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滄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9〕53號)和《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滄政字〔2009〕102號),設立滄州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市公路發展規劃和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有關的行政許可事項;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交通行業體制改革。

(二)承擔全市公路運輸市場的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制定公路運輸有關規定、準入退出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運輸市場、運輸服務、車輛維修、停車場、搬運裝卸、機動車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

(三)承擔管轄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內河、湖泊水上交通管制;負責相關水上船舶、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治污染、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指導航運、地方海事和相關船員管理有關事宜。

(四)負責提出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財政收支預算的編制,指導並監督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預算和財務管理;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交通專項資金、建設資金和事業發展資金的管理與使用;負責行業內部審計。

(五)承擔全市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建設、養護相關規定、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公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管;負責全市交通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維護路產、路權和公路、道路交通的監管,查處破壞或損壞公路設施以及違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負責市直屬收費公路管理。

(六)指導全市公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市直屬高速公路及國家、省重點幹線公路網以及縣級公路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交通戰備工作。

(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八)監督執行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繼續教育、技能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通信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九)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涉外事宜,指導利用外資工作;管理公路方面涉及國際合作的有關事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原市建設局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等項交通規費的收費管理職責。

(四)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五)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六)健全和完善職能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最佳化組織結構,完善綜合運輸行政運行機制。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滄州市交通運輸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政務督辦、保密、信訪工作;起草重要文稿、領導講話和綜合性檔案;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組織綜合性調研和交通系統目標考核工作,管理交通運輸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指導有關應急體系建設。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組織建設及其成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業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行業特有技術工種的職業技能鑑定與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的人才隊伍建設。

(三)財務審計科

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措施;制定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和調整公路收費項目、標準及收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資金管理、財務監督檢查、預算、決算、政府採購等有關事宜;負責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綜合規劃科

編制全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下達專項規劃及分年度資金使用計畫;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負責交通基礎設施新改建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負責交通運輸統計、預測和信息工作。

(五)科技教育科

管理和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擬訂行業科技政策措施、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技項目計畫;組織實施交通重大科技項目、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和國內外科技交流;組織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培育交通運輸行業科技市場,管理科技情報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辦公自動化建設;監督執行標準、質量和技術規範;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在職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工程管理科

負責全市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交通運輸基本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建設從業單位及人員的資質管理;監督指導交通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負責交通運輸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審報、施工許可,組織竣工驗收;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精神文明辦公室)

負責交通運輸法制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行業政策的研究;指導利用外資和民間資本工作;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行業思想政治建設;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協調與安全管理科

負責運輸市場的行業管理和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城鄉客運,承擔規定的物流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直屬單位黨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局屬單位

1、津汕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處

負責津汕高速公路滄州段的收費運營管理、路政執法、文明服務、公路養護和安全保暢工作。

2、公路處

負責全市1632.069公里的國省幹線公路和489座橋樑的養護管理任務,通過加強公路日常養護、實施大中修工程、公路綠化和拓展服務功能等項工作,努力提高公路的綜合服務水平,為社會創造一個“暢、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環境。

3、運輸管理處

履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道路運輸相關業務許可;出租客運經營許可;從業人員業務知識培訓;市場經營日常監管。同時,負責對全市17基層運管站運政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通行費徵收管理處

負責全市一級收費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和滄州市交通樞紐收費站的行業管理。

5、路橋工程公司

根據資質,承攬公路、橋樑等專業施工建設等。

6、地方道路管理處

負責全市縣道、重要鄉道及中型以上橋樑建設和改造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審查工作並報市局批覆。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庫的管理工作,並負責招投標現場的監督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進度、質量和資金到位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全市農村公路養護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和指導。

7、事務處

負責辦公用房的管理、水電暖的正常供應及維修、房產的辦理和維護、衛生防疫的宣傳和預防、通訊的保障、物業管理基礎設施建設等後勤保障工作。

8、監督處

依照國家有關法規和部頒的現行技術規範、規程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或招標契約檔案,對公路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強制性的監督管理,以保障批准工程建設規模和建設目標的實現。

9、監理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辦法等。負責本市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及承攬外地公路工程施工監理的業務。按有關規定,與業主簽定工程監理承包和廉政契約,履行契約義務,搞好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環保監理及契約管理、信息管理和協調服務。

10、材料處

公路工程材料供應處主要職能是統一管理和供應全市各級公路建設和養護所需各種優質築路材料(主要是瀝青、柴汽油)保障。

11、職工學校

承擔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業務培訓、綜合素質培訓、職業資格、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和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教育。

12、公路路政管理

組織實施有關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公路、公路用地和分管範圍內的公路附屬設施的管理保護工作;依法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進行路政監督檢查;依法對公路建築控制區內進行的建設活動進行管理;承擔公路的特殊占用、利用和超限運輸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不可解體超限運輸的審理和超大型裝載的跨縣(市)或過境車輛的通行監護任務;依法保護公路路產,維護公路路權,維護公路養護作業秩序;依法查處違反路政管理規定的行為。

13、實業公司

負責205國道乾符至黃驊城區段、鹽山以及106國道滄州轄區河間以北段兩條合資路和保滄高速的運營管理和養護維修。

14、公交總公司

緊跟城市發展步伐,及時開闢公交線路,完善線網布局,方便民眾乘車;根據民眾乘車需求,及時進行運力更新,改善乘車環境,提升城市品味;轉變服務方式,提升服務科技含量,完善便民服務設施,強化員工素質培訓,提高整體服務水平,為民眾提供優質的出行服務。

15、設計院

滄州交通勘測設計院具有公路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公路工程勘察乙級資質,公路工程諮詢甲級資質。主要從事:公路網規劃、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公路工程項目評估、道路橋樑隧道等勘測設計、舊橋檢測和加固設計和公路工程監理等業務。

領導分工

局長:劉國恩 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馬玉華同志:負責黨務工作。

李鐵強同志:協助局長抓好日常業務工作(局長外出,由李鐵強同志主持工作),負責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財務管理、民族宗教及掛職渤海新區工作等。分管高管局、財務科及渤海新區分工工作等。

趙景明同志:負責港口建設及水路運輸、工程監理、實業發展、工會、婦委會、計畫生育等工作。分管實業公司、工會、監理中心、計生辦、港航局等。

張傑同志:負責運輸行業管理、地方道路、城市公交、人事勞動、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人事勞動科、黨辦室、團委、運管處、地道處、公交公司等。

孫吉元同志:負責紀檢監察、信訪受理、行風建設、政務督察等工作,協助局長抓內部審計工作。分管紀檢組、監察室、行風辦、審計科等。

高九林同志:負責交通戰備(武裝)、路橋工程建設、材料供應、工程設計等工作。分管路橋公司、材料處、設計院、老幹部科、戰備辦等。

郭榮昌同志:負責機關工作、後勤事務,交通法規、安全穩定、應急工作、綜合治理、通行費征管、信訪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法規科、事務處、通管處等。

劉俊德同志:負責計畫統計、幹線公路建養管、科技教育等工作,協助局長抓好工程監督,協助李鐵強同志抓好高速公路建設工作。分管計統科、公路處、工管科、科教科、監督處、職工學校等。

周華同志:協助李鐵強同志抓好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工作,協調大廣高速建設工作,負責企業改制後期工作,協調對外宣傳工作。分管企改辦和高管局分工的科室等。

鄭忠信同志:負責調查研究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董繼源同志:負責調查研究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孫世華同志:負責公交公司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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