖下面的短艙內。每對發動機渦台起來驅動一副鏇翼並有協調軸。A—25BoA—25B發動機的改進型,改進了壓氣機,提高了工作溫度,使功率由4040乾瓦(5500軸馬力)增加到4770千瓦(6500軸馬力)。為便於維護動力裝置和槳轂,每對發動機的整流罩側板可向下打開,發動機下部整流罩可用手搖把放低1.8米,成為可容納3人的維護平台。圓柱形的外部油箱安裝在座艙兩側。
機身結構
機身全金屬半硬殼式結構,後部有蛤殼式貨艙門及裝卸跳板。跳板下有兩個減震墊。
尾部裝置尾部採用全金屬結構,包括中央主垂尾和方向艙,小的背鰭水平尾面,水平尾面,升降舵,端板式輔助垂直尾面。水平民面有較大的上反角,輔助垂直尾面前緣向里偏料。升降舵和方向舵有調整片。
座艙及內構
座艙前部有駕駛艙,艙內並排安置正、副駕駛員座椅,正駕駛座位在左,副駕駛座位在右。正駕駛員後面為隨機機械師,副駕駛員後面為電氣技師。駕駛艙上面是領航艙,領航員和報務員前後排列。駕駛艙和領航員艙前面的風擋玻璃裝有雨刷。艙內有橡皮葉片的冷卻風扇,為機組人員起冷卻作用。座艙內沿側壁約有50副向上摺疊的座椅供押運貨物的人員和士兵乘坐。貨艙內暢通無阻,裝有電動平台式起重機,可沿貨艙頂部的軌道移動。起重機有4個起吊點,每點可起吊2500千克貨物,4點同時起吊可吊起10000千克貨物。尾部蛤殼式艙門之間形成主通道,尾艙門可向下向後打開,向下的可形成裝載貨物的跳板。左側外掛油箱前面有向後滑動的艙門。兩側應急出口艙門位於座艙後部。駕駛員艙和領航員艙右側有向下打開的應急出口艙門。
系統電氣系統的容量為480千瓦。有標準的破損安全助力操縱系統和自動穩定系統,可用人工操縱著陸。
機載設備機頭下部的泡形整流罩內裝有地形顯示雷達。AI—8V輔助動力裝置用於起動發動機。
技術數據
規格
整機長度:37米
機高:12.5米
貨艙長度:28米
機動及運輸能力
空重:68000公斤
主鏇翼直徑:35米
作戰半徑:190公里
最大起飛重:105000公斤
最大載重:40噸
實用升限:3470米
巡航時速:220公里
最大時速:270公里
最大航程:47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