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藩事

知藩事是明治初期的地方長官的名稱,1871年廢藩置縣後被廢。

知藩事

明治初期的地方長官。1869年(明治2年)6月17日奉還版籍後,維新政府命舊藩主在舊封地原地任職時的官職名稱。冠以藩名時,一般稱某某藩知事。同年實行藩政改革,規定知藩事家祿為封地實收石數的十分之一。1871年廢藩置縣,知藩事職稱隨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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