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穗六條是廣東省廣州市為加強樓市調控於2013年11月18日發布的房地產調控新政,全稱為《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穗府辦〔2013〕44號),共有六條意見,內容涵蓋了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加快中低價位商品住房供應,控制高端商品住房供應,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從嚴查處各類住房騙購行為以及引導開發企業理性定價等多項措施,被稱為“穗六條”。
其中對於購房者形成直接影響的包括“暫定對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及“二套房貸首付比例提高”。
出台背景
2013年11月18日,國家統計局公布了10月份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與2012年同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上漲的城市有69個,僅溫州下降,降幅1.5%。其中,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的價格均同比上漲逾20%,再次領漲全國。繼深圳、北京、上海出台本地調控措施後,廣州也出台了“穗六條”,至此,京滬穗深四大一線城市均已出台了各自的調控升級版政策,這標誌著一線城市調控政策的全面收緊。
主要內容
“穗六條”主要內容包括調控土地供應和規範市場秩序兩大方面。
調控土地供應
根據市場需求來控制土地投放規模和節奏、會同金融監管部門,研究如何通過金融、貨幣手段來進行土地市場風險控制、定期公布季度經營性土地供應計畫和舉辦土地公開出讓前的推介會、加大商業用地的供應規模等四條措施;
規範經營秩序
在規範經營秩序方面,包括分析樓市成交數據及時提示市場風險、做好預售款全額全程監控、閒置土地處置等市場監管工作,防止開發商挪用預售款,或故意囤貨不賣樓,防止人為炒作抬高房價等內容。
意見要點
一、加快中低價位商品住房供應,控制高端商品住房供應。加快中低價位商品住房供應,加強對中低價位商品住房項目預售款的監控和劃撥使用管理,確保房地產項目順利完成開發建設。已批准建設的低密度商品住房項目須完成房地產初始登記後方可銷售。
二、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力爭2013年住宅用地實際供應量比前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增加20%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制定並公布2014年全市住宅用地供應計畫,確保2014年住宅用地計畫供應量不低於2013年計畫供應量。
三、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對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從嚴查處各類住房騙購行為。對提供虛假購房資料騙購住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的商品住房項目,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契約;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責令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四、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應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本市房價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
五、引導開發企業理性定價。根據2013年本市房價控制目標,繼續對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實行價格指導,對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
專家解讀
亞太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表示,“穗六條”實際上是“深八條”、“滬七條”、“京七條”的綜合翻版,主要是重申與強調原有調控政策為主,政策並無太大新意。他認為,“穗六條”主要任務不是降房價,而是穩定市場預期,為完成2013年調控目標做最後衝刺;同時也給樓市以警告,表示調控樓市的決心。他稱,主要影響可能體現在令購房者出現短期觀望,房企放慢推盤節奏,商品房成交放緩,一旦缺乏新的調控,樓市將重現火熱局面。
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稱,一線城市這類調控是短期過渡性政策,可為地產調控的長效機制出台做好鋪墊,為逐步取消限購,以經濟手段、市場手段代替行政化調控手段營造市場機會。從樓市調控政策走向及趨勢來看,基本上是通過增加中低價位的市場供應、改變供求關係的角度來調控市場,這也表明政策層面正在呈現出市場化、經濟化手段逐步替代行政化的限購手段的趨勢。
此外,中原地產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認為,部分房價上漲較快的二線城市很可能會跟進出台調控政策。
龍斌認為,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除廣州外其他三個城市都已經出台調控措施,所以這次廣州“穗5條”的出台是十分正常,這次廣州就樓市調控的相關細則跟“深八條”、“滬七條”相差無幾。
據潘先生介紹,在眾多購房者中,外地購房者基本占據了廣州市場的半壁江山,社保年限的提升,更狠地打擊了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房地產市場恐要遇冷。
樓市收緊
繼鄭州與深圳、北京、上海出台地方調控措施後,廣州跟進出台“穗六條”,以“深八條”與“京七條”“滬七條”為標本,重申原有調控政策,強調落實“新五條細則”。至此,一線城市樓市調控政策全線收緊。從樓市調控政策走向及趨勢來看,無論是“穗六條”、“深八條”、“京七條”、“滬七條”,還是當前政府表態來看,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基本上是通過增加中低價位的市場供應、改變供求關係的角度來調控市場,從調控手段的角度來說,從市場的角度來調控市場的特徵比較突出,沒有更多的強調原有的限購等行政化手段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