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戲

童戲

童戲,是指阿富汗一些被當做性奴的男童,這些男童的年紀一般在10-18歲之間,他們在街頭被劫走之後,會被強迫穿上女人的衣服,並跳舞來取樂他人。

基本信息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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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戲在阿富汗有幾百年歷史,幾個世紀中,有錢有勢的男人們一直潛行在阿富汗的街頭,搜尋貧窮的孤兒男童,並將他們當做性奴來玩樂。

有勢力的軍閥、指揮官和政客等精英會在私人聚會上看這些童子跳舞,童子們是勢力和財力的象徵,他們經常會被性剝削。

21世紀初,童戲又再次復甦起來。2017年初,阿富汗在修訂刑法,該國表示會將童戲當做不合法行為,違反者將受到一系列嚴厲的懲罰。

擴散原因

文化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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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富汗,童戲並不是伊斯蘭禁止的同性戀,而是被當做一種文化實踐。這一習俗已經席捲阿富汗南部和東部普什圖鄉下的中心地區,阿富汗北部鄉下的塔吉克人也未能倖免。

性別隔離

阿富汗獨立人權組織(AIHRC)在2014年表示,阿富汗社會牢固的性別隔離以及無法接觸到女人,使得童戲快速擴散開。

法律真空

阿富汗的刑法禁止強姦和戀童,卻對童戲沒有太清楚的規定。

阿富汗法律的模稜兩可以及現有法律無法說清這個問題,才促使政府開始修訂刑法。但該政府並未太多與童戲相關的記錄,許多犯罪者與執法者有勾結。

其他原因

童戲的擴散還有其它因素,比如缺乏法律、腐敗、有限的正義、文盲、貧困、不安全以及武裝組織的存在。

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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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被人狎玩的男同年齡一般在10-18歲之間。許多受害者是被犯罪者綁架過來,但也有些時候極度貧困使得他們的家人將他們賣給了這些虐待者。

AIHRC的報告表示:“童戲的受害者們有嚴重的心理創傷,因為他們通常會被強姦。毫無希望的生活和悲觀的心態,讓這些童戲受害者的心裡有了報復的想法和敵意。”

但也有很多受害者說他們長大之後會養這些年輕的男孩情人,重複虐待的怪圈。

來自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的CharuLataHogg表示:“我們很難知道這些男孩遭遇了什麼,我們曾聽聞許多男孩長大之後自己也要養男童,讓虐待繼續流傳下去。”

順勢效應

童戲對阿富汗的衝突有不利影響,他們有助於塔利班深入烏魯茲甘等安全地區。

安全區的這些虐待也對受到北約訓練的阿富汗武裝勢力名聲不利。2016年美國議會表示:“美國已經給阿富汗國防和安全部隊援助了六百多萬美元,其中還包括送給阿富汗當地警察的5億美元。阿富汗士兵和警察的性虐待行為,會削弱美國和阿富汗公眾對阿富汗國防及安全部隊的支持,使我們的巨額投資存在風險。”

位於阿富汗首都喀布爾的一位西方官員表示這樣的行為會鼓勵塔利班在阿富汗重申伊斯蘭教教法,增強叛亂。

典型事件

2016年,法新社的一篇報導揭露了塔利班童戲。這是該國最反人權的過分舉動。

2009年,紀錄片《阿富汗跳舞的男孩們》面世之後,童戲就得到了國際關注。裡面一名男子唱道:“他正在撫摸穿著棉布衣服的男孩。你住在哪裡,我想了解一下你的父親。喔男孩,你正在對你的愛人點火。”

2007年,17歲的跳舞男孩Ahmad透露道:“我愛我的主人。我喜歡跳舞,也喜歡錶現得像個女人一樣和我的主人玩耍。我長大之後,也會成為一名主人,擁有自己的男孩們。”

另外一名男孩Abdul當時說:“警察不會問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但他們卻會威脅說要逮捕我們。很多次他們要求我們跳舞並與他們性交或者給他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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