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愛情角

竹林愛情角

竹林愛情角,又被老人們稱為“自由覓侶島” ,位於河南鄭州嵩山路與中原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小花園內。5年前,鄭州退休老人曾茹芬和毛玉雪等4人,看到不少在這個小公園竹林邊晨練的老人談子女婚姻之事,突發靈感,找來卡片,把各家到了婚配年齡而未婚的青年名字寫在上邊,掛到竹林上,沒想到竟然幫人成了幾對姻緣。從此,前來參與者越來越多,參與者只要交10元制卡費,在此就可以享受永久徵婚權。


來龍去脈

竹林愛情角,又被老人們稱為“自由覓侶島”,位於嵩山路與中原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小花園內。
5年前,鄭州退休老人曾茹芬和毛玉雪等4人,看到不少在這個小公園竹林邊晨練的老人談子女婚姻之事,突發靈感,找來卡片,把各家到了婚配年齡而未婚的青年名字寫在上邊,掛到竹林上,沒想到竟然幫人成了幾對姻緣。從此,前來參與者越來越多,參與者只要交10元制卡費,在此就可以享受永久徵婚權。
5年來參與者有6000餘人,而介紹成功者近千對。

市民投訴

5年的愛情角要被取締。一個能給兒女找對象的地兒,一個交10元錢就能掛個徵婚卡片的地兒,5年來撮合近千對,“緣分”到頭了?
“我們老年人在小花園裡,自發組織了給兒女們找對象的愛情角,5年來給近千對大齡青年找到了對象,可現在執法隊員要取締我們。”
2010年11月6日上午,市民趙玉林向本報記者投訴:“我們老年人給子女在這裡物色對象,也不對了?也礙著事兒了?”
在竹林邊還有不少徵婚者。在竹林邊還有不少徵婚者。

記者趕到現場時,只見這個竹林愛情角內,人頭攢動。以前竹林上掛的未婚青年的卡片正被執法人員拆下來。
愛情角的組織者之一毛玉雪介紹,他們的人也沒有占道,這個花園本來就是眾人散步的地方。“我們在這裡已經5年了,沒有任何部門來反對過,今天,突然來了幾十個執法人員和鄭州綠城廣場管理處的工作人員,要趕我們走,說要取締我們。他們說我們在這裡收錢了。我們收的不是徵婚錢,而是制卡片錢,每人只收10塊錢。而正規的婚介所,每位徵婚者收好幾百元,相對他們,我們這是在做公益。參加的老人都是自發的,他們爭著來交錢,交10元錢,可以一直在這兒為兒女或自己徵婚。”
取締者分別是鄭州市園林執法監察大隊和鄭州市綠城廣場管理處。
現場很多老人詢問這些執法人員為何取締這一民眾自發組織的公益活動時,執法人員只是拆卡片和勸解,並不多說。

取締理由

“非法婚介,可能毀綠”
現場的綠城廣場管理處的副書記姚輝堂介紹,前幾天,市民政局相關人員接到投訴,稱這是非法婚介組織,沒有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一旦徵婚者受騙,受騙者可能會面臨投訴無門境況。“這裡每人收10元錢,而正規的婚介所收600~700元,這不是明顯地擾亂婚介市場秩序嗎?再說,他們用繩把竹林圍起來,前幾天有領導過來質疑這一婚介行為時,有人還說領導多管閒事。”
鄭州市園林執法監察大隊白大隊長介紹,因為在竹林上拴卡片、人多踩踏草坪,出於對遊人安全和保護綠化考慮,他們接到投訴後,根據相關條例,才來制止“毀綠傷綠”。
面對執法人員的取締理由,組織者毛玉雪拿出他們的“愛情角”會員卡說:“我們這個卡叫愛情角有緣相會卡,並公布有所有組織者的手機和小靈通號,隨時可以找到人。我們在卡下邊寫得很明白,‘如您婚姻已定,請及時銷號,以免給他人與自己帶來麻煩,謝謝合作’。我們每一個卡都嚴格管理,我們在做公益,終身只收10元錢,5年來沒有任何人投訴過我們,我們擾亂什麼婚姻市場了?”
毛玉雪介紹:“我們只是在竹林上繞了細線,在細線上拴些小紙片,1000張也不到半斤重,分散在幾百株竹子上。另外,我們都站在水泥路面上,哪裡毀綠了?”

市民聲音

這種公益行為應該提倡!
在現場,不少前來給子女找對象的老人表示不理解。
“真心真意給人辦事的,又沒有占道,而且這裡天天都有很多老人健身,大家在一起說說子女的事,寫個卡片互留電話,多好的事兒。”溫先生說。
“我在3年前知道這個幫助子女找對象的地方,也常來,親眼看到很多人在這裡找到合適的對象。當然,有年輕人也有老年人,不少人還給組織者送來錦旗、喜糖表示感謝呢!”退休老教授趙玉林說。
趙玉林說,城市生活、工作節奏快了,找對象難了。時間不等人,歲數不等人,婚姻不等人,這個愛情角是戀愛的好去處。“我從2008年2月24日,就向各區政府和公園的領導發出倡議,希望在全市各個公園裡,都有類似的公益婚姻組織,幫助附近的未婚人免費找對象。”
趙玉林還拿出他的倡議書:“我們希望執法部門不要取締這個公益組織。”

最新進展

執法人員“嚴盯死守”。昨日上午,記者再次趕到該公園。竹林邊站滿了園林執法隊員。一輛車號為豫ANH086的執法車也開進了竹林里。

執法車在園內守候。執法車在園內守候。

“我們接到任務,就是嚴盯死守,不讓他們在竹林上掛卡片了,從今天開始,公園的地面上也不讓擺卡片。”執法人員說。
綠城廣場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根據相關部門的安排,決定取締這一非法婚介組織,就是為了保護更多的市民的合法權益,“不能讓他們投訴無門”。這個組織沒有登記而成立,一旦出問題,那就背離了人們對婚姻這種美好事物的期望。所以,要取締他們。
“當然,沒有人反對父母給孩子找對象,這是好事,任何人都可以來這裡談婚論嫁。”這名管理處工作人員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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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嵩山路與中原路交叉口西南角的“竹林愛情角”,近日連續被晚報報導。綜合報導反映的事實,我們不難發現,“竹林愛情角”是個矛盾體。一方面,它“公益”,初衷美好。比如說收費低,正規的婚介所登記收費600~700元,這裡10元錢就能成為終身會員;比如說它“卓有成效”,“5年來撮合近千對”的成績,是不能磨滅的事實。
但另一方面,它是不規範的。從法理上說,“竹林愛情角”沒有在民政部門註冊、沒有在工商部門辦執照、沒有固定辦公地點、沒有留辦公電話、攔繩收費和收取會費沒有在物價部門審核批准,公益綠地正在被破壞中,理應被取締——“公益”並不意味著不被管理。從情理上說,“掏亂的人越來越多”意味著有會員已經受騙——不管是不是有婚介所派婚托來搗亂,為了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取締“竹林愛情角”在情理之中。
但是,取締之後,還涉及“善後”的問題。6000多名會員,應該給個說法。組織“竹林角”的毛玉雪老人在接受採訪時說,會員們的會費,基本上都用在正常開支上了,4個組織者每個月發不了幾百元的工資。毛玉雪老人所說應該屬實,接下來的問題是,如果幾位組織者想處理“善後”事宜,不妨有以下幾方面的努力:比如說,近期收取的、還未履行服務的“會員會費”,不妨退給“會員”們;既然是力圖做“公益”,接下來不妨採取定期通聯的方式,分流“會員”,讓他們單獨活動……要知道,無論如何也不能再乾“攔繩收費”的事了,公益綠地歸全體市民所有,不是你家的後花園。
當然,如果有正規的婚介所願意接手“竹林愛情角”,或者是“竹林愛情角”願意變身為合法的婚介機構,也未嘗不可。如果“竹林愛情角”處理完善後事宜後銷聲匿跡自然不論,如果是實現“轉型”,起碼應該做到以下幾點:規範收費,不私占公共綠地,確保每一位會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如能做到這些,“竹林愛情角”或能恢復其當初的美好。
延伸來看,“竹林愛情角”的際遇,應該引起其他類似“公益組織”檢視自身的反思,能夠成為相關部門進行常態管理時審慎思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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