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血劑

凡以理血藥組成為主,具有活血祛瘀或止血作用,主治瘀血或出血病症的方劑,通稱為理血劑。


組成:

理血藥(活血祛瘀藥、或止血藥)為主;

作用:

活血祛瘀、或止血;

治證

血瘀證、或出血證

分類與適應證

1、活血祛瘀—治血瘀證
—刺痛有定處、入夜尤甚,舌紫暗,
或有瘀斑瘀點,經來有塊,包塊
觸之有形,固定不移,按之疼痛,
脈澀或弦
—代表方:桃核承氣湯血府逐瘀湯補陽還五湯溫經湯生化湯
2、止血 —治出血證
—血液離經妄行之吐血、咳血、衄血
便血、尿血、崩漏、皮下出血。
—代表方:黃土湯小薊飲子

使用注意

1、詳審病機,分清標本緩急,遵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或標本兼顧的治則。
2、活血祛瘀劑常配行氣之品,以調暢氣機,使氣行則血行。
3、祛瘀須防傷正,必要時可配補益之品,使到祛邪而不傷正。月經過多及孕婦 慎用。
4、新瘀證急,多用湯劑;久瘀證緩,外傷出血,多用丸散成藥。
5、止血須防留瘀,必要時可選用有活血祛瘀作用的止血藥;或適當配伍活血藥,使到止血而不留瘀。
6、上部出血者,忌用升提藥,可酌加牛 膝大黃以引血下行;下部出血者,忌用沉降藥,可酌加焦芥穗、黑升麻黃芪等以助升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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