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 深圳南山熱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經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深府辦復[1993]897號文批准,於1993年由外商投資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本公司註冊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月亮灣大道18號。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能源集團”)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於2007年12月31日,能源集團持有本公司的26.08%的股份。本公司改組時總股本為人民幣103,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於1994年,經原深圳市證管辦深主辦復[1993]179號檔案批准,本公司分別向境內及境外投資者發行了40,000,000人民幣普通股及37,000,000境內上市外資股,並分別於1994年7月1日及1994年11月2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發行後總股本增至人民幣180,000,000元。於1995年6月,本公司實施分紅方案每10股送1股,並向發起人股、定向法人股及A股公眾股每10股派現金人民幣2.39元,向境內上市外資股每10股派現金人民幣0.5元。實施分紅方案後,本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幣18,000,000元。於1997年12月1日,本公司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對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8股。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實施後,本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幣158,400,000元。於2001年3月27日,本公司實施配股方案10配3股,本次實際配售總額為13,366,000股,其中國有股和法人股股東認購32,680,000股,社會公眾股認購10,098,000股,境內上市外資股股東全部放棄。本次配股完成後,本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幣13,366,000元。於2001年5月10日,本公司實施分紅派息和資本公積轉增方案。以2000年12月31日總股本356,400,000股為基數,每10股送2.5股,資本公積轉增2.5股。實施分配方案後,本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幣178,200,000元。經上述股份變動後,本公司的總股本為人民幣547,966,000元。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產權[2006]230號文《關於深圳南山熱電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有關問題的批覆》,本公司於2006年3月20日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本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所約定的股份變更登記日(2006年2月17日)登記在冊的人民幣普通股流通股股東每10股支付2.3474股對價股份及人民幣4.1522元現金的對價安排,約共15,222,000股企業法人股及人民幣26,925,000元。自2006年3月28日起,本公司所有股份即獲得深交所上市流通權,但根據約定的限售條件,由原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229,584,000股,於2007年12月31日仍未實現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