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neurosis(hypochondriac)
簡稱疑病症。以過分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為特徵,對身體上的感覺和徵象作出不正確的解釋並伴有焦慮的一種神經症。患者多性格急躁、易怒、多疑、敏感、固執、孤僻,起病前多有本人或家屬患某種器質性疾病的精神因素。醫生言語不慎,檢查過多,隨便開藥等醫源性因素也常起重要作用。病程多遷延,療效不易鞏固。
臨床表現 病狀多樣化,其共同之點在於:病人的注意對象或思想內容病態地集中於自己的身體健康,並且他們對健康估計之壞和關心之過分與身體的實際情況不相稱。疑病症可以分解為四個元素:疑病性煩惱、對健康的過分注意或重視、疑病觀念、身體不適感和感覺過敏。沒有器質性病變基礎的不適感叫做功能性的,但功能性的不適感並非都是疑病性的。只有當功能性不適感與疑病性煩惱或過分注意身體健康或疑病觀念密切相聯繫,才是疑病性的。身體疾病可限制人的活動,造成生活諸多不便,妨礙學習、工作和社交,也可能引起嚴重的後果。病人因此而容易產生各種顧慮,但這並不是疑病症。疑病性煩惱主要集中在身體健康和疾病本身,而上述對疾病的後果和社會效應的顧慮或煩惱則不應視為疑病症。典型疑病症病人對症狀的真實性、病因和病理性質較之對症狀的痛苦本身更感興趣,對診斷較之對治療更感興趣,這是很具特徵性的。如果病人明知他的煩惱有些過分且對健康不利,卻無法擺脫,則是典型的心理衝突。這種病人可以接受醫生的解釋勸慰,但照例打消了一個顧慮隨即又產生另一個顧慮,或者,道理病人都明白,疑病性煩惱卻依然如故。
對身體健康的過分注意表現不一。有人將注意集中於身體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如心跳、消化系統、性功能、營養狀態、白細胞計數等。有人則注意全身各處,任何輕微的“異常”都不放過。有些病人一段時期內特別注意某個健康問題,過一段時期又轉而注意另一個問題。病人訴述的症狀跟他們的注意直接相關。除了注意自身情況以外,不少病人還特別注意藥物廣告,廣泛閱讀醫學書刊,也特別重視養生之道神經症(強迫性)
neurosis(obsessional)
以強迫現象為主要症狀的一種神經症。簡稱強迫症。表現為反覆出現的思想、表象和企圖,這些現象固然出於病人內心,但病人卻不認為是自願產生的,並試圖努力控制和擺脫,卻總不成功,因此感到焦慮和痛苦。本病多於青年時期發病,無性別差異,智力水平高者發病率亦高。起病緩慢,病程長,生活平靜或閒暇時症狀加重,生活或工作任務緊張吸引了注意力可使症狀減輕。
病因和發病機理 如果一個人感到他的某種觀念或驅動系源於自我,同時又有心不由己的體驗,這便叫做自我強迫。但自我強迫並不一定是痛苦的,也不一定是病態。如果一個人感到他對自我強迫必須加以壓抑或控制(意識的抵抗),實際上也這樣做了,但同時卻十分緊張不安,感到苦惱,這就構成強迫症。可見,強迫症是一種典型的意識的心理衝突。S.弗洛伊德強調無意識機制,忽視自我強迫作為意識現象的特徵。這就混淆了強迫症與強制現象之間的區別。強制現象不是自我強迫,可見於大腦器質性病變和精神分裂症,如強制性哭笑,強制性思維等。
強迫性神經症與一定的人格有密切聯繫;多數病人病前有強迫人格。強迫人格的特點是不完善感、不安全感和不確定感這三種體驗及相應的行為模式。強迫人格可以是代償良好的,其條件是從周圍人得到足夠的支持和好評,或生活安定順利。此時病人很勤奮,工作有成效,儘管他付出的代價高於常人,但仍能感到滿意,自我控制良好,行為也不太過分。若遇一連串的挫折或重大的失敗,或者失寵於權威,人格便可迅速陷於代償失調,完美主義退變為假完美主義:追求完美幾乎完全停留在觀念階段而沒有有效的行動,行為失控而走極端,沒完沒了地自我鬥爭,也可以集中表現為某一特殊的強迫症狀。
臨床表現 表現為記憶、思維、情感、意向和行為方面的強迫現象反覆出現無法擺脫。
①強迫觀念。較常見,包括強迫懷疑(懷疑自己行為的正確性,如門是否鎖好,燈是否熄滅等)。強迫對立觀念(接觸某些事物或詞句時腦中即出現相反的概念,如聽到“革命”、“和平”,即想到“反革命”、“戰爭”)等。
②強迫表象。腦中反覆出現形象性的內容而不能擺脫,和強迫觀念不同,後者指抽象的思考,當然,二者可以並存。強迫回憶(反覆浮現剛剛發生或早已過去的事,控制不住)大多可以歸到這一類,因回憶內容大多是形象具體而生動的。
③強迫恐懼。這是對自己的恐懼,病人害怕喪失自我控制能力,害怕會發病,害怕會幹出違反習俗甚至傷天害理的事來。與強迫意向的區別是,並沒有要行動的內在驅使,這類症狀是很痛苦的。
④強迫意向。病人感到有一種強烈的內在驅使,馬上就要行動起來的衝動感,但並不直接轉變為行動,想要做的可以是某種小動作,也可以是自殺或殺人之類極其嚴重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病人感到要做的是無傷大雅的小動作,還是感到十分不安。
⑤強迫動作。可分為兩類。其一是屈從性強迫動作,如強迫懷疑引起的檢查或核對行為,污染的強迫觀念導致反覆洗手,另一類是對抗性強迫動作,如為了對抗淫穢內容的強迫觀念而反覆背誦道德箴言或政治口號、計數或默誦無關詞句也是常見的一種對抗方法。各式各樣的儀式化動作都可以起對抗強迫症的作用。總之,強迫動作都是繼發性的,都是前述四種強迫現象引起的。
強迫性緩慢是一種少見的臨床相。實為強迫多疑的一種表現。有時沒有經驗的醫生會誤認為緊張症性木僵。強迫性緩慢照例是逐漸發展起來的,詳細詢問後可以得到某種典型強迫症的既往史,而強迫性緩慢之逐漸發展跟過去的強迫症之間存在著可理解的聯繫。跟病人建立良好的關係後,病人談出的內心體驗更是典型的強迫症性心理衝突。
強迫性神經症與強迫人格之間並沒有截然的分界線。有強迫人格特點的人出現強迫症以後兩者之間更是難以區分。但鑑別這兩者有一定的治療和預後意義,因為對症治療不能改變人格,強迫人格的特點是強求,對別人和對自己的強求,對別人的強求成功可以減輕對自己的強求,對自己強求造成的不快往往以對親人強求(任性)的方式發泄出來。強求有明確的目的,動機也是清楚的。強求自己本來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是避免社會懲罰和得到社會獎賞。這種手段的目的化硬是完美主義。強迫人格者的各種行為有個共同的根本特徵,就是力求將自己和客觀環境置於控制之下,取得成功給自己和別人一種控制是必要而有效的假相,這使強迫人格者嚴重缺乏自知之明,一旦代償失調,出現行為失控,更促使病人加強自我控制,他不知道,行為失控正是控制過多的結果。
強迫症應區別於衝動控制障礙,後者之成為臨床病例或司法鑑定案例在於衝動變成了行動並造成了客觀危害(如偷竊、縱火等),病人在衝動轉變為行動的過程中體驗著快感和滿足,而擺在強迫症病人面前的是一種兩難處境:控制是痛苦,不控制也痛苦。
治療 應以系統的心理治療為主。
行為療法的必要條件是病人願意合作,禁忌症是病人有抑鬱心情。行為療法的靶症狀是強迫動作。因此,單純強迫觀念不能用行為療法。行為療法若能結合家庭治療,效果更好。
患者伴有焦慮、抑鬱症狀,可用抗焦慮藥和抗抑鬱藥治療。氯丙咪嗪對部分病人療效較好,被稱為抗強迫藥,但長期療效還有待追蹤。
配圖
所屬分類
神經症精神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