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分

相分

xiāng fēn ㄒㄧㄤ ㄈㄣ 相分 謂使互相增進契分,情誼。《三國志·魏志·邴原傳》“ 太祖 征 吳 , 原 從行,卒” 裴松之 注引《邴原別傳》:“ 兗 豫 之士,吾多所識,未有若君者,當以書相分。” 清 黃生 《義府》卷下:“《季漢書·邴原傳》:‘當以書相分。’言以書薦之,使相契分也。” 佛教語。法相宗所說的學說。與“見分”相對。謂認識和感知的對象。 清 龔自珍 《最錄》:“每支各攝證自證分、自證分、相分、見分等。” 章炳麟 《建立宗教論》:“緣色及空,以為相分。”

基本信息

阿賴耶識的功能分為三分:一、見分;二、相分;三、自證分;

自證分是未破無始無明而猶迷的佛性。即使佛性雖然在迷,但終究能夠證道,即自體自證自用,所以叫做自證分。

特點

相分是由於真如不守自性,妄動而自生疑,迷住了本來智光圓明的自性,以致使本有的無相真如變成虛空四大的妄相,這虛空四大的妄相復變為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叢林了。所以說,這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等,看起來是器世間,但卻均是我們第八識的相分變現出來的。因有無明之故,使我們迷失了本性,佛性被無明包裹住,鑽進軀殼裡面,而執著這個少分的四大為自我,只認取這個身體才是我,才是自身,卻不識一切事物都是我,外面的器世間——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叢林等等,都是我們法身四大種性所變現,都是我們自己,都是八識的相分。把身外的多分的地水火風四大一切物境都認為是身外之物,不關我事,只識得色身為我,而不知空寂為我,把本來的智慧光明,變成為能見的妄見,豈不冤苦!倘若你精進用功,打破了無明,反璞歸真,識得本來面目,方知你的自性是盡虛空遍法界,一切境物無不是你心王的王土。佛性無相,能大能小,大而無外,小而無內。山河大地、日月星辰那么大,但並不在我性之外,俱是我們的圓明真性所顯現,屬於本性的相分。既然在我性之內,那么不是我又是誰呢?既然是佛性所現,那么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叢林等器世間也是佛!

所謂見分,就是我們能看見事物的功能。但若看見事物,就執著在上面,則變為妄見了。如看見張長李矮,就住在張長李矮上,而不肯放手,這就是妄見了,這個妄見就是見分。

雖然是妄見,真如在迷中,迷失了本性,但佛性是不減的。只要我們精進用功,是能夠自己證到本體的,這就叫自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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