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貸

銀行信貸是銀行將自己籌集的資金暫時借給企事業單位使用,在約定時間內收回並收取一定利息的經濟活動。按幣種分為人民幣貸款和外匯貸款。 按貸款對象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按經濟部門分為工業貸款、商業貸款、農業貸款、外貿貸款等。 按貸款方式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擔保貸款又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3種。

簡介

銀行信貸是銀行將自己籌集的資金暫時借給企事業單位使用,在約定時間內收回並收取一定利息的經濟活動。  

信貸,即信用、借貸。 銀行信貸指以銀行為中介、以償還計息為條件的貨幣借貸

以銀行為中介,界定了信用形式及其發展階段。只指借貸通過銀行進行,而不是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財務發債的國家信用、個人之間的民間信用、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消費信用,更不是前資本主義社會的高利貸。現今的銀行,以發展成為專門化、獨立化的金融中介,專司存款貨幣經營的間接融資,可以與證劵信用、商業信用、消費信用等相結合,將其納入自身循環。

以償還計息為條件,是指借貸必須是有條件的,必須設定還本付息的前提。銀行從事借債、用債、收債的交易活動,必須遵從債的普遍原則,即償還計息,不然會造成破產,禍及社會。財政撥款、企業自有資金、慈善捐助、饋贈、救濟等資金,無須以還本付息為條件。 貨幣借貸指借貸的標的只能是貨幣,不能搞實物借貸。銀行只經營貨幣,貨幣商品無差別,可與一切商品相交換,是社會一切財富的代表,這樣。銀行的借貸行為才具有廣泛的社會性,才能發揮引導社會資源合理流動的作用,並有利於降低借貸雙方的成本。

資金來源

一、各項存款 1.企業存款 2.城鎮居民儲蓄存款 3.農業存款 4.信託存款 5.其他存款(不包括以上內容的)

二、債券籌資 1.發行金融債券 2.國家投資債券 3.賣出回購債券

三、向中央銀行借款

四、同業拆借和同業存放

五、代理性存款 1.代理財政性存款 2.委託存款及委託投資基金 3.代理金融機構委託貸款基金 六、所有者權益 即出資人投資於商業銀行的資金。

種類

按幣種分為人民幣貸款和外匯貸款。

按用途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前者包括周轉貸款、臨時貸款和票據貼現等,後者則包括技術發行貸款、基本建設貸款、科技開發貸款等。按期限分為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短期貸款期限為1年以內,中期貸款期限為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長期貸款則為5年以上(不含5年)。  

按經濟部門分為工業貸款、商業貸款、農業貸款、外貿貸款等。

按貸款方式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擔保貸款又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3種。

按貸款對象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

按貸款用途性質分外貿貸款、房地產貸款、委託貸款……

對象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編輯本段受理借款申請的基本原則

基本原則

除自然人和不需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借款人持有在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年檢的手續的營業執照。

持有地方人民銀行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貸款證》。

借款人在我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按貸款比例在我行保持一定數額的存款和結算業務;我行貸款額占其借款總額比重較大的,應在我行開立基本結算帳戶。

借款人具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已發放貸款的到期本息均如數清償;沒有清償的,已做出我行認可的還款計畫。

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比例。

借款人能如實提供我行所要求的資料,在以往的業務往來中,能接受我行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審查和監督,能落實有關貸款條件,並按借款契約約定的用途和進度使用貸款。

借款人的財務和資信狀況以及經營管理情況符合銀行要求。

基本程式

企業提出申請並上報有關檔案資料。

銀行進行調查並完成貸款調查報告。

銀行對貸款進行內部審查、審核和審批。

簽訂貸款契約並辦理有關抵押、公證手續。

用款並按約支付利息。

貸後銀行對企業使用貸款的情況及抵押情況等進行檢查、監督。還款或展期後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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