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公元前8-前6世紀的古風時代,前承黑暗的荷馬時代,後啟輝煌的古典時代,是希臘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階段。希西阿德時期
公元前8世紀是希臘地區在愛琴文明滅亡後重新普遍出現國家的時期,此時的國家皆以一個城市或市鎮為中心,結合周圍農村而成,一城一邦,獨立自主,故稱希臘城邦。留傳至今有關這一時期的文獻史料較多集中於詩人希西阿德(約生活於公元前750~700年間)的詩篇中,史學界遂稱之為希西阿德時期,這是希臘城邦最初形成的時期。在荷馬時代之末,隨著鐵器的普遍使用,希臘社會發展速度加快。從公元前9世紀晚期到8世紀初,雅典和希臘中部的優卑亞島已有貴族(甚至稱為“王族”)的豪華墓葬,鐵器和青銅生產有大的發展,優卑亞島的勒夫康迪且在敘利亞的阿爾·米納建立商站,恢復了和東方的海運貿易與文化聯繫。在希臘社會內部,階級分化明顯,奴隸逐漸增多,終於達到建立城邦——早期的奴隸制國家的程度。首先建立城邦的是鄰近東方文明的小亞沿岸和愛琴海諸島,以及希臘本土的雅典、優卑亞島等文化最發達地區,繼之而有多利亞人占據的伯羅奔尼撒半島和克里特島等地,中希臘和北希臘也迅速趕上,紛紛建城立國。因此,在公元前750到700年間,眾多的城邦湧現於希臘世界,如滿天星斗般閃現文明的光輝。
這時,希臘各地生產力有新的增長。鐵制工具普遍使用,農業中有裝鐵鏵的重犁及鐵鋤鐵斧鐵鍬施展威力,希臘多山而貧瘠的土地因之成片地得到開墾與深耕。各地除種植葡萄橄欖兩大經濟作物外,糧食生產也有較大增長,而手工業中制陶、造船、冶金業的發展尤為明顯。對希臘城邦的形成具有特殊意義的因素則是和東方的聯繫。這時希臘和東方的商業聯繫已恢復甚至超過愛琴文明時的水平,小亞各邦和優卑亞島最為活躍。希臘本土和東方交往並不限於商業,希臘對東方文明先進遺產的吸收也碩果纍纍,希臘這個後起的文明很快就利用了東方文明歷經數千年才取得的豐盛成果。這些發展表明希臘城邦形成之際已站在較高的歷史起點上,和數千年前古代東方文明最早建立國家時不可同日而語。
在希西阿德時期,與城邦建立同時,希臘世界出現了標誌希臘文明光輝的一系列重大發展:希臘人襲用腓尼基字母,創造了自己的文字;第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於公元前776年舉行,使希臘各邦有了共同的傳統節日和歷史紀年;繼荷馬之後,希西阿德這位農民詩人開展了詩歌創作,不僅為希臘文學揭開了新的篇章,也為世界文學寶庫留下了不朽的典範作品。
希西阿德出生於希臘中部的彼奧提亞,有《神譜》和《田功農時》等詩篇傳世,前者記述了希臘的神話傳說,後者則抒寫農業勞作和農村生活,是了解當時社會狀況主要的、最生動的材料。他以農民的樸質和真誠描述小農的辛苦勞累,也揭露社會的貧富分化和土地兼併。詩中以鷹隼欺凌夜鶯的寓言揭露貴族對小農的殘酷壓榨,他說當時“強權就是公理”,揭示了文明社會階級壓迫的本質。他以告誡兄弟的形式勸諭世人務農要勤苦操作,最好設法弄到一頭耕牛和一兩個作為助手的奴隸,必要時還須出海做點生意,表明了這時希臘的小農經濟和奴隸制以及商品經濟的聯繫。由此可見,希西阿德雖是土生土長的農民詩人,他的視野卻很廣闊,具有很高的文化水平。這反映希臘城邦形成初期文化普及已有較好成效,一般公民素質不低。這和希臘海運方便、人員往來較易、信息傳播較快有關,也和當時使用的字母文字簡單易學、城邦公民生活相對自由寬鬆有關。因此,希西阿德的詩篇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希臘城邦體制自有其不同於其他古代文明的特點。
一般而言,世界各民族從原始社會進入文明社會,最早建立的國家都是城邦類型的小國,再由小國演變為大國以至帝國。希臘文明的特點卻是,它保留城邦小國紛立的局面遠較其他文明為長,而且是在城邦體制下達到其文明的繁榮昌盛的高峰。那么,希臘城邦體制又有什麼特點呢?應該說,這種形式上小國寡民的城邦最本質的特徵就是其公民政治獲得了較充分的發展,乃至建立起了奴隸制民主政治。從軍事民主制轉變為階級國家,最早的小國通常都有國王(由軍事首領或宗教首領變為國王)。希臘城邦亦不例外,各邦最早都有傳說中的國王與王朝;另外還有貴族會議和公民大會。但在發展過程中,王權卻不象東方各國那樣日益強大,反而逐漸衰微;絕大多數城邦終於廢棄君主而實行共和;而後又限制貴族的權力,乃至在一些城邦中推翻貴族統治,建立了古代公民權利最發達的民主政治。因此,城邦建立數百年後,希臘著名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在《政治學》中總結城邦公民政治說:“(一)凡有權參加議事或審判職能的人,我們就可以說他是那一城的公民;(二)城邦的一般涵義,就是為了要維持自給生活而具有足夠人數的一個公民集團。”“城邦不論是哪種類型,它的最高治權一定寄託於‘公民團體’,公民團體實際上就是城邦制度。”“凡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的多數決議,無論在寡頭、貴族或平民政體中,總是最後的裁判,具有最高的權威。”城邦公民政治的這個本質特徵有助於希臘奴隸制經濟形成以小規模的私有制為主和商品經濟較發達的特點,更對希臘文化能取得優秀成就影響巨大。
海外殖民
希臘城邦建立以後,便有海外殖民運動的開展,前述最早在敘利亞建商站的優卑亞島,在公元前750年左右又向西遠航,來到義大利那不勒斯附近的皮提庫薩島建立了殖民點,組成一個最早的殖民城邦,其後不久又在此島對面的義大利土地上建丘米城。這些殖民活動已為近年的考古發掘證實。從此直到公元前6世紀的200多年間,希臘殖民者開疆立國多取揚帆渡海之路,在地中海區域廣泛開展殖民活動。除了在東面因有東方各國存在僅於埃及、敘利亞建立少許商站外,他們在南面達到非洲利比亞至突尼西亞沿岸,在西面進入義大利,伊利里亞(今南斯拉夫和阿爾巴尼亞)、西班牙和法國南部沿岸,在北面進入色雷斯,並通過赫勒斯滂海峽而入普羅朋提斯海,又通過博斯普魯斯海峽而入黑海廣大地區(包括今土耳其、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烏克蘭、俄羅斯及高加索等地),在這些比希臘本土不知大多少倍的海岸地帶建立了眾多的殖民城邦。據統計,在此期間參加殖民的希臘城邦(包括殖民城邦又進行新殖民者)共有44個,在上述各地共建殖民城邦至少在139座以上。用希臘人自己的比喻說,這些新邦為數眾多地分布於地中海、黑海地區,猶如雨後池塘周圍此呼彼應的青蛙一樣。這種海外殖民活動,其範圍之廣泛與影響之深遠在古代是沒有先例的。希臘的海外殖民不僅和古代一般的民族遷移不同,更與近現代的資本主義殖民侵略有別。從過程上看,海外殖民通常是由某一城邦發起,它就稱為母邦;母邦把部分公民遷移到海外某地另立家園,它就是子邦——殖民城邦。因此,這種殖民活動是城邦(母邦)為解決自身發展問題而採取的措施,也可說是古風時代希臘國家形成和擴散過程的一種表現形式。參加殖民的是母邦公民團體的一分子,殖民後便是新邦公民團體的成員,而殖民城邦和母邦在政治經濟關係上都是平等的。所有子邦都是希臘世界的新成員,它們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都和希臘本土諸邦相類似,殖民城邦最集中的海外地區——義大利南部且有“大希臘”之稱。
海外殖民不僅緩解了希臘城邦發展過程中的內在矛盾,還大大促進了整個希臘世界的經濟發展、尤其是商品經濟的發展。殖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常見的是由於人口增加、耕地有限而到海外尋找土地,也有因土地兼併破產失地而到海外另謀生路;經濟上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商業發展謀求原料和開闢市場,它在早期不太明顯,愈到後期便愈為重要。也有在政治鬥爭中失敗而被遣送出國或安插於外者;在遇到嚴重災荒時,也有殖民海外以求渡過難關者。因此,總的說來,海外殖民是為了解決城邦內部的困難,但它是城邦有組織的活動,移民往往由母邦提供領袖、船隻和所需各項生產資料,這樣到殖民點後可較順利地進行農工商業活動。於是子邦和母邦、殖民地區和希臘本土之間展開頻繁的經濟往來,希臘的商業貿易受惠良多。希臘本土可從殖民地區獲得糧食及銅鐵錫等原料,同時以本土所產工業品和油酒之類相互交換,雙方皆獲利而使希臘世界的奴隸制商品經濟獲得較充分的發展,這可說是海外殖民為希臘文明作出的最大貢獻。
廣泛密切的貿易聯繫還進一步擴大了海外市場,使希臘世界向東連線埃及、敘利亞、巴比倫等東方文明地區,更南通非洲,北出黑海,西及中歐西歐內陸,構成了一個海洋與大陸交錯、東方與西方聯結的前所未有的地中海最大貿易圈和經濟圈,遠遠超過愛琴文明的規模。這個更大的活動天地在政治和文化方面對希臘城邦的影響也是很積極的。它有助於公民集體的穩定和城邦制度的鞏固,而隨著經濟發展而出現的工商業奴隸主階層的壯大,也加強了平民陣營的力量,有助於平民反對貴族的鬥爭和民主政治的建立。幾乎和殖民運動同步發展的文化交流對希臘吸收東方文明成果大有促進,不僅使殖民興盛的公元前7世紀在希臘史上有“東方化時期”之稱,而且擴大了希臘人的眼界,豐富了他們對世界和歷史的認識,有助於他們探索到一條通過比較分析而獲得智慧的科學之路。
早期僭主政治
隨著海外殖民的開展,希臘城邦形成初期普遍存在的貴族專權的局面受到挑戰,平民反對貴族的鬥爭漸趨激烈。這時的貴族多靠古老的氏族關係而確立其特權,他們的主要工具是從氏族部落議事會演變而來的貴族會議,憑此而掌握城邦的軍政財權,公民大會形同虛設。他們擁有眾多奴隸和大片土地,還通過土地兼併和高利貸剝削壓迫以小農為主的平民民眾。當時債務奴隸盛行,負債和破產的公民往往淪為債奴,甚或被賣到國外。由此可見,平民反對貴族壓迫是城邦政治發展的必然趨勢。何況殖民引起的經濟發展還使少數經營工商業的平民致富而成為新興的工商業奴隸主,他們一般不能參加貴族會議,政治地位比較低下,對貴族專權也很不滿,故在政治鬥爭中往往接近平民而反對貴族。但是,在當時具體條件下,這種平民反對貴族的鬥爭尚不能直接導致平民當政的民主政治,卻使那些利用平民力量建立個人統治的僭主得到了機會。
僭主一詞來自小亞,本與君王同義,這時被希臘人用來專指城邦政治中依恃武力和非法的手段僭越奪權的專制頭領。他們把公民大會拋在一邊,不經過公民選舉而握有終身獨裁之權,還可將僭主之位傳於兒孫。這些僭主為了取得民眾支持以鞏固統治,往往奉行打擊貴族、爭取平民的政策,重視殖民活動並推動工商業發展,因而受到工商業奴隸主階層的歡迎。當然,僭主獨裁終究與城邦公民政治的原則背道而馳,何況後代僭主多屬驕奢殘暴之徒,更遭人民唾棄,所以僭主統治皆不能持久。但在它的早期階段,僭主政治客觀上還有一定的進步作用。從公元前7世紀中期到公元6世紀中期,是這類早期僭主政治比較盛行之時,建立了僭主統治並使國力強盛的城邦有阿哥斯、科林斯、麥加拉、西息溫、那克索斯和薩莫斯等等。
阿哥斯的斐冬被稱為最早的僭主(約公元前670~660年),他是王族後裔,奪得政權後立意重振阿哥斯在伯羅奔尼撒的霸權,揮兵西進控制了奧林匹亞所在的依利斯地區,成為第28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公元前668年)的幕後主持人,從而使阿哥斯的國際聲譽大為提高。但斐冬的活動主要是在軍政方面把阿哥斯變成強國,尚未能多注意於經濟。
得到斐冬支持的居普賽洛斯在科林斯建立的僭主統治,卻有青勝於藍的發展,使科林斯一躍而居希臘最大工商業城市之列。居普賽洛斯(約公元前657~625年)據說與一直統治科林斯的氏族貴族巴其阿代家有親緣關係,但他卻自居為巴奇阿代的剋星,當權後結束了這一貴族家族的統治,其首領被殺,許多人被放逐,所擁有的土地被沒收分配於支持僭主的平民民眾。居普賽洛斯常以平民頭領自詡,注意爭取民心;同時扶持工商業的發展,先後組建三個殖民城市,為科林斯提供豐富的銀銅礦產和優質木材,也為科林斯的工農業產品開闢了廣闊的市場。他也大力資助奧林匹亞和德爾菲的神廟、神像的建造,熱心於奧林匹克運動會,提高科林斯的國際聲譽。
居普賽洛斯之子皮里安德當政時(公元前625~585年),科林斯工商業達於極盛。他做的一件大事是修建了橫跨科林斯地峽的石造拖運船舶專線,古稱“曳道”(迪奧爾科斯)。它長約6.5公里,石砌路面刻有凹槽專供拖車行駛,起著類似鐵軌的作用,在科林斯地峽兩邊的船舶連同貨物都可在這條平直寬的曳道上“陸地行舟”,極大地方便了兩岸之間的通航。有了這條曳道,東邊的愛琴海便和西邊的科林斯灣連線起來,為扼守其間的科林斯帶來滾滾財源,大大促進科林斯工商業的繁榮。這時科林斯已發展為希臘海運商業和陶器、紡織、金屬加工與造船業的主要中心。皮里安德也組建兩個殖民城邦,一個在西邊的愛奧尼亞海北岸,另一個在東邊愛琴海的北端,這說明科林斯已從傳統的面向西方轉入東面的愛琴海甚至黑海。皮里安德又設立地區法庭以取代貴族法庭,進一步打擊貴族勢力。他還提倡文藝、延攬詩人學者,他本人曾被譽為希臘七賢之一。但僭主宮廷的豪華已引起人民不滿,他死後由侄子繼位,不到三年便被人民推翻,家族房舍全被夷為平地,連屍骨也被挖出拋棄,可見民眾對僭主獨裁仇恨之深。
其他城邦僭主的作為與結果也和科林斯大體相仿。總的說來,早期僭主統治促成氏族貴族衰微並推動了工商業的發展。在麥加拉建立僭主統治後,它的貴族詩人色奧格尼斯曾哀嘆道:“城市依然如故,人卻換了面目,換成舊時此輩,不知法為何物,身披破爛羊皮,野居宛如麋鹿,此輩今成高門,高門於今為庶!”倒是很生動地反映了僭主政治造成的新形勢。
斯巴達城邦及其強盛
斯巴達來庫古改革的傳說 斯巴達是領土面積最大的希臘城邦之一,它的國家制度也很有特色。早在荷馬時代之初,南侵的多利亞人便把伯羅奔尼撒南部的斯巴達作為他們盤據的重要地區,他們經過很長時期才完全征服了原有居民,到公元前9世紀末開始建立國家。據說,建國之初斯巴達由於有一位名叫來庫古的偉人主持國政、定立法制,才逐漸形成了其特有的國家制度,這就是傳說中的來庫古改革。對於來庫古是否確有其人,古代作家和現代學者都爭論頗多。目前較流行的看法是:斯巴達制度完整嚴密,似應在其立國之初確有象來庫古這樣的立法者為之規劃;但又要看到,所謂來庫古改革中包含的各種制度是植根於多利亞族固有的傳統,因此它們也或多或少見於其他多利亞人的城邦;而且它們在來庫古之後數百年間不斷得到加強和補充,後人托古改制,把不少較晚時期才有的東西也歸於來庫古名下,增加了問題的複雜性。按這種觀點,來庫古大約在公元前825~800年間推行了他的改革。
來庫古宣稱他是從德爾菲的阿波羅神諭中獲得有關改革的基本思想的,從而為改革披上了神聖的光彩。這個神諭就是後人稱為《大瑞特拉》的檔案,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句話:要為宙斯神和雅典娜女神建立神殿;要組成新的部落和選區,建立包括兩位國王在內的30人的議事會,並按季節召開民眾大會;議事會向大會提建議並宣布休會;公民們皆參加大會並有決定之權。實際上從這幾句古樸的話衍生出來的改革措施要完備得多。
首先,組成了新的部落和選區。這意味著用國家組織的戶籍原則取代氏族組織的血緣原則,標誌著來庫古改革宣告了斯巴達國家的建立。接著,就國家的政治制度做出了各項規定。這是具有立憲意義的斯巴達國家的根本法,是很有特點的。例如,把兩位國王(雙王制是斯巴達特有的傳統)“包括”在議事會內,實際上等於剝奪了王權,因為包括之意是把國王也看成議事會的成員而非領袖,他們也同其他成員一樣每人只有一票之權,而議事會本身則變成了氏族貴族的會議。除兩位國王職位世襲以外,其餘28名議事會成員分別由各個胞族推舉,由民眾會(亦稱公民大會)以歡呼方式通過,只有60歲以上的公民(實為貴族)才能當選,任期終身。只有議事會才能向民眾會提出議案及解散大會。參加民眾會的公民表面上說有“決定之權”,其實只能對議事會提出的候選人和各項議案以歡呼表示贊同,不能發表異議和討論,更不能自己提出議案,民眾會形同虛設。斯巴達的議事會叫吉羅西亞,還有另一官方名稱叫“國王和長老”(中文亦譯稱元老院),因為它的成員除國王外都是長老。它實際上是掌握城邦實權的貴族會議。
來庫古還設立了5名監察官,均由吉羅西亞提名、民眾會歡呼選出,當然金屬貴族及其親信之流。這時的監察官還不象以後那樣重要,其職責只是監督公民“刮淨鬍鬚、遵守法律”,即在保證執行來庫古立法的同時,特別注意青年公民的風紀與體質鍛鍊。為此,來庫古搞了一套最具特色的制度:要求青年公民一律過軍營般的集體生活,整日操練,隨時聽命出征。
為了讓斯巴達公民完全脫離生產專搞軍事操練,國家遂在經濟方面提供一些保證,把全國土地按戶分給公民,世襲占有,但不得買賣;土地上的勞動者由被征服居民變成的國家奴隸擔任。據說斯巴達最初是在征服拉哥尼亞地區、攻陷希洛斯城後使所有被征服者淪為農業奴隸的,這些國有奴隸就以希洛特為名。這樣一來,斯巴達人就可以全力從事軍事活動了。由此可見,這套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持斯巴達奴隸制國家的武力,以便對內鎮壓對外作戰,而斯巴達人卻美其名曰“平等人公社”,每個剝削希洛特的斯巴達公民都自居為平等人。應該說,這套制度在來庫古立法中只具雛形,它日後由於鎮壓希洛特的需要而進一步強化甚至僵化起來,遂使斯巴達在希臘各邦中獨具一格。
美塞尼亞戰爭和制度的強化
公元前8世紀中期到7世紀中期,斯巴達對其鄰邦美塞尼亞進行了兩次大規模的戰爭,終於完全征服其地,將其居民變為希洛特。美塞尼亞和斯巴達同屬多利亞人,據說其最初之王與斯巴達雙王之祖原是親兄弟。它位於斯巴達西面,土地肥沃,大約也和斯巴達同時建立國家,只是不象斯巴達那樣推行嚴格軍訓的“平等人公社”。可是,正需要大量土地和奴隸的斯巴達卻把兄弟鄰邦當作獵物,必欲滅之而後快。
第一次美塞尼亞戰爭進行於約公元前740~720年間。斯巴達人藉口發生邊境衝突而突然興兵入侵,美塞尼亞奮起應戰,堅持達十餘年,最後終因饑荒流行、國力耗盡、國王自殺而敗。少數美塞尼亞人遠走國外,大片國土則被斯巴達侵占。但美塞尼亞人不甘屈服,公元前7世紀中葉後又舉行武裝起義,遂演變為第二次美塞尼亞戰爭。領導起義軍的阿里斯托明尼是位傑出統帥,多次重創敵軍,斯巴達人傷亡慘重,士氣低落,幾乎無心戀戰。後來,阿里斯托明尼因盟友背叛,才率眾退入山區,繼續堅持鬥爭達十餘年。斯巴達人終於平息起義而結束第二次美塞尼亞戰爭之後,當地所有肥田沃土皆被作為斯巴達國有土地而歸其“平等人”公民分享。美塞尼亞人則淪為希洛特,作為國有奴隸備受奴役。只有少數邊遠山區和沿海地區的居民變成了沒有政治權利但可經營工商業的庇里阿西人。
由於需要重兵勁旅以鞏固對美塞尼亞的占領和對希洛特的鎮壓,斯巴達原有的那套制度得到進一步強化。土地國有和奴隸國有制度成為斯巴達經濟生活的基礎,也決定了斯巴達特殊的階級結構。以平等人自稱的斯巴達公民是居於統治地位的奴隸主階級,他們約有9000戶,每戶從國家領得一份土地以及若干耕種此地的希洛特,但土地和希洛特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各戶只能世代相傳,不得買賣。耕種土地的希洛特則是主要的被剝削階級,也可說是奴隸民眾的主要類型,他們生活在自己的村落里,按戶(或數戶)各自耕種斯巴達人的份地,每年向份地主人交納82麥斗大麥以及一定數量的油和酒,大約等於田地產量的一半。雖然希洛特身屬國家而不能被其份地主人變賣,交納量亦不按主人需求變動,但作為奴隸他們的身家性命卻完全在“平等人公社”的掌握之中,斯巴達政府可以任意殺害希洛特,其受虐待迫害之殘酷,較之其他城邦的奴隸有過之無不及。
希洛特而外,庇里阿西人構成斯巴達國家的第三階級,他們沒有公民權卻有人身自由,有自己的土地、作坊和店鋪,從事農工商業。由於國家規定斯巴達人不能經商做工,所以在斯巴達國內從事工商業的主要就是庇里阿西人(其他工商業者則屬外邦僑民)。庇里阿西人不得參與任何“平等人公社”的政治活動和政治會議,沒有任何政治權利,卻需納稅和服兵役。由此可見,斯巴達國內的階級壓迫和階級矛盾是極其尖銳的,斯巴達的國家制度和生活習俗便始終以鎮壓希洛特為首務。
政治制度與社會風尚
斯巴達的政治制度基本按來庫古改革確定的體制發展,雙王制和吉羅西亞會議繼續保持,監察官的權力則大為加強。兩位國王分別由兩個王族家族世襲,權位均等,平時只能作為貴族會議一員活動,戰時則由其一人統軍出征。當監察官權力擴大以後,國王出征時往往有監察官隨軍監督,他們還可以審判國王並在兩王族中決定王位繼承人。吉羅西亞會議作為貴族會議總攬軍政大權,國家大事都由它討論決定,再交民眾會通過,它還是最高司法機關,並協助一些主要官員處理政務。監察官權力加強後,吉羅西亞會議也歸他們主持。民眾會——斯巴達的公民大會由所有年滿30歲的男性公民參加,名義上監察官和貴族會議成員都由它選出、決議也由它通過,但在歡呼表決法限制之下它實際上沒有任何權力,一切聽監察官和貴族會議操縱,也由監察官主持召開。由此可見,五位一年一選的監察官此時成了斯巴達國家的真正主宰,他們掌握了城邦的主要實權,不僅國王貴族都在其監督之下,對普通公民更可隨時以違犯風紀的罪名逮捕直至處死,而強化斯巴達那套特殊制度的重任也主要由他們承擔。
在社會風習方面,自稱“平等人”的斯巴達男性公民必須按國家要求終生過著嚴格的軍事生活,其全民皆兵、重武輕文的程度在世界歷史上可謂空前絕後。每個斯巴達男性公民從小就受嚴格到不近人情的體育和軍事訓練,甚至嬰兒出生時體質不合要求即被拋棄。少年時要歷經缺衣少食日夜操練等艱苦生活的考驗。成年後,則始終生活在軍營中,除了行軍作戰就是反覆操練,回家會見親人只能偷偷進行。精神上,也以培養絕對服從視死如歸的軍人氣質為首義。這樣,直到60歲才能卸甲歸田過平民生活。由於這套制度執行得非常徹底,斯巴達的公民社會確實有如軍營,歷史上流傳不少形容少年軍訓執法如山、斯巴達戰士赴湯蹈火的佳話。這樣一來,確實使斯巴達擁有一支希臘世界實力最強、紀律最嚴的軍隊。但其他文化建設則完全被忽視了,以至於在輝煌的希臘古典文明中,所有重大文化創建皆與斯巴達人無緣。
另一方面,斯巴達人對希洛特的殘酷迫害,卻始終在古代歷史上保持著最高記錄。不論有無過失,希洛特每人每年都要按時挨打,為的是要他們“牢記”自己的奴隸身份。斯巴達政府常令青年公民組成小隊到希洛特居住的村莊明查暗訪,白天探查尋覓希洛特中壯實勇敢或露不滿反抗者,夜晚就突然襲擊把他們活活打死。每年新當選的監察官上任,首先必履行一個向希洛特“宣戰”的儀式,既經宣戰希洛特便成為法定的公敵,任意屠殺都合理合法並不受宗教忌諱約束。嚴酷的軍訓制度和對希洛特的無情鎮壓充分反映了斯巴達社會的階級實質,它不僅是一個奴隸社會,而且是一個貴族專權的奴隸社會。斯巴達公民內部仍有貴賤之分,監察官、王族和貴族不僅壟斷官職、指揮一切,還擁有遠較普通公民為多的土地、希洛特奴隸和個人財產。因此,連古希臘人也承認,斯巴達實行的是最為徹底的貴族寡頭統治的政體。
伯羅奔尼撒同盟
在國際關係方面,斯巴達憑靠其號稱無敵的陸軍,在伯羅奔尼撒半島上也以霸主自居。原來可和斯巴達分庭抗禮的伯羅奔尼撒大邦只有阿哥斯。它在斐冬僭主統治時一度強大,但斐冬之後無以為繼,逐漸降為二流城邦,雖與斯巴達有仇卻無力挑戰。科林斯和西息溫等在僭主統治時強盛起來的多利亞城邦,僭主政治結束後也落入斯巴達的控制。到公元前6世紀後期,伯羅奔尼撒半島上的各個城邦,除阿哥斯和西北部阿卡亞少數小邦外,都被斯巴達糾集起來組成了伯羅奔尼撒同盟。所謂的伯羅奔尼撒同盟實際應稱斯巴達同盟,是由斯巴達分別與盟邦簽訂雙邊盟約組成,因此斯巴達是同盟當然的核心和領袖。斯巴達利用伯羅奔尼撒同盟作為控制入盟各邦的工具。同盟是軍事性質的,決策依斯巴達利害為準。斯巴達的軍隊占絕對優勢,召集會議之權也歸斯巴達,所以入盟各邦實際上皆聽斯巴達指揮。一般而言,入盟城邦仍保持自己的獨立,只在外交、軍事問題上按同盟決議一致行動,若個別盟邦自行作戰,不經斯巴達同意便得不到同盟的支持。盟約還特別規定,若斯巴達國內希洛特起義,入盟各邦就必須派兵援助斯巴達並受其指揮,充分體現了這個同盟的奴隸制國家同盟的階級實質。有了這個同盟,斯巴達不僅可以稱霸於伯羅奔尼撒半島,在整個希臘世界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斯巴達還利用同盟影響各邦的發展,使它們也建立和斯巴達類似的貴族寡頭的統治。
雅典城邦的形成
早期雅典及其貴族統治 雅典是唯一可和斯巴達相比的領土面積最大的一個希臘城邦。它在荷馬時代已是鐵器文化和幾何形風格陶器生產的大中心,但對海外殖民運動雅典卻以其國大地廣而始終未積極參與,因此早期雅典的歷史比較沉寂,有關資料也較貧乏。一般認為雅典國家大約是與斯巴達同時建立的,但標誌其建國立邦的古代傳說卻比較含糊,因為後世按托古改制的慣例把雅典城邦建立放在一位傳說中的英雄身上,編造出“提秀斯改革”的故事,遂使問題複雜化了。按古代神話,提秀斯是屬於邁錫尼時代的人,距離建立城邦的公元前9世紀末有好幾百年,顯然名不符實。但若把改革看作城邦建立的一種活動,則有其歷史內容。因此,可以說所謂提秀斯改革是指當時雅典某位頭領和民眾共同進行的創建城邦憲制的活動,它的中心內容是聯合境內各村社建立中央議事會和行政機構。這一過程希臘人稱之為“塞諾西辛”,意為聯合一統。雅典是以協定方式建立國家,和斯巴達之通過征服立國不同。通過塞諾西辛而建立的中央議事會和行政機構,便是城邦國家的雛形。提秀斯改革的另一重要內容是把國內公民分為貴族、農民和手工業者三個等級,規定貴族充任官職、執行法律,農民和手工業者只在公民大會中有一席之地,絕不能當官掌權。這樣一來,公民中貴族和平民(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劃分便很明顯,為日後雅典的貴族政治奠定基礎。當時雅典的國家首腦,顯然仍是國王,古史傳說也提到雅典曾有一個王朝,只是具體情況不很清楚。以後的演變則是王權逐漸衰落,貴族大權獨攬。到公元前8世紀間,雅典城邦的首腦已不是國王而是執政官(或稱“名年執政官,因公元前683年後以其名紀年),但國王(巴賽勒斯)之名仍保留在行政官名中,它是位於名年執政官之下的一個執政官的稱號,可譯為王者執政官或祭儀執政官。從王名保留的情況看,王權的取消似乎未經過暴力廢黜。此時中央議事會已成為貴族會議,只有貴族才能參加,各執政官由它從貴族中選定,交公民大會形式上通過。執政官最初是終身職,後改為十年一任,到公元前683年改為一年一任,雅典的貴族政治至此達其頂峰。
這時雅典的執政官多達9人:首席或名年執政官是國家元首,執掌內政;王者執政官主持節日慶典、宗教儀式並管理氏族事務;軍事執政官統理軍務;最後6名司法執政官管理司法和整編法令。九執政之制使貴族對國家政治的壟斷無孔不入,他們包攬官職,自訂法律,在政治上壓迫平民民眾,經濟上則通過高利貸、土地兼併和債務奴隸制使貧苦的農民、手工業者破產流離,甚至賣兒賣女,無以為生。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充分揭露當時貴族統治的黑暗,他在《雅典政制》中指出:
“貧民本身以及他們的妻子兒女事實上都成為富人的奴隸,他們被稱為保護民和六一漢(因為他們為富人耕田,按此比率納租,而全國土地都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如果他們交不起地租,那么他們自身和他們的子女便要被捕,所有借款都用債務人的人身為擔保,這樣的習慣一直流行到梭倫的時候才改變。”“這時雅典的政治完全是貴族寡頭的統治,在民眾眼中,憲法上最殘酷最苛虐的部份就是他們的奴隸地位。”
梭倫改革
正如亞里斯多德上文所提,貴族統治的改變是從梭倫之時開始的,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梭倫改革。梭倫也出身貴族,所以他有資格當選首席執政,但他不是那些作威作福的貴族顯貴。他的家境中平,早年曾兼營貿易,與商旅為伍,並且週遊海外,成為飽學之士,被時人譽為“七賢”之一。他常在詩中抨擊貴族,同情平民,又曾在雅典與鄰邦麥加拉的戰鬥中勇立軍功,率眾攻克應屬雅典的薩拉米島,因此他在民眾中很有威望,既是英雄詩人,又是一位體察民情的革新派政治家。當時雅典的階級矛盾異常尖銳,政局動盪。不滿的平民民眾已準備鋌而走險,武裝起義一觸即發;貴族統治階級依然頑固不化。但社會上卻有了一批靠經營工商業致富的奴隸主,他們多出身平民,有錢而無勢,也對貴族統治不滿,政治上逐漸站到平民一邊。應該說,梭倫以整個城邦公社的利益為重,主張不偏不倚的立場,在階級陣營中實際上是這批工商業奴隸主的代表。他既痛恨貴族的頑劣,也不願引發平民的暴動,主張以改革方式解決平民備受壓迫的各類問題,搞一個帶有立憲意義的改革運動。他的立場得到大多數公民的支持,遂在公元前594年選舉他為“執政兼仲裁”,全權進行憲政改革。梭倫改革的第一個重大措施是頒布《解負令》,即解除債務及由於負債而遭受的奴役。這是一個解放平民的偉大法令,根據這個法令,平民所欠公私債務一律廢除,雅典公民淪為債奴者一律解放,同時永遠禁止放債時以債務人的人身作擔保,也就是在公民中取消債務奴隸制。不僅國內因負債被奴役的公民立即獲得自由,國家還負責贖回那些被賣到國外的人。與此有關的是,那些因負債而押出土地變為“六一漢”的人,現在也把田地上的債權標誌一掃而光,重新成為自己土地的主人。
《解負令》不僅使雅典公民中的貧苦大眾解除了最沉重的負擔,而且由於它取消了債務奴隸制,還對雅典和希臘的奴隸社會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不過,這種取消只是指公民而言,並不阻礙奴隸制本身的發展。以後雅典的奴隸便全由外邦人充當,由於公民不再受債務奴役,城邦體制更為鞏固,民主政治也發展起來,遂使希臘奴隸制經濟走向繁榮。因此,從辯證角度看,《解負令》實際上代表著促進希臘奴隸社會發展的進步方向。出於同樣精神,梭倫還規定了公民個人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額,防止土地過分集中,通過保護小農而使城邦體制獲得健康發展。
第二項重大改革措施是按土地收入的財產資格劃分公民等級,取消以前的貴族、農民、手工業者三級之分。這個政治改革自然使工商業奴隸主大得其利,因為他們按財產必居第一等級和第二等級。同時,對貴族也並非徹底打擊,因為貴族以其財產仍可列第一和第二等級,只是他們的特權受到削弱,不能再獨占政權了。具體細則是第一等級的財產資格為每年收入按穀物、油、酒等總計達500麥斗以上(每麥斗約合52公升),稱“五百麥斗級”;第二等級是收入300麥斗以上者,稱“騎士級”;第三等級的標準則是200麥斗以上,稱“牛軛級”(有牛耕田者);其餘收入不及200麥斗者統歸入第四等級,他們靠打工為生,故稱“日傭級”。分等級的目的是為了分配政治權利:第一級可任執政、司庫及其他一切官職;第二級與第一級同,惟不得任司庫;第三級可任低級官職,對執政官等高官則無緣;第四級則依舊不得擔任一切官職,但可和其他等級一樣充當陪審法庭的陪審員。由此可見,梭倫使工商業奴隸主以第一和第二級而獲得掌握政權的機會,把他們上升為統治階級。他給予平民的政治權利卻有一定限度,反映他的改革始終保持著他自以為榮的“中間路線”。
第三項重大改革是設立新的政權機構,貴族會議大受限制。新機構中最重要的是四百人會議,由4部落各選100人組成,除第四級外,其他公民都可當選。四百人會議獲得原屬貴族會議的眾多權力,如為公民大會擬訂議程,提出議案,成為公民大會的常設機構等等。貴族會議雖然保存,卻沒有原先的威風與實權了。對比於貴族會議權力地位的降低,公民大會卻從原先的形同虛設逐漸恢復了它作為城邦最高權力機關的威嚴,因為選舉梭倫和通過各項改革法令都必須在公民大會進行,公民民眾參加大會的積極性空前提高。梭倫建立的另一新機構是陪審法庭,它不僅參與例行審判還接受抗訴案件,等於雅典的最高法院。梭倫規定每一公民都有抗訴之權,而陪審法庭是以陪審員當法官,人數在數十甚至百名左右,各級公民都可通過抽籤任職,審案時投票作出判決,因此比較民主,打破了貴族壟斷司法的積弊。梭倫還制定一些較進步的法律,規定除殺人罪外其他罪犯不得處死、任何公民皆有權提出控告、禁止買賣婚姻、保護孤寡婦孺等等。
第四項改革措施則包括那些促進工商業的法規,例如獎勵國外技工遷居雅典,對攜眷移民給予公民權;雅典公民必須讓兒子學一門手藝,否則兒子可拒絕贍養其父;禁止除橄欖油以外的其他糧食出口;對度量衡和幣制進行改革,使雅典更好地開展對外貿易。這一系列發展工商業的措施突出體現了工商業奴隸主的要求。
綜觀梭倫的各項改革,可見它在解救人民疾苦、消除貴族特權方面邁了很大的一步,同時也為工商業奴隸主掌握政權準備了條件。總的說來,它是把雅典引上了建立奴隸制民主政治和發展奴隸制工商業的道路,這也是符合當時希臘城邦發展要求的康莊大道。亞里斯多德說梭倫“採取曾是最優秀的立法,拯救國家,”是很正確的評價。在梭倫改革後的百餘年間,雅典始終遵循著他開闢的這條道路,繼續進行一些民主改革,終於使雅典成為一個經濟繁榮、國力強大、政治民主、文化昌盛的居領導地位的希臘城邦。
庇西特拉圖僭主政治
梭倫肩負仲裁制憲大任的執政任期只有一年,屆滿後便飄然離任,出國遠行,此後始終未入政壇,直到公元前560年去世。據說改革後期曾有人建議他搞僭主政治,被他婉言拒絕,以示他對城邦政治的忠誠,反對個人獨裁。但是,梭倫以後雅典公民內部派別鬥爭又趨激烈,出現了平原、山地、海岸三派相持不下的局面。從階級背景看,大體可說平原派代表貴族,山地派代表農民,海岸派代表工商業者。按希臘城邦的慣例,派別鬥爭激烈時,往往有利於執政者加強權力,走上僭主政治的道路,而僭主政治一般有反貴族的傾向。何況,在雅典梭倫改革已為反貴族陣營奠定了基礎。因此,長期鬥爭的結果,是山地派的領袖、曾為梭倫之友的庇西特拉圖在雅典成功地建立了僭主統治。他依靠農民支持以武力奪取政權,給貴族一定打擊,從公元前541年開始牢固統治雅典。他於527年逝世後,其子又繼而統治了18年,直到510年被人民推翻。將近半個世紀的庇西特拉圖僭主政治在雅典歷史上也寫下重要的一章。庇西特拉圖的統治總的說來對農民比較關懷,也支持平民勢力而反對貴族。他繼續執行梭倫的立法,使雅典仍然按梭倫改革確定的路線發展。公民大會和執政官的選舉照常進行,只是擔任官職的人皆屬他的黨羽。他幫助農民發展生產,提高其政治地位,以低利貸款支持農民種植葡萄。在把司法權集中於城邦政府的同時,又設立鄉村巡迴法庭,就地解決糾紛,削弱貴族對地方司法的干擾。他還經常四處視察,解決僻遠山區農民提出的問題。儘管他組建私人衛隊並過著豪華的生活,平民對他的僭主政治猶有好感,他掌權期間雅典的經濟和文化都有較大發展。因此亞里斯多德評述說:“庇西特拉圖處理國政是溫和的、而且是憲法形式的;他每事仁慈溫厚,對待犯法的人尤其寬大……在他統治時期,從不與大眾為難,總是致力和平,保持安靖;所以人們常說庇西特拉圖的僭主政治有如黃金時代。”
在僭主統治的公元前6世紀後半期,雅典工商業有顯著發展。雅典陶器生產在希臘世界位居前列,暢銷於地中海東西各地,也深入黑海沿岸,隨著精美陶器外銷的還有酒與油,這兩項農產品也居雅典外貿的大宗。由於庇西特拉圖與鄰邦和小亞、黑海一帶國家皆保持友好關係,雅典對外聯絡方便、商路暢通,它鑄造的錢幣在國際市場上開始受到重視。庇西特拉圖特別注意控制雅典通往黑海的商路,在小亞西北角建立了雅典殖民地西吉昂,並支持雅典商人開發色雷斯的金礦。他在雅典大興土木,既促進了建築業和有關行業的發展,也使雅典開始成為希臘建築和雕刻藝術的中心。他還注意提倡文藝,出資組織隆重壯觀的節日慶典,把許多詩人請到雅典,禮遇優渥,荷馬史詩的整理寫定便在雅典進行。因此,總的說來雅典在僭主統治之下仍是按梭倫期望的那樣繁榮起來了。
庇西特拉圖之子希庇亞斯卻未能繼續其父的“仁政”,專制的黑暗、奢侈、傲慢引起人民越來越大的不滿,終於在公元前510年被民眾推翻,被逐的希庇亞斯最後跑到波斯,叛國求榮。雅典人民獲得自由後繼續奮鬥,趕跑了乘機和流亡貴族勾結而一度進入雅典的斯巴達軍隊,並促成了公元前508—507年的克利斯提尼改革,把雅典民主政治推進了一大步。
克利斯提尼改革
克利斯提尼也是象梭倫那樣出身貴族卻支持平民的民主政治家,他針對梭倫改革猶未深入觸動的雅典選舉體制和血緣團體作了較徹底的改革。其內容之一是廢除傳統的4個血緣部落而代之以10個新的地區部落,按新部落體制進行選舉。實際上這些新部落就是城邦的選舉區,僅襲用部落之名而已。由於雅典政壇上早有平原、山地、海岸三派之分,新部落的組成就注意到在消除氏族貴族影響的同時,也注意揉合三派,因而組成比較複雜。其辦法是每一地區部落都包括三個位於上述三種地區的“三一區”,例如新組成的名為潘迪奧尼斯的地區部落就包括位於海岸的三一區米里諾斯,位於山地的三一區派阿尼亞,位於平原的三一區古達特內昂,三地合一而成新區。這個辦法巧妙地利用了原來血緣部落也分三個三一區的傳統,只是舊三一區是按胞族劃分,現在則按地區戶籍組成,而且兼容平原山地海岸三部分。正是在徹底按地區組成這一點上,克利斯提尼改革沉重打擊了氏族貴族,使他們依靠舊的氏族血緣關係影響選舉成為不可能,雅典的國家組織也由於擺脫氏族關係的殘餘而完全形成了。在組成新的選區之後,克利斯提尼便以10個部落各選50人組成新的五百人會議,取代梭倫的四百人會議。五百人會議的成員是所有公民不分等級皆可擔任,比四百人會議更民主。選舉辦法也有新創:各選區基層單位(相當於村莊的德莫斯)按人口比例確定的名額在合格候選人中抽籤產生。這樣一來,每個身體健康並關心政治的雅典公民,原則上都有當選五百人會議成員的權利,實際上在他一生中也總有一兩次獲選的機會。五百人會議的權力也更為擴大,除了為公民大會準備議案、所有議題均先由它討論並由它主持公民大會外,它又在公民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處理國家日常政務,由其500成員按部落分為10組,在一年內輪流值班,稱為“主席團”,每組50人內部也是輪流抽籤值班,而在每人值班那天,他便是雅典國家地位最高的公職人員,有權主持公民大會、接見外國使團。
克利斯提尼改革還導致雅典軍隊組成的改動,以前按血緣部落徵兵的辦法現在改為按地區部落徵兵,每部落提供一隊重裝步兵、若干騎兵及水手,並且選舉一名將軍為統領。10名將軍組成將軍委員會,由軍事執政官任主席。將軍之職按公民自費服役的傳統,不僅沒有薪餉而且要由自己出資裝備一切(包括勤務兵),因此只有家產豐厚的人才願意和可能擔當。所以,它始終不搞抽籤而只由選舉產生,並可連選連任(但也可以隨時罷免),後來這一職務便成為奴隸主上層掌握的要職,對雅典政局影響較大。
克利斯提尼改革的最後一個措施是實行陶片放逐法(陶片是指選票),它是按公民投票來決定是否對某一公民實行政治放逐,因投票時把定罪人的名字寫在陶片上而得名。每年由五百人會議提請公民大會討論是否應行此法,若大會同意就召開全體公民集會進行投票,只要出席人數達到6000而某人獲多數票就要流放國外10年,但不動其財產。這個放逐法對那些不受民眾歡迎的頭面人物(往往是貴族)是很大的威脅,不失為民主政治的一個重要工具。
綜上所述,可見克利斯提尼改革是繼梭倫之後把雅典民主政治推向高峰。此後,雅典城邦的民主洪流便不可逆轉地向前猛進,因此亞里斯多德說這一改革“比梭倫憲法要民主得多。”恩格斯也認為它是雅典國家建立過程的完滿結束,而且,“現在已經大體上形成的國家是多么適合雅典人的新的社會狀況,這可以從財富、商業和工業的迅速繁榮中得到證明。”雅典在將近百年之間由於一系列民主改革而躍升為希臘世界中居領導地位的城邦,其經濟、政治和文化的實力已可使它在即將到來的波斯帝國的入侵中接受空前嚴重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