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區域
福州市
主要職責
1952年8月市城市建設局組建市建設大隊,下設修建道路和土木建築兩個中隊。
1956年10月市建設大隊撤銷,修建道路部分成立市政工程隊,1958年3月由市計畫委員會籌建處分出單獨成立市基本建設辦公室,同年8月,成立福州市建築工程局,在此之前城市建設與建築業均屬市城市建設局統一管理。1959年7月市基本建設辦公室改稱市基本建設委員會。
“文化大革命”期間,機構癱瘓,領導幹部被批鬥。1969年10月24日城建系統各局和市基建委員會撤銷,城建業務由市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處計畫組負責辦理。
1973年7月成立市城市管理局,10月成立城市建設委員會領導小組,1975年4月成立市城市建設委員會,1975年10月15日撤銷市城市管理局,恢復市城市建設局。
1983年7月18日,市建設局,與城市建設委員會、市環境保護辦公室、市征地辦公室,合併成立市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隸屬市人民政府。
1985年1月改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1985年1月25日,市環境保護辦公室單獨恢復成立。
1994年末,仍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下簡稱:市建委)。行政機關內部設有總工室、辦公室、組乾科、宣教科、監察室、保衛科、計畫科、城建處、科技科、外經科、審計科、勞工科、財務科、施工科、調研室、測繪科等15個科室。有職工1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