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發展商數(developmental quotient, DQ),是個體發展的衡量指標。源於美國耶魯大學格塞爾及其同事1940年發表的格塞爾發展量表。
發展商數的計算公式為:發展商數=測得的成熟年齡/實際年齡×100。
詳細信息
格塞爾的發展量表主要從四個方面對嬰幼兒的行為進行測查:
(1)適應行為。涉及智慧、刺激的組織、關係的知覺、覺醒程度、探究活動、把整體分解為部分以及把部分重新整合等。
(2)運動行為。分為大動作行為(包括姿勢反應、頭的平衡、坐、立、爬和走)和精細動作行為(包括在精確地去接近、抓握和玩弄一個物體時,手及手指的使用)。
(3)語言行為。包括聽、理解語言和表達能力。
(4)個人-社會行為。包括兒童對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文化的個人反應,如對餵食、穿衣、大小便、遊戲的反應。
格塞爾反對用智力商數的概念,而使用了“發展商數”的概念。他認為一個嬰兒可在運動方面得到一個發展商數,而在語言方面得到另一個發展商數,這兩者並不一定一致,不能用一個總的分數來概括嬰兒的發展水平。把特定個體這四個方面的表現與其常數對照,即可得到其在該方面的成熟年齡以及發展商數(發展商數=測得的成熟年齡/實際年齡×100)。
發展商數等於100,表示發展正常;其大於或小於100,則表示發展超前或滯後。若在格塞爾發展量表中各方面的發展商數均低於65~75,說明發展嚴重滯後。
因其提供了發展速率的指標,故對嬰幼兒臨床診斷有相當大價值:運動發展商數可用於鑑定神經運動的整體水平;適應發展商數可表明大腦皮層是否完整無損,是預測智慧潛力的主要指標;社會反應也與神經運動和智力的健全性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