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燒結鍋是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煉鉛工藝,這種工藝將二氧化硫排空,無法對廢氣進行脫硫處理,並有嚴重的粉塵污染,粉塵廢氣污染直接危害工人的身體健康。此工藝步驟可分為三步:
1、低溫預燒階段
在此階段主要發生金屬的回覆及吸附氣體和水分的揮發,壓坯內成形劑的分解和排除等。
2、中溫升溫燒結階段
此階段開始出現再結晶,在顆粒內,變形的晶粒得以恢復,改組為新晶粒,同時表面的氧化物被還原,顆粒界面形成燒結頸。
3、高溫保溫完成燒結階段
此階段中的擴散和流動充分的進行和接近完成,形成大量閉孔,並繼續縮小,使孔隙尺寸和孔隙總數有所減少,燒結體密度明顯增加。
現狀
燒結鍋即鼓風爐煉鉛工藝,目前還在運行的燒結鍋至少有600口之多,而且使用燒結鍋煉鉛工藝的工廠尚在建設的還為數不少。600口燒結鍋的年生產能力約在100萬噸左右。因為此種煉鉛設備系國家明令禁止的落後生產工藝和設備,多數工廠把廠址選擇在人煙稀少的偏遠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十分隱蔽,確切數據很難統計。隨著近期鉛價暴漲,原料爭奪戰日趨激烈,原料價格漲幅高於精鉛漲幅,流動資金占用成倍翻番,行業獲利空間被礦山嚴重擠壓,冶煉企業生產效益已成負數,特別是那些正規的大中型企業無不叫苦不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而無數仍舊使用燒結鍋這種落後生產工藝的煉鉛企業,則相對具有大型正規企業望塵莫及的優勢。國家禁止的工藝 為何存在3年多?
2008年10月17日,福建省環境監測總站委託三明市環境監測站,前往梅恆冶煉有限公司排污口調查,發現該廠使用國家在1999年就明令禁止的燒結鍋工藝。而該工藝被禁的重要原因,是污染嚴重。但當日,尤溪縣環保局局長紀成儉說,是不是燒結鍋導致村民血鉛超標,要等調查結論出來後才能做出判斷。他還說,該冶煉廠在1999年就通過了環保測評。梅恆公司董事長肖祥梅也說,公司排放的廢水、廢氣,均經環保局監測合格後才排放。如果調查組最終認定,孩子血鉛超標是由於該公司造成,公司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而在全國範圍炒得沸沸揚揚的甘肅省徽縣鉛中毒事件的調查結果中,國家環保局確定的原因包括:使用燒結鍋工藝,並未按環保要求排放空氣、廢水等。
梅恆鉛冶煉廠的羅仁建等多名老工人說,該廠至少從2003年就開始使用燒結鍋工藝,甚至更早,之後一直沒有變過,中間做了一次管道小改進,基本沒什麼變化。20日,記者再次採訪了尤溪縣環保局局長紀成儉,並列出了村民們提出的幾個問題:環保局對該公司環境測評時,是否發現公司已在用燒結鍋?從1999年起,國家就禁用燒結鍋,多年來,縣環保局平時對企業如何監管?是否到該公司檢查過?該公司使用的燒結鍋為何沒被取締?
對此,紀局長只說了一句話,“我們局絕對是按規章辦事,對得起黨,對得起人民。”他還表示,三明市已成立一個專門的調查組,有問題去調查組採訪。記者就這些問題,試圖採訪調查組相關人士,被告知,目前仍在調查中,有結果會通報。
政府行動
血鉛事件後 醞釀環保整治
2008年10月18日,在本報報導見報當天,尤溪縣政府責令梅恆冶煉有限公司暫停生產。10月19日下午,七里村會議室里,尤溪縣委書記林昌源召集村民代表座談,表態說,“保七里一片藍天、保村民一個健康的體魄”。10月20日,三明市副市長吳俊衛帶人趕到七里村,對該起事件展開調查。縣政府撥出專款,與三明市疾病控制中心免費為該村的師生等人進行血鉛情況檢測。同時,當地環保、衛生、宣傳、教育、公安以及鎮政府等相關部門也組織人員深入該村,對血鉛中毒等進行說明。
血鉛超標事件發生後,村民曾有數個疑問:梅恆公司是不是招商引資進來的,是不是要經濟效益不要環境效益?
“確實是招商引資引進,但尤溪縣十分重視環保問題。該企業環保未達標一天,決不讓企業恢復生產,寧可關停企業生產,決不會讓一個民眾搬走。”該縣一相關領導說,縣委、縣政府的態度非常明確,並且還將掀起一輪新的環保整治行動,“比如說,梅仙鎮上有多家石灰石礦和鉛礦,也將被列在整治範圍內。”20日,記者再訪七里村時,當地村民的情緒非常穩定,“市里、省里都知道這件事情了,我們相信政府會給出最終的結果。”村民說。
和尤溪類似,在出現多人血鉛超標後,建陽市政府也立即將村附近的鉛鋅礦暫停生產。鉛鋅礦的開採許可證2007年2月到期,建陽市政府已報告省國土資源廳,礦廠到期後不再繼續簽發採礦許可證。“如果是礦導致村民鉛中毒,政府將替村民找礦廠索賠,並依法追究礦的責任。”建陽市紀委陳書記說。
專項整治行動
(《中國環境報》2006-10-16)以甘肅省環保局副局長樓洪鑫為組長的省政府督察組,日前對隴南市西和縣、成縣鉛冶煉企業整治專項行動進行了全面督察。隴南市共有鉛冶煉企業8家,集中在成縣、徽縣和西和縣3縣,其中西和縣兩家,成縣4家。徽縣鉛污染事件引起了隴南市高度重視,迅速在全市開展了以鉛冶煉企業為重點的污染整治行動。西和縣和成縣對境內的采、選、冶企業進行拉網式的檢查,對污染集中區域內民眾的健康狀況進行了調查,責令鉛冶煉企業立即停產待查,對其它無環保手續的污染企業進行了關閉,對存在污染隱患的企業實施了限期整改。西和縣、成縣的6家鉛冶煉企業均採用燒結鍋工藝進行粗鉛冶煉,有較完整的立項、環評手續,除黃渚鉛冶煉廠因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備,污染物超標排放,已於2001年被勒令停產治理至今外,其它5家鉛冶煉企業均建有冶煉尾氣除塵、脫硫和冷卻水循環設施。經現場檢查,5家企業均已被縣政府勒令停產。
督察組檢查後認為,6家鉛冶煉企業採用的燒結鍋生產工藝屬於國家明令強制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應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立即由縣政府予以強制淘汰,拆除燒結鍋生產線;6家企業中除黃渚鉛冶煉廠外均存有一定量的含鉛鋅的生產原料和廢渣,在貯存中均存在不符合國家規範問題,縣政府應加強監管,採取必要的防揚塵、防滲漏、防轉移的措施,防止發生二次污染和污染轉移;對正在建設或準備技改的氧化鋅、鉛燒結機項目,應按規定報經濟主管部門審核,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後,按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規定重新辦理相關手續;縣政府應重點加強對鉛、鋅、金等采、選、冶企業的環境監管,督促其達標排放;強化對尾礦壩安全運行的監督檢查,防範尾礦壩垮塌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確保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