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財政局

淮安財政局

淮安財政局是淮安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詳見正文。

主要職責

(一)切實履行財稅調控職責,參與制定各項經濟調節政策措施,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綜合平衡社會財力、促進經濟協調發展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市與縣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措施,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相關政策措施;改革完善市、縣(區)財政管理體制,指導縣(區)財政部門開展業務工作。
(三)負責財政、財務、會計、政府採購、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擬訂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政府採購、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規定;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在許可權範圍內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方案。
(四)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職責。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五)研究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和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六)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參與全市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和農民負擔工作。
(七)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市分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
(八)負責市級財政各項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擬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的財務決算。
(九)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文化企業和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代表市政府履行市級國有文化企業出資人職責;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辦法;管理財政預算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十)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措施;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貫徹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監督產權交易及相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資產評估行業及相關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會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措施;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相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財政支農涉農政策措施和相關資金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參與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與項目管理;指導全市鄉鎮財政機構自身建設工作。
(十三)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負責編制審核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四)執行國家、省關於內債、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地方債發行計畫,制定地方有關配套性政策措施,防範財政風險;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措施,參與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措施的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十六)依法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行業及相關工作。
(十七)擬訂財政投融資政策措施和辦法,執行財政投融資管理制度,負責財政投融資項目投融資管理。協調管理政府投融資平台,管理政府投資股份。
(十八)依法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規、政策的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問題。
(十九)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
(二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任務是: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組織開展財稅政策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檢查、指導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各處室、局屬事業單位的目標考核工作。
2、預算處
主要任務是:研究財政預算分配政策和預算管理改革,牽頭負責財政預算收支制度建設和協調工作;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草案和市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匯總年度全市預算;負責分析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擬定、審核、報批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報批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政策的措施與建議;負責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統一辦理預算追加事宜;參與對鄉鎮財政的管理指導工作;指導預算管理工作。
3、國庫處
主要任務是: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匯總市級部門的決算,編制市級財政及全市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市級財政的銀行開戶;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內債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4、政府採購管理處
主要任務是:擬訂政府採購政策規定,研究擬訂政府採購的中長期計畫;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蒐集、統計、發布政府採購信息;組織政府採購人員的培訓;負責進入市一級政府採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審查工作;審查社會中介機構取得市一級政府採購業務的代理資格;確定並調整市一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公開招標範圍的限額標準;編制市級機關年度政府採購預算;處理市一級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宜;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有關工作。
5、綜合處
非稅收入管理處
主要任務是:研究地方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擬訂財力綜合平衡方案,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負責市級預算外資金的徵收管理;審核、報批全市性和市級部門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的確定;統一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檢查指導票據的使用;監管彩票市場;參與住房、物價、工資和國有土地(礦產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管理有關的住房資金和財務;負責全市非稅收入政策研究制定及徵收管理考核、非稅收入票據的管理工作。
6、稅政法制處
(稽查處)
主要任務是:貫徹國家和省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實施細則;研究地方稅制改革;辦理退稅、稅收、返還有關工作;調查稅源情況;在許可權範圍內,研究提出地方稅種的增減和稅目稅率調整的建議;審核上報地方性財政、稅收法規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國家賠償方面的有關工作;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有關工作。
7、經濟建設處
主要任務是:研究擬訂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建設工程概、預、決算審核辦法;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有關竣工項目的決算管理;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負責管理市級糧食專項儲備等政策性補貼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經費預算和各種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決算。
8、企業處
主要任務是:參與研究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研究並實施國家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的改革;貫徹執行並研究改進國有企業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負責財政對企業的各類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管市級國有企業(外經金融處、農業處分管企業除外)財務;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等有關政策的研究制訂和實施,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改革等工作;擬訂企業國有資產預算編制方案;擬訂企業財產評估政策規定和制度。
9、外經金融處
主要任務是:指導和監督旅遊、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外企業的財務管理;配合預算處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外債管理的政策法規並研究擬訂有關配套實施辦法;參與全市國外貸款(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及其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磋商、談判工作;負責地方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企業的財務、資產監管工作。
10行政政法處
主要任務是:研究提出行政、政法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外事財務制度;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決算;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管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外匯財務工作。
11、科教文處
主要任務是:研究提出教育、文化、計畫生育、科學、體育、廣播電視等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決算;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12、社會保障處
主要任務是:擬訂有關社會保障的財政政策規定和財務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研究提出民政、衛生、勞動與社會保障、殘聯等有關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決算。
13、農業處
主要任務是:負責農業、林牧漁業、水利、農機等農口部門和單位的財務管理並擬訂相應的管理制度;負責市級農口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參與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管理農業救災防災資金;研究提出有關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決算。
14、基層財政管理局
主要任務是: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工作,組織貫徹、實施鄉鎮財政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指導鄉鎮財政改革和職能轉變;指導鄉鎮債務管理;指導鄉鎮財政所建設和人員培訓;負責全市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參與有關涉農補貼政策的研究,指導其在基層的落實;參與全市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15農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
主要任務是:貫徹實施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及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和統籌安排市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負責防洪保全資金的籌集和農業發展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負責中央、市、市級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資金及財務管理。
16、績效評價處
主要任務是:研究建立財政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和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貫徹落實財政部、省財政廳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和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制訂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辦法和清查登記辦法,組織開展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縣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調配、處置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等政策制度;參與市級事業單位改制政策的制訂並負責具體實施。
17、會計處
主要任務是:管理會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的會計法令、規章和制度,起草配套實施細則和辦法;會同有關處室負責會計執法檢查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市會計職稱、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方面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實施會計委派制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有關會計行為的技術鑑定工作。
18、人事教育處
主要任務是: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指導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財政系統表彰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指導縣(區)財政教育工作。
19、財政監督稽查局
主要任務是: 牽頭組織預算監督工作,研究制定預算監督制度辦法及實施細則並具體組織實施;對地方財稅政策的執行情況、市本級預算收支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財政局各職能處室的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和社會審計機構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類案件;對全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20、機關黨委
主要任務是: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1、紀檢監察室
(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駐在部門黨員、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直屬單位重要的違紀案件進行立案調查並作出相應處理。
(二)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抓好有關制度建設。
(三)受理對駐在部門及直屬單位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揭發、檢舉、控告;受理黨員、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

領導及分工情況

姓 名:張國興
分工情況: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預算處、人教處、財政監督稽查局(稅政處)、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工作簡歷:1987.7-2004.12 江蘇省財政廳工作,任副科長、主任科員、副處長等職;
(其間: 1996-1998.7參加上海財經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01.6-2004.6援藏,任拉薩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4.12至今 任淮安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姓 名:狄運中
分工情況:辦公室、國庫處、社保處、經建處、市財政信息中心、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工作簡歷:1984.07-2004.04 市財政局工作,任國有資產管理局產權科科長、局長助理、副局長、綜合科科長、辦公室主任等職;
2004.04-至今 任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姓 名:孫家敏
分工情況:行政政法處、科教文處、政府採購處、外金處、會計處、市預算編審中心。
工作簡歷:1972.12-1996.04 南京軍區入伍,歷任排長、連長、軍分區招待所所長、參謀、副團職政治協理員;
1996.04-2004.11 歷任清河區人武部部長、部黨委書記、區委常委、軍分區後勤部長、部黨委書記、分區常委、紀委副書記;
2004.11-2005.10 任淮安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5.10-2006.11 任淮安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2006.11-至今 任淮安市財政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姓 名:丁高兵
分工情況:機關黨委(工會)、綜合處、紀檢組(監察室)、市政府採購中心、中華會計函校淮安分校(市財會教育中心)
工作簡歷:
1976.12-1997.06 濟南軍區入伍,歷任後勤管理排排長、後勤處正排職參謀、後勤部副連職參謀、後勤部正連職參謀、後勤部工程大隊辦公室副營職主任、通信團後勤處處長、黨委書記、團黨委常委、後勤部戰勤處副處長;
1997.06-2006.10 歷任南京軍區第八二醫院副團職政治協理員、南京軍區聯勤第十五分部副參謀長、分部黨委委員、分部紀委、副書記,直屬黨委副書記、直屬黨總支書記,司令部黨支部書記;
2006.10-至今 任淮安市財政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姓 名:張繼祥
分工情況: 企業處、績效評價處、農業處、基財局(市稅改辦)、農發辦、市契稅徵收管理所、市產權交易中心。
工作簡歷:
1984.07-1991.05 淮陰市財政局農財科科員
1991.05-1997.02 淮陰財會幹部學校副校長、校長
1997.02-1998.12 淮陰市財政局商貿科科長
1998.12-2002.01 清浦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02.01-2004.01 清浦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4.01-2004.12 清浦區委副書記、副區長
2004.12-2007.11 淮安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
2007.11-至今 淮安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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