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長林[原計委經濟師]

王長林,回族,法庫縣法庫鎮人。

簡介

王長林,回族,1928年6月出生,法庫縣法庫鎮人。

生平

1936年1月至1941年12月,在法庫縣城內的國小讀書。1942年1月至1945年12月,在遼寧省立鐵嶺商科中學讀書。1946年2月至1949年1月,在長春大學法學院經濟系讀書。長春解放後,1949年1月至3月,在長春東北大學二部讀書。
王長林王長林

1949年3月至5月,在瀋陽東北商業專科學校乾訓班學習。畢業後,一直從事經濟計畫工作。1949年6月至1952年11月,在東北人民政府貿易部任一等科員。王長林在蘇聯專家的指導下,參與制定了東北區財務計畫編制方法、銀行結算制度、貿易系統會計制度等規章、制度,對當時東北區貿易系統實行計畫管理和建立正規的財務會計制度,做了建樹性的工作。1952年11月至1956年6月,在國家計委商業計畫局任副科長。曾被指派參加由陳先領導的國民收入測算小組,參照蘇聯的方法,測算出1952年中國經濟已達到全國抗戰前(1936年)的水平,用數據說明恢復時期的任務已經完成。1956年6月至1958年9月,在國家經委商業計畫局任副科長。1958年9月至1969年12月,在國家計委商業計畫局任副科長。196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69年12月至1975年11月,王長林在國家計委“五七”幹校任排長、支部委員。1975年11月至1978年10月,在國家地質總局石油局任處負責人。1978年10月至1981年7月,在國家計委財貿局對外加工辦公室任副處長。在中央“對內搞活、對外開放”的戰略決策下,王長林參加沿海七省、市和內地五省赴日考察團,並根據考察的成果參與制定了《開展對外加工裝備及補償貿易辦法》(簡稱二十二條)及《補償貿易結算辦法》等,並組織開展了“三來一補”業務,為中國實行外向型經濟起了先行和領路作用,對擴大對外經濟交流、舉辦“三資企業”以及有關立法工作起到了參考作用和推動作用。1981年應聘為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生論文評審委員會委員。1981年7月至1982年3月,在國家進出口委對外加工裝配辦公室任副處長。主持編制了中國第一個利用外資的《“六五”利用外資計畫》(草案)。國家計委成立外經局後,王長林參與了將利用外資正式納入國民經濟計畫等有關工作。1982年3月至10月。在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外資管理局任處長。1982年10月至1989年1月,在國家計委對外經濟計畫局、對外貸款局任副局長、總經濟師,職稱為高級工程師。
1984年,王長林根據當時中央領導關於加強國外貸款工作的指示,參與了國家計委組建對外貸款局的工作。同年隨同財政部派員去菲律賓和澳大利亞考察外債管理問題。寫出了《利用國外商業貸款的風險及避免或減少風險的辦法》等專題報告,受到國家計委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的重視。1986年,王長林率領由國家計委、財政部共同組織的代表團去泰國、巴基斯坦進行外債考察。撰寫報告著重介紹了兩個國家利用外資的經驗教訓,提出了加強中國外債管理的意見。財政部非常重視代表團的報告,並將其上報國務院。
在對外貸款局擔任總經濟師期間,王長林組織領導外債研究小組,系統地研究了外債的巨觀控制和微觀管理問題。按宋平的指示,組織社科院、北京大學等單位的科研人員,根據幾年來中國利用外資的實踐及亞洲、拉美、東歐的幾個債務國的經驗教訓,對中國利用外資的適度規模、測算外資的指標體系以及借、用、還、管等環節進行了比較系統的研究,並寫出了《研究報告》,被國家計委辦的學術刊物《計畫經濟研究》出專輯增刊發行。王長林針對中國外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在現有業務知識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外資的利用和外債的管理,研究測算了中國利用外資適度規模的數學模型,不斷提高了掌握國際金融業務的能力,完成了題為《Z才中國利用外資規模進行前瞻性研究預測》的論文。王長林的主要論著有《東北區貿易系統財務計畫編制方法說明》、《東北區貿易系統銀行結算制度》、《怎樣更好地發展對日靈活貿易—赴日考察報告》、《中國利用國外貸款的方式、渠道及其特點》、《中國的外債指標參數》等。通過實際工作和考察研究,王長林為中國的經濟計畫工作和發展國際金融業務做出了重要貢獻。
1989年10月11日,王長林因病逝世,終年6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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