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1.普遍性。隨著經濟的發展,第二職業已深入到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一種社會現實。
2.自由性。第二職業是一種正常工作之外的零工,可以是體力的也可以是腦力的。參與時間靈活多樣,報酬多少不固定,實現地點多樣,具體形式多樣,如宣傳發單、臨時促銷導購、禮儀模特、各種小時工等。
3.隱蔽性。很多人瞞著單位和他人從事第二職業,怕單位不樂意,怕露富,或當做個人隱私不願宣諸眾人,多數無單位,透明度低,處於地下或半地下活動。
4.分散性。人們參與第二職業,大部分都是個人行為,從事各個行業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分散性。
類型
1.創業型。這類第二職業做好了很有前途,相當於是自己創業,以後自己當自己的老闆,實現財務自由和人生自由,自己給自己打工,不看別人的臉色做事。多數從事者對第二職業投入熱情、精力較多,將其視為一項事業來做。如各種形式的網店,投機炒股等。
2.勞務型。從事這種第二職業的人一般有一定的一技之長,利用業餘時間做一些和自己專業相關的或自己擅長的臨時性工作,獲取一定的報酬貼補家用。如業餘寫作、翻譯,業餘進行科研設計、技術諮詢,各種形式的小時工等,包括腦力的和體力的各種各樣的臨時性工作。
3.中介型。主要是指在第一職業以外,活躍於各種生意場中的經紀人。比如證券經紀業務收取佣金,利用各種關係介紹業務、拉生意、搞贊助,收受介紹費、佣金等。
原因
1.個人目標與單位目標偏離。一般說來,個人目標的實現依賴單位目標的實現。如果個人目標與單位目標有差距,特別是當不能通過單位目標的實現而實現個人目標時,個人目標與單位目標將發生偏離的行為趨向。這種偏離的表現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消極怠工混日子;二是通過調動工作或自動離職離開原單位;三是利用業餘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來實現個人目標。
2.工作單位的凝聚力減弱。任何一個工作單位要想穩定發展並實現既定目標,都需要單位成員充分參與本單位的活動,並為本單位的發展作出最大的貢獻,這是單位具有凝聚力的表現。一個單位是否具有凝聚力主要取決於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單位的制度化程度;二是單位使個人目標實現的程度。很多原因都會造成單位的凝聚力下降:單位的規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人性化等,造成單位成員的幸福感降低,主人翁感覺消失;由於社會發展變化的不確定性和殘酷性,一些人的危機意識較強,個人力量無法左右單位的興衰,擔心哪天會失業,做份兼職做好了以後是個退路;一些工作單位的凝聚力減弱是很多人從事第二職業的重要原因。
3.工作單位內部衝突加劇。一個工作單位是一個由人組成的規範化的有秩序的群體,但是由於人的活躍性和複雜性,單位內部始終存在程度不同的衝突。導致單位內部衝突的原因形形色色,但主要是由於權力與利益的分配引起的衝突,直接表現為人際衝突。單位內部衝突加劇可導致單位內部成員關係惡化,尤其是成員與領導之間的關係惡化,組織管理混亂而使單位目標無法實現,致使單位成員離開單位甚至單位的解體。就一般單位成員來說,要么捲入衝突,要么迴避衝突。迴避衝突主要有兩種表現:一種是消極被動逃避現實;一種是積極主動的另尋出路。這後一種類型正是一些人從事第二職業的直接原因。
4.個人需要的提高與興趣的轉移。人的行為幾乎都是以追求個人生理需要或心理需要的滿足為目的的。世界上唯一不變的是變化,人的需要和需要的滿足是不斷變化發展的。人的心理經常處於變化之中。人們從事第二職業主要是由於以下兩種需要的改變:一是工資不能滿足不斷提高的物質需要,“掙些小錢貼補家用”是很多人從事第二職業的原因;二是在本單位不能得到高層次的精神滿足,比如尊重、自我實現和能夠自己做主的人生自由等。人的興趣包括職業興趣也是多方面的。人的職業能力的提高與其職業興趣有很大的關係,對單位的發展與穩定意義重大。如果單位成員的第一職業興趣減弱甚至轉移到其它職業上去,那么其在本單位的工作積極性就會大幅下降甚至與單位偏離。職業興趣受社會環境影響很大。第一職業如果缺乏新鮮感,不能充分實現人們多元化的職業興趣,從中找不到快樂,不能很好的體現個人價值,人們就可能會通過從事第二職業去追尋工作中找不到的快樂。
影響
積極作用
第二職業的積極作用主要是運用自由市場調節機制,合理分配勞動力資源,促進經濟的繁榮發展。
1.促進了科學技術和市場的結合,加速了其向生產力的轉化。
2.增加了個人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滿足人們多層次的需要,有助於提高社會整體服務水平。
4.可以挖掘人才潛力,促進人才合理流動,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消極影響
1.第二職業與第一職業的矛盾。有些人通過第二職業獲得了遠高於第一職業的收入,不再將主要精力用於第一職業。第二職業本應該在保證第一職業的前提下進行,然而,在實踐中一些職工對本職工作淡漠,第一職業與第二職業發生錯位的現象很多。
2.第二職業與無業人員就業的矛盾。在職人員從事第二職業,加上農村富餘勞動力大量轉入城市,占據了大量機會和崗位,增加了無業人員的就業困難。
3.第二職業與管理的矛盾。由於第二職業的隱蔽性、分散性、自由性和普遍性,參與人數眾多,涉及各行各業,它的出現發展,給政府帶來許多管理方面的問題。
應對
要使第二職業良性發展,減少第二職業對第一職業的負面影響,讓第二職業成為經濟發展的有益補充,有效地激發第一職業者的勞動積極性,就必須為他們提供更好的就業制度、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進一步改革勞動人事制度,使人們能夠選擇最喜歡的最能實現個人目標和價值的第一職業,單位領導要處理好單位目標與個人目標的關係,增強非強制性凝聚力。總之,各用人單位要儘可能的做到人盡其才、人盡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