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述
一曰輕
不輕不重者。中和之音也。起調當以中為主。而輕重持損益之則。其趣自生。蓋音之輕處最難。力有未到。則浮而不實。晦而不明。雖輕亦不佳。惟輕之中。不爽清實。而一絲一忽。指到音綻。幽趣無限。乃有一節一句之輕。有間雜高下之輕。種種意趣。皆貴於清實中得之。
二曰松
松。即吟猱妙處。宛轉動盪。無滯無礙。不促不慢。以至恰好。謂之松。吟猱之巨細緩急。俱有松處。故琴之妙在取音。取音宛轉則情聯。松活則意暢。其趣如水之與瀾。其體如珠之走盤。其聲如喔詠之有韻。可以名其松。
三曰脆
脆者健也。於沖和大雅中。健其兩手。而音不至於滯。兩手皆有脆音。第藏不見。出之不易。右手靠弦。則音滯而木。故曰。指必甲尖。弦必懸落。在指不勁。則音膠而格。故曰。聲如金石。動如風發。要知脆處。即指之靈處。指之靈。自出於健。而指之健。又出於腕。腕中之力既到。則為堅脆。然後識滯氣之在弦。不為知音厭聽。
四曰滑
滑者溜也。又澀之反也。音當欲澀。而指當欲滑。音本喜慢。而緩緩出之。若流泉之鳴咽。時滴滴不已。故曰澀。指取走弦而滯則不靈。乃往來之鼓動。如風發發。故曰滑。然指之運用。固貴其滑。而亦有時乎貴留。蓋其留者。即滑中之安頓處也。故有澀不可無滑。有滑不可無留。意有在耳。
五曰高
高與古似。而實與高異。古以韻發。高以調裁。指下既靜既清。而又得能高調。則音意始臻微妙。故其為寧謐也。若深淵之不可測。若喬嶽之不可望。其為流逝也。若江河之欲無盡。若三籟之欲無聲。
六曰潔
欲修妙音者。必先修妙指。修指之道。從有而無。因多而寡。一塵不染。一垢弗緇。止於至潔之地。而人不知其解。指既修潔。則音愈希。音愈希。則意趣愈永。吾故曰。欲修妙音者。必先修妙指。欲修妙指者。又必先自修潔始。
七曰清
清者。音之主宰。地僻則清。心靜則清。氣肅則清。琴實則清。弦潔則清。必使群清鹹集。而後可求之指上。兩手如鸞鳳和鳴。不染絲毫濁氣。厝指如擊金戛石。緩急絕無客聲。試一聽之。則澄然秋潭。皎然月潔。湱然山濤。幽然谷應。真令人心骨俱冷。體氣欲仙。
八曰虛
撫琴著實處。亦有何難。獨難於得虛。然指動而求聲。烏乎虛。余則曰。政在聲中求耳。聲厲則知躁。聲粗則知濁。聲靜則知虛。此審音之道也。蓋其下指功夫。一在調氣。一在淘洗。調氣則心自靜。淘洗則聲自虛。故雖急而不亂。多而不繁。深淵自居。清光發外。高山流水。於此可以神會。
九曰幽
音有幽度。始稱琴品。品系乎人。幽繇於內。故高雅之士。動操便有幽韻。洵知幽之在指。無論緩急。悉能安閒自如。風度盎溢。纖塵無染。足覘瀟灑胸次。指下自然寫出一段風情。所謂得之心。而應之手。聽其音而得其人。此幽之所以微妙也。
十曰奇
音有奇特處。乃在呤逗間。指下取之。當如千岩競秀。萬壑爭流。令人流連不盡。應接不暇。至於章句頓挫。曲折之際。尤不可輕易草草放過。定有一段情緒。又如山隨人面轉。字字摹神。方知奇妙。
十一曰古
琴學祗有二途。非從古。則從時。茲雖古樂久淹。而仿佛其意。則自和澹中來。故下指不落時調。便有羲皇氣象。寬大純樸。落落弦中。不事小巧。宛然深山邃谷。老木寒泉。風聲簌簌。頓令人起道心。絕非世所見聞者。是以名其古音。
十二曰澹
時師欲人耳。必作媚音。殊傷大雅。第不知琴音本澹。而吾復調之以澹。故眾人所不解。惟澹何居。吾愛此情。不奓不競。吾愛此味。如雪如冰。吾愛此響。松之風。而竹之雨。澗之滴。而波之濤也。故善知音者。始可與言澹。
十三曰中
樂有中聲。惟琴固然。自古音淹沒。攘臂弦索。而捧耳於琴者。比比矣。即有繼空谷之聲。未免郢人寡合。不知喜工柔媚則偏。落指重濁則偏。性好炎鬧則偏。發聲侷促則偏。取音粗厲則偏。入弦倉卒則偏。氣質浮躁則偏,矯其偏。歸於全。祛其倚。習於正。斯得中之傳。
十四曰和
和為五音之本。無過不及之謂也。當調之在弦。審之在指。辨之在音。弦有性。順則協。逆則矯。往來鼓動。有如膠漆。則弦與指和。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俱有分數以位其音。要使婉婉成吟。絲絲叶韻。以得其曲之情。則指與音和。音有意。意動音隨。則眾妙歸。故重而不虛。輕而不浮。疾而不促。緩而不弛。若吟若猱。圓而不俗。以綽經注。正而不差。迂迴曲折。聯而無間。抑揚起伏。斷而復連。則音與意和。因之神閒氣逸。指與弦化。自得渾合無跡。吾是以和其太和。
十五曰疾
指法有徐則有疾。然徐為疾之綱。疾為徐之應。嘗相錯間。故句中借速以落遲。或句完遲老以速接。又有二法。小速微快。要以緊。遞指不傷疾中之雅度。而隨有行雲流水之趣。大速貴急。務使急而不亂。依然安閒之氣象。而瀉出崩崖飛瀑之聲。是故疾以意用。更以意神。
十六曰徐
古人以琴涵養性情。故名其聲曰希。嘗於徐徐得之。音生於指。優遊弦上。節其氣候。候至而下以葉厥律。或章句舒徐。或緩急相間。或斷而復續。或續而復斷。因候制宜。自然調古聲希。漸入淵微。嚴道徹詩。幾回拈出陽春調。月滿四樓下指遲。其於徐意。大有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