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介紹
古代印度的一種等級制度,瓦爾那有“顏色”和“品質”的意思。萌芽於早期吠陀時代,正式產生於後期吠陀時代。
制度內容
該制度下規定四個瓦爾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爾那成員不同的權利義務:第一個瓦爾那是婆羅門,充任祭司;第二個瓦爾那是剎帝利,基本職業是武士;第三個瓦爾那是吠舍,是平民,它和前兩個瓦爾那屬於再生族;第四個瓦爾那是首陀羅,從事各種低賤職業,是非再生族。瓦爾那制度下個人社會地位由家族出身決定,不同瓦爾那的人時代從事規定職業,不能隨意改變,原則上不能通婚,法律地位也不平等。該制度顯然是保護新生貴族剝削階級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