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1.露出本來面目;出洋相。2.損壞面相。
3.引申為缺陷。
4.佛教語。謂破除一切妄相而直顯性體。
佛法
△ 一切法空,不但理空,事上亦空。既然一切法空,所以無願無求。一心想成佛即有我相,有我相即四相具足,即非菩薩,仍是凡夫。要保持清淨心,不可執著。△ 破四相才能隨緣現相,離相必須從大智慧上下手。世間人無論有多大的聰明才智,若有執著即是有漏的智慧,無我執還有法執;菩薩一念不生,即是無相。起一個念頭即有一個相,一切境界現前不起念即是功夫。法界本來是沒有相的。
△ 對於事對於理一切明達,而後觀一切法知萬法因緣生。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用此種觀念修一切善業,不執著,不污染,即得“不壞意”。此不壞意是指不能加以破壞的,如名聞利養、生死以及有漏事業等等都是可以破壞的,這些東西全不要,還破壞什麼?惟有如此才能得到不壞意。故經云:“菩薩已得不壞意,修行一切諸善業。”
△ 經云:“於諸眾生善分別。”此善字最為吃緊,善分別是了別,用的是無分別心。古人常說的比喻為水與波,水無波浪的時候是無分別,一起波浪,外面照進來的景象就不清楚。凡夫的心剎那生滅如波浪,果然靜若止水,一切森羅萬象即瞭然於心。人人都想開悟,入法界性才能開悟,佛教我們見性不著相,不著相是不著空亦不著有,空有二邊均不著,才能得中道第一義的智慧。
△ 心體無念,起念即非真心。言心的性甚為清淨,眾生對於心性本體迷惑,佛乃開示令入佛之境界。佛說法四十九年,講經三百餘會,其目的無非令我們認識真心;要入這個境界,必須要把識心內所藏的無明煩惱一齊丟淨。學佛不是修心也不是修性,要知心性本來是清淨的,不必修,只要破了無明煩惱就成了。
△ 佛說一切法皆是因緣所生,當體即空,全是假的,明白此理,應當放下。知一切相皆是性體變現出來的,從因上看皆是依他起相,無自體性。故云:“為說世間皆從緣起,知諸法相皆悉無相。”
△ 修行要在轉識成智上用功夫,不要專門去找。除去執著,第七識就變為平等性智;不用妄想用觀照,第六識就變為妙觀察智。眾生本來有的無量福無量慧不能顯現,自己並不曉得,總是想求福求慧,而自身的障礙(妄想執著)又不肯捨去,這就難了。如真想在佛法上有成就,只要肯做,人我執一破,我見沒有了,一切煩惱統統消除了,看一切人都是四大五蘊眾緣和合的假相,而我亦如是,四相破了,即是菩薩。
△ 十方諸佛及大菩薩皆以般若觀照一切萬法,一切萬法歸納之即是五蘊,五蘊展開來就是百法。必須熟讀四十華嚴,詳細研究五十三參所遇到的各種境界,體會經義,套用到日常生活中,而最後的歸宿是西方極樂世界。現在頭緒理出來了,應歷事練心,遇到任何事情都應練習心中了了分明,如如不動。修定修慧要由事上修,若僅僅盤腿靜坐是死定,絕沒有歷事練心來得圓融。經雲福慧雙修,悲智雙運,不可有偏,單觀無虛必執有。本願雖是在利益眾生而不可強求,利生的機緣沒有成熟,應先在自利上下手,利生的先決條件是離相無住,真能做到離相無住,可以廣度眾生,否則只能隨喜功德,當你領眾時而自己心不清淨,可能被眾生度走。
△ 用從體生,用若不與體合,是修行功夫未到家。在一切法中,於人無諍,於事無求,心中必然清淨;無願無求,這就是空,就是三昧。但經中為什麼又叫我們常常發願呢?信願行是三資糧,發願要成佛道是必要的,但不能求此願,有求的心,心中即不平等,必生魔障。修因與證果是依靠體,時時刻刻在迴光返照,隨時注意與外面境界染不染。斷惡修善都要離相,現在我們是在因位,這樣做都是般若會上的菩薩,自己焉能不尊重自己呢?
△ 三諦是空諦、假諦、中諦。(1)空諦是宇宙的本體,諸法的自性,洞然虛寂。因緣所生法,一切法皆空,又稱為真諦,是真實的。如知一切法皆空,即知一切法不生不滅;證得真諦即能開一切智,斷見思惑,三界六道輪迴就離開了。所以空諦是破法,空諦不是孤立的空。(2)假諦又稱為俗諦,世間無論依報正報,或色或心,均屬假有,但能起暫時的作用。既知一切法是假的,對於世間一切事物即不必認真。(3)中諦:真空不礙妙有,假相與真理如水與波,真空與妙有實在是一件事,此理若能透徹,了知真俗不二,空假一如,即入於中觀的境界。證得中諦道理即開了一切種智,破了無明,證果則成就了法身佛[註:原文為“德”,疑為錯字]。言諸法以空故,生即無生,非為假有;以假故,無生而生,非為實空;即假即空,即空即假,故中。此為三諦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