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設立概述
現代化的管理哲學主張目標的設立應由部屬本人(當工作可劃分成個別性時)或所有部屬制定,然後與主管商討及修正,在大家無異議時定案,以作為日後執行及考核的根據。即較進步的目標管理應配以參與管理。
目標方針是管理活動的指針,它規定了管理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總的發展方向、發展戰略、發展規模和要達到的水平。對於企業單位,目標方針應該是以生產經營為中心的總體目標的高度概括,要反映企業發展的方向和戰略。對於事業單位,目標方針應該體現上級目標要求,並反映本單位基本任務的發展方向和要達到的水平。這樣才能指導各具體目標項目的確定和各職能部門工作目標的建立。
設立工作目標的同時,應訂有每個項目預定完成的期限,以利進行間的檢討,自我控制及糾正,以及工作完成後的評定。設立目標之期限的最好方法包括:甘特圖(Gantt Chart)、計畫評審圖(PERT Chart)及要經網狀圖(CPM Chart)。不管預期完成時間為多長,每個工作目標都應附有完成期限,否則目標管理之精神很難實現。
目標設立的要求
目標訂的適當與否,直接關係到目標管理活動的效果,乃至管理活動的成敗。一個好的目標,必須滿足以下一些基本要求:
1、關鍵性與全面性相結合。確定目標時,既要從本單位的基本任務出發,全面考慮,要突出重點和關鍵性工作。
2、靈活性與一致性相結合。確定目標時,必須使本目標同上級目標保持一致,使分目標與總目標保持一致,以保證上級目標和總目標的實現;同時,還要從本級的實際出發,使目標具有一定的靈活性,能夠適應未來的發展和客觀環境的變化。
3、可行性與挑戰性相結合。目標沒有挑戰性,就沒有激勵作用,也無助於員工提高能力;但目標訂的太高,使人感到可望不可即,又會使人喪失信心,挫傷人們的積極性。
4、具體化和定量化相結合。
5、科學性與藝術性相結合。
6、指令性與民主性相結合。
目標設立的依據
確定目標是主客觀條件的統一過程,即主觀的需要以及主觀條件與客觀環境的有機結合。因此,按“充分、必要”的原則處理好目標和條件的關係,是正確確定目標、保證管理績效的基礎。目標與各種主客觀條件的關係如下圖所示:
確定目標的過程,就是研究上級的要求、主觀條件和其他客觀因素,經過分析論證,提出目標方針,建立指標體系並制定對策措施的過程。上級的要求、主觀條件和其他客觀因素,就是確定目標的依據。
目標設立常用方法
確定目標的方法很多,即包括定量方法,也包括定性方法。這裡介紹幾種定量方法,他們是把實際問題簡化後,只考慮一個或幾個主要因素,建立數學模型後求解的。
1、 時間序列法
時間序列是指觀察或記錄到的一組按時間順序排列起來的數字系列,如工廠連續年產量,商店某年各月份商品銷售額等。時間序列法就是根據已掌握的時間序列來確定目標值的一種數學方法。它的基本思路是根據實踐序列,找出數據沿時間變化的規律,進而建立數學模型進行計算,將其結果作為確定目標的參考數值。依據時間序列變化規律的不同,時間序列法又可劃分為:
(1)滑動平均法;
(2)指數平滑法;
(3)趨勢外推法等。
2、 線性回歸法
線性回歸法是回歸分析方法中的一種方法,它是以事物發展的因果關係為依據,抓住影響事物發展的主要因素和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建立數學模型進行計算的數學方法。
運用線性回歸法確定目標值要有三個基本因素:
(1)要確定目標值的主要事物;
(2)影響主體事物變化的客體事物(一個或兩個);
(3)主體事物與客體事物之間呈線性相關或基本上是線性相關。
組織目標設立的程式
對於一個組織,其經營目標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各事業期望經由各種行動所完成之理想境界或實務,該目標設立乃是事業總體經營制度之中心工作。組織目標的建立大體而言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此種目標的建立必須是對於未來趨勢和組織與競爭者的優劣之了解而定。制定一個企業組織的目標,可採取下列的程式:
1、衡量組織的未來經濟展望;包括在各種市場的產品優劣分析。
2、衡量組織本身;包括分析組織架構,人力資源的強弱,即組織所受的財務限制。
3、列出組織在最近和將來可能面對的主要機會和問題。
4、設計工作計畫書以爭取機會和解決組織問題。
5、以工作計畫書擬定當年及未來數年所必須資源和財務報告。
6、必要時修正計畫書,並替組織建立目標。
這些組織目標,於是往下傳遞溝通;完成組織目標所需的計畫步驟就變成組織的單位或個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