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王紱,字孟端,無錫人。博學,工歌詩,能書,寫山木竹石,妙絕一時。洪武中,坐累戍朔州。永樂初,用薦,以善書供事文淵閣。久之,除中書舍人。
紱未仕時,與吳人韓奕為友,隱居九龍山,遂自號九龍山人。於書法,動以古人自期。畫不苟作,遊覽之頃,酒酣握筆,長廊素壁淋漓沾灑。有投金幣購片楮①者,輒拂袖起,或閉門不納,雖豪貴人勿顧也。有諫之者,紱曰:“ 【丈夫宜審所處,輕者如此,重者將何以哉!】 ”在京師,月下聞吹簫者,乘興寫《石竹圖》。明旦訪其人贈之,則賈客也。客以紅氍毹②饋,請再寫一枝為配。紱索前畫裂之,還其饋。
一日退朝,黔國公沐晟從後呼其字,紱不應。同列語之曰:“此黔國公也。”紱曰:“我非不聞之,是必於我索畫耳。”晟走及之,果以畫請,紱頷之而已。逾數年,晟復以書來,紱始為作畫。既而曰:“我畫直遺黔公不可。黔公客平仲微者,我友也,以友故與之,俟黔公與求則可耳。”其高介絕俗如此。
(節選自《明史·王紱、夏昶傳》)
註:①楮(chǔ):一種樹皮可以用來造紙的樹。
②氍毹(qú shū):一種毯子。
《王紱傳》參考譯文
王紱,字孟端,是無錫縣人。他博學多才,善於作詩,字寫得好,畫山水、樹木和竹石,(技藝)高超稱絕一時。洪武年間,因牽累獲罪被發配戍守朔州。永樂初年,因為被舉薦,由於擅長書法在文淵閣任職。過了很久,升任為中書舍人。
王紱沒做官之前,和吳縣人韓奕是朋友,隱居在九龍山,於是自稱為九龍山人。對書法,往往用古人來要求自己。作畫不肯輕易下筆,但在遊覽的時候,飲酒到了興頭上就會握著畫筆,在長廊的粉壁上盡情地揮灑。遇有用金錢來購買他的字畫的人,往往拂袖而起(拒絕),或者閉門不接納,即使是富豪和地位尊貴的人他也不顧忌。有人勸說王紱(不要這樣),王紱回答:“大丈夫應該清楚自己所處理的事情,不重要的事情都像(你說的)這樣,重要的事情將會怎樣(處理)呢?”
住在京城的時候,在月色之下聽到(有人)吹簫的聲音,就乘興畫了一幅《石竹圖》。第二天早晨,尋訪到那個人(把畫)贈給了他,那人卻是個商人。商人用紅色的毯子作為贈物,請求再畫寫一枝(竹子)配成雙幅,王紱要回先前的贈畫撕碎了它,退還了(商人)饋贈的禮物。
一天退朝後,黔國公沐晟從後面喊王紱的表字,王紱沒有回答。同事告訴他說:“(喊你的)這個人是黔國公。”王紱回答:“我不是沒有聽到他的喊聲,這一定是他向我索要畫罷了。”沐晟跑過來趕上了王紱,果然用作畫的事來請求王紱,王紱對他點點頭而已。過了幾年,沐晟又來信(催促),王紱才為他作畫。過了不久說:“我的畫直接送給黔國公不好。黔國公的賓客平仲微,是我的朋友,因為朋友的關係(把畫)送給平仲微,等黔國公向他要就行了。”他就像這樣清高耿直,不隨流俗。
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明史》雖有一些曲筆隱諱之處,但仍得到後世史家廣泛的好評。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31中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