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Z理論
冷戰時期,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特工與前蘇聯的克格勃曾經進行過無數次驚心動魄的間諜戰,其中一次就是圍繞被稱為神奇的“點金術”展開的。因為美國、德國等西方國家驚異於前蘇聯在軍事、工業等方面的創造能力,他們把創造這種奇蹟的神秘武器稱為“點金術”,可結果強大的克格勃使歐美國家只能望“術”興嘆。這個“點金術”就是當前世界上著名的發明問題解決理論,被簡稱為TRIZ理論,它是由前蘇聯發明家G. S. Altshuller在1946年創立的,TRIZ就是“發明問題解決理論”的俄語縮寫,後來Altshuller也被尊稱為TRIZ之父。TRIZ理論來源
TRIZ的英文全稱是TheoryofInventiveProblemSolving,是一種系統化的發明問題解決理論,用來幫助發明家透過有系統有規則的方法來解決發明過程中所可能碰到的種種問題。最先將TRIZ引進品質工程領域的是AmericaSupplierInstitute。AmericaSupplierInstitute認為,一家企業若要在產品設計與流程管理達到世界級的水準,就必須懂得如何將QFD、TRIZ與RobustDesign這三項工具手法做緊密的搭配整合套用,而且她也務實地朝著這個方向進行教育訓練方面的推廣工作。隨著6Sigma的興起,大家發現在解決QFD品質之屋的技術需求衝突與實驗計畫法的參數衝突上,TRIZ可以提供了一套很完整也很有效的解決工具與方法後,才開始在企業界受到大家的重視與青睞並廣為推展。TRIZ理論的精髓
Toru Nakagawa認為總結TRIZ的精髓對於教授和學習TRIZ具有莫大的幫助。他認為40個發明原理、76個標準解、技術系統進化趨勢、阿奇舒勒矛盾矩陣以及ariz等諸如此類的重要原理和方法皆因過於龐雜而無法被視為TRIZ的精髓;TRIZ的精髓不存在於“手冊類型”的知識當中,而是存在於更深層次的哲學層面之中。為提取TRIZ的精髓,Toru Nakagawa對TRIZ的總體結構進行了分析,他對TRIZ的理解是:
TRIZ=方法論+知識基礎
TRIZ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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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的方面
且TRIZ包含以下三個方面:1、方法論(a):關於技術的新觀念
2、方法論(b):問題解決的思考方式
3、知識基礎:實施方法論(a)的案例集合。
基於以上認識,他認為TRIZ的精髓必須從方法論(a)和方法論(b)中提取。為此,Toru Nakagawa用以下50個英文單詞總結了TRIZ的精髓:
Recognition that
technical systems evolve
towards the increase of ideality
by overcoming contradictions
mostly with minimal introduction of resources.
Thus, for creative problem solving,
TRIZ provides a dialectic way of thinking,
i.e.,
to understand the problem as a system,
to image the ideal solution first, and
to solve contradictions.
即“技術系統是在幾乎不引入外部資源的條件下,通過克服衝突的方式朝著提高理想度的方向實現其進化的。對於創造性問題的解決,TRIZ提供了一種辯證的思考方式,即:將問題當作一個系統加以理解,首先構想其理想解,然後設法解決相關矛盾。”
具體而言,Toru Nakagawa認為TRIZ本質上是關於技術的“新認識(a new recognition or a new view)”。這一新認識將技術(technology)當作“技術系統(technical systems)”看待,並認為技術系統的進化就是理想度的提高過程,這一進化只能在儘量少用外部資源的情況下通過解決技術系統中存在的各種矛盾得以實現;TRIZ的主要作用則是解決創造性問題,它提供了一種一般化的辯證思考方式幫助人們從問題的“最終理想解”出發逆向尋找問題的最佳現實解,並提出了消除系統中最尖銳、最根本矛盾——物理矛盾——的方法即分離原理。
上述總結明確指出了TRIZ的三個核心概念——矛盾、理想度、資源的作用,並且將關於TRIZ原理及方法的理解提高到唯物辯證法的哲學層面。它對TRIZ精髓的總結捨棄了矛盾矩陣、40個發明原理、76個標準解等純粹經過經驗歸納總結而成的具體內容,認為TRIZ的精華部分是它建立了一個獨特的思想體系:提出了以矛盾解決為核心標誌的嶄新的辯證式創新觀;建立了由IFR出發逆向尋找問題解決方式的新穎方法;對技術的系統分析方法將系統內部資源的利用提高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
TRIZ推廣和使用
TRIZ是一種解決創造性問題的非常有效的方法,然而其使用和推廣工作卻並不順利。為什麼並不是每個人都使用如此有效、適用範圍如此廣泛的創造性問題解決工具呢?2002年TRIZ Journal的一篇文章直截了當地提出了這一問題。該文指出,由於此前許多宣稱“非常有效”的“時髦”理論或倡議在被許多公司以高昂的代價引入之後並沒有產生多少效果,因此人們已經對所謂的“時髦”理論或倡議產生了“時髦疲勞”(Fashion Fatigue)效應,人們很可能誤認為TRIZ理論是一種新的“時髦”倡議。
除上述心理原因之外,該文作者Campbell B.[2]認為將TRIZ引入公司存在一定的現實困難,因為必須將TRIZ的相關方法套用於實際問題才能證明其功效。但是對於剛剛學習過TRIZ課程的公司員工而言很難在自己工作的領域內找出足夠的問題,因此他將在其他人的項目上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TRIZ方法,然而成為其他部門的專家不是那么容易的。時間約束、公司政策以及其他阻礙因素都不利於TRIZ方法的使用,因此TRIZ方法在公司中可能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Campbell B.還指出,許多人會喊出“我們解決了問題但是沒有使用TRIZ”的口號。他解釋說,TRIZ方法的使用過程不會留下多少痕跡。因為它的基礎是在TRIZ的作用被證明之前就已經被多次使用的某些簡單的技巧,特別是當問題的答案顯而易見時更是如此。Campbell認為也許TRIZ最大的缺陷是它僅僅提供了解決方案的方向而沒有給出一個完全可操作的答案。問題的提出者在從TRIZ方法中獲得“回答”之後仍然需要經過一定的重新設計工作以實施該“回答”。因此,人們不禁會問,“如果這個解決方案果真起作用的話,那么這是TRIZ的功勞呢還是對新成分的認真設計的功勞?”因此最好是一開始就向人們解釋只有當與具體領域的專家齊心協力工作時TRIZ才會起作用,所以解決方案的取得是團隊努力的結果(實際上TRIZ專家所起的作用僅僅只是顧問而已)。
Campbell B.還列舉了在企業推廣TRIZ方法存在障礙的其他原因。例如,他提出學習TRIZ理論最大的困難是找到合適的問題運用該理論,擁有最多待解決問題的人是處於生產過程中的員工,但是這些人往往太過忙碌因而無暇學習TRIZ這項新技術;技術員工對外部顧問(即TRIZ專家)的干預可能有所牴觸,而如果他們是幫助車間管理者解決一些問題的話卻會非常高興,因此TRIZ培訓的對象最好是車間管理者而不是技術員工,後者只是協助前者將TRIZ通用解特殊化為現實解。
最後,Campbell B.還就TRIZ的推廣和使用進行了概括和總結:TRIZ“偏好”於優秀的人才——它無法將拙劣的工程師轉變成優秀的工程師,它只能將優秀的工程師變成卓越的工程師;孤立的TRIZ課程培訓簡直是浪費時間,適當的背景知識閱讀和持續的課程培訓必不可少;事先組織好問題而不是倉促尋找對什麼問題有效。
問題的進一步討論
圍繞Campbell所提出的TRIZ理論推廣和使用較為困難的問題,TRIZ Journal陸續發表了一些回應文章對該論題進行進一步探討。第一波回應
在對Campbell一文的第一波回應[3]當中,Ball L.指出持續使用TRIZ的是那些喜歡解決問題並且總是碰到問題的那些人,然而遺憾的是許多工程技術人員不一定喜歡解決問題。雖然作者自己是一個工程師,但是他感覺學習TRIZ相當困難,即使面臨一些問題有待解決時也是如此。一個原因是工程師們早期學習的就是“最最佳化”的“取捨”(trade-off)解決方案,他們使用的許多分析和軟體工具就是依據尋找“最最佳化”結果而開發的,並且他們在提高尋找優良“取捨”解決方案的能力上花了很多功夫。至於如何教授TRIZ理論,他認為最好的方法是從簡單的內容開始,逐步讓學生們在實踐中切身體會這一方法的巧妙之處,從而使他們對TRIZ的更複雜的內容產生濃厚的興趣。他認為,總而言之TRIZ的傳播主要就是識別那些無論如何都非常喜歡解決問題的個體。Ellen Domb和Carvalho M.非常同意Campbell的觀點,但是他們認為技術員工不僅會對外部顧問的干預心有芥蒂,即使對車間主管的干預也會頗感不快,因此最好的協作方法是讓技術員工參與團隊工作的每一個流程,包括利用TRIZ工具進行分析的階段。此外,他們認為對於實際工作者而言經典TRIZ理論包括了太多的方法、啟發以及知識,而且這些內容沒有很好的組織起來。
Soderlin P.認為“如果TRIZ是如此優良,為什麼不是每個人都使用它呢”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但是他提醒我們不要忘記阿奇舒勒對於發明等級的劃分工作,根據該劃分,30%的發明屬於第一等級,40%的發明屬於第二等級,而第一等級的發明實際上是不需要使用任何TRIZ工具的。他認為對於人們來說大多數時間是在處理常規事務,而且人們在關於創新的需求方面顯然構成一個金字塔:大多數人處於最底層,他們感覺不到創新的需要;處於第二層次的人們感覺很痛苦,但是他們束手無策;處於第三層的人意識到這些事情(創新)必須儘快處理。問題是如何找到第三層次的人呢?
Rantanen K.則認為TRIZ理論的培訓與推廣工作成效與培訓的內容和方式息息相關,培訓的黃金定律是教會人們“少數精華部分”(few vital)而不是“許多有用的東西”,對於TRIZ而言,教會人們矛盾、資源、最終理想解、進化模式以及40個發明原理5個概念已經足夠了。
Sanchez H.對Carvalho M.關於絕大多數人面臨不需TRIZ即可解決的簡單問題的觀點表示贊同,並且認為TRIZ理論真正要得到推廣要看有朝一日能否將TRIZ體系表述得更加複雜,但是其基本原理卻像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那樣出奇地簡單。
第二波回應
在對該文的第二波回應[4]中,Buttle G.等人則認為對於TRIZ理論而言,Campbell所提及的“時髦疲勞”效應可能不存在。一方面,因為存在此效應的多是自上而下地推廣且投資巨大的倡議,它們多數是關於改進生產和提高製造過程控制程度的倡議,而TRIZ工具還遠未達到這一程度,它是剛出現不久的、僅僅只有少數人在設計辦公室或者實驗室見識其優越性的方法。另一方面,TRIZ主要被公司套用於保密性較高的產品設計和開發階段,因此使用TRIZ理論的公司不會將其發展新產品的方法以及使用該理論的成功經驗予以公布。與Campbell相反,他們認為TRIZ理論的使用絕不僅僅局限於工程師,而且該理論不一定會使優秀的工程師更加優秀。該理論的主要功效是使人們在概念設計階段發現衝突從而更好地思考。Nakagawa T.在回應[4]Campbell時也表示同樣的問題也曾經困惑過他好幾年。但是他認為,TRIZ理論的推廣和滲透速度緩慢的原因不是TRIZ太過貧瘠,反而是它太過龐大了。TRIZ的學習者被40個發明原理,76個標準解等手冊型(handbook-type)知識壓得喘不過氣來,卻無法正確的把握TRIZ的本質,因此需要用簡潔清晰的語言對TRIZ的精髓加以提煉和總結。在產業界的運用方面,TRIZ理論也必須在重組成諸如USIT(Unified Structured Inventive Thinking)等簡化方法後才能更有效更迅速的推廣。
荷蘭工程師Rein R.等則認為雖然他們已學習TRIZ好幾年,甚至曾經利用過它解決一些問題,但是他們覺得無論TRIZ書籍還是TRIZ Journal上的文章都過於零散而且這些內容是遠非針對初學者的,因此相關團體需要制定一個TRIZ總課程計畫提高其培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