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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北大街11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起草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二)負責推動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三)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和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四)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組織協調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和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組織指導文物的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
(五)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方面的對外交流、宣傳與合作工作。
(六)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方面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相關科技信息建設;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技術維護管理和安全播出工作。
(七)指導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八)負責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管理。對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以及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引進和播放等經營活動、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對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進行監管,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監測工作;組織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覆蓋網建設、技術維護和開發工作,管理全市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九)負責對新聞出版機構進行行業監管;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物和出版活動;監督管理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市場;負責報刊、通訊機構和駐石記者站的監管工作,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負責印刷發行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著作權創造、利用、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十二)負責文藝類產品、視聽節目和網路遊戲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核和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對全市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
(十三)擬訂全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十四)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社會團體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石家莊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石家莊市著作權局)行政編制73名(含紀檢監察人員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副縣級),總工程師1名(副縣級);科級領導職數28名(含直屬單位黨委專職副書記、紀檢監察室、老幹部處科級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6名。
領導機構
局領導成員
發布時間:2016年12月1日
黨組書記、局長 李波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趙樹斌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張秀芳
副局長 左春和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張光輝
調研員 葛金平
調研員 李曉曙
副調研員 於鳳閣
副調研員 翟相偉
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家莊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1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重要政務;負責機關工作制度、領導講話、年度計畫、工作總結以及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重大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信訪、接待、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全局重大活動、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推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監督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負責文化類非企民辦機構設立的前置審核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擬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教育培訓、人才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社會團體工作。
規劃財務處
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和政府專項資金使用計畫,管理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經費;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基層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的統計工作。
藝術處
負責全市藝術事業管理工作。擬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藝術研究、藝術生產、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藝術活動;指導全市藝術職業教育工作;負責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和全市藝術考級機構的監管工作。
社會文化處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負責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管理工作。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民眾性文藝創作以及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基層民眾文化工作、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公共圖書館、民眾藝術館、文化館(站)、村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中心、農家書屋和社區書屋建設。
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和利用工作;承辦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與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管理、協調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
文化市場監督處
(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對歌舞娛樂、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網路遊戲)、電子遊藝、動漫、美術品經營和音像、電子、書報刊等出版物經營項目的行業監管;指導和協調縣(市)、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承擔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核工作;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以及各類營業性演出活動的監管工作;指導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文化產業處
負責全市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建設;推進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和發展;負責文化產業統計工作。
傳媒機構管理處
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播出工作;對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播出(轉播)機構進行監管;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日常管理;監督全市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和新媒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指導、監管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和電視劇製作工作;審核全市電影電視劇製作單位拍攝的影片、電視劇、卡通片等;指導電影專項資金的收繳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工程。
科技處
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組織廣播影視科技項目審核、推廣與套用;負責全市廣播影視的技術維護管理,監督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的落實;負責廣播電視頻道頻率技術參數的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監測站工作;指導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