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

指當權。《國策·趙策四》:“趙太后新用事。” 指有所事;從事。指當令。《漢書·丙吉傳》:“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寫作時引用典故。

基本信息

詞目】:用事
拼音】:yòng shì
釋義】:
(1)指當權。
《國策·趙策四》:“趙太后新用事。”
(2)指有所事;從事。
《穀梁傳·定公四年》:“(蔡昭公)歸,乃用事乎漢。”
(3)指當令。
《漢書·丙吉傳》:“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
(4)寫作時引用典故。
嚴羽的《滄浪詩話·詩法》:“押韻不必有出處,用事不必拘來歷。”

基本解釋

1. [be in power]∶執政;當權
趙太后新用事。——《戰國策·趙策》
用事擅權
2. [act]∶[憑感情、意氣等]行事;辦事
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漢書·丙吉傳》
感情用事
3. [quote]∶引用典故
押韻不必有出處,用事不必拘來歷。——《滄浪詩話·詩法》
文章用事,不使人覺。

詳細解釋

1. 謂有所事。指行祭祀之事。
《周禮·春官·大祝》:“過大山川,則用事焉。” 鄭玄 註:“用事,亦用祭事告行也。”《穀梁傳·定公四年》:“﹝蔡昭公﹞歸,乃用事乎漢”范寧 註:“用事者,禱漢水神。”
2. 執法行刑。
《商君書·賞刑》:“晉文公將欲明刑,以親百姓,於是合諸侯大夫於侍千宮,顛頡後至,吏請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斷顛頡之脊以徇。”
3. 起兵;使用武力。
《漢書·田儋傳》:“且秦復得志於天下,則齮齕首用事者墳墓矣。” 顏師古 註:“首用事,謂起兵而立號者也。” 五代 羅隱 《讒書·書馬嵬驛》:“天寶中,逆胡用事,鑾輿西幸,貴妃死於馬嵬驛。” 宋 曾鞏 《本朝政要策·契丹》:“既破虜而平晉,遂用事於燕,不克而還,自此虜復為中國之患。”
4. 執政;當權。
《戰國策·秦策三》:“今秦,太后、穰侯用事,高陵、涇陽佐之。” 《史記·周本紀》:“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晉 葛洪 《抱朴子·審舉》:“靈、 獻之世,閹宦用事,羣奸秉權。” 宋 司馬光 《劉道原序》:“方介甫用事,呼吸成禍福。凡有施置,舉天下莫能奪。”《東周列國志》第九十七回:“用其計東伐韓、魏,止白起伐齊之師不行。魏冉白起一相一將,用事日久,見張祿驟然得寵,俱有不悅之意。”蔡東藩 《清史演義》第二回:“明邊吏將此書上達明廷,此時正在明朝萬曆年間,老成凋謝,佞人用事,文武各官,多半是酒囊飯袋,誤國該死。”
5. 指執政者。
《史記·伍子胥列傳》:“子胥專愎彊諫,沮毀用事,徒幸吳之敗以自勝其計謀耳。”
6. 當令。
《史記·律書》:“無射者,陰氣盛用事,陽氣無餘也。”《漢書·丙吉傳》:“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 宋 秦觀 《春日雜興》詩之九:“桃李用事辰,鮮明奪雲綺。”
7. 指文學作品中引用典故。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文章》:“沉侯文章用事,不使人覺,若胸臆語也。” 宋 周密 《齊東野語·詩用事》:“天下書雖不可不讀,然慎不可有意於用事。” 明 胡應麟詩藪·宋》:“宋人用事,雖種種魔說,然中有絕工者,如梅昌言 :‘亞夫金鼓從天落,韓信旌旗背水陳’,冠裳偉麗,字字天然,此用事第一法門也。”
8. 辦事。
紅樓夢》第一○一回:“吏部奏請急選郎中,奉旨照例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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