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漢語辭彙]

偷拍[漢語辭彙]

偷拍是指利用針孔攝影機等監視用器材在當事人(苦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錄下一些私密的鏡頭。利用間諜技術流出所做出的器材使偷拍更加的容易,在一些色情網站上常常會有“密室偷拍”的影片流傳。一種拍片方法,指在真實狀況中拍攝真實的人物,而被攝影者並不知道有人在拍攝他們。非正常的拍攝方式。利用事先設定好的掩體或用特殊攝影機不讓被攝對象發現的拍攝方法。偷拍要注意不能侵犯肖像權。故事片用它的目的是為了得到真實自然的效果,新聞片是為了不讓被如《秋菊打官司》。

基本信息

偷拍事件

偷拍偷拍

一男子在新街口一地下過街通道內偷拍女性“裙底風光”時,被巡邏民警抓獲。警方在他的數位相機內,發現60多張女性穿著內褲的照片。該男子被治安拘留10天后釋放。當天傍晚7點鐘,在連線金鷹商城和樂富來廣場的地下通道內,該男子背黑色書包,尾隨一名身穿短裙的女青年。該女走上自動扶梯後,男子隨即跟上,距離女青年只有兩級台階。這時,巡邏至此的華僑路派出所民警發現,該男子不時將左手伸至女青年的短裙下方。民警立即快步追上扶梯,男青年發覺有人追來,拔腿就朝華聯商廈方向跑去。民警趕緊告訴女青年,要她留下等候取證,隨後追趕逃跑男子。民警一直追至華聯門前,才將該男子扭住。被抓時,男青年手中掉下一個鈕扣大小的黑色物體。民警拾起後發現是一個微型探頭。民警將該男子交由保全看管,返回尋找那名女子時,發現已不知去向。

經審查,男青年姓吳,家住下關。民警在吳某的書包里發現一個數位相機,相機與探頭之間由一根數據線相連。打開相機,民警發現60多張女性穿著內褲的照片。從拍攝角度分析,這些照片都是由下向上拍攝的。吳某稱,偷拍女性“裙底風光”是他的特殊“愛好”。選擇地下通道,是因為那裡自動扶梯比較陡,他只要站在穿短裙的女子後面兩級台階的地方,就可以偷拍。

據地下通道內一名保全介紹,他曾聽到該男子接聽手機時說“不要急,已經有50多張了。”警方據此分析,該男子偷拍“裙底風光”照片,有可能是用於販賣。
由於沒有專門針對偷拍行為如何處理的法律法規,加之沒有現場人證,警方只能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侮辱婦女、進行流氓活動的條款,對該男子處以治安拘留10天的處罰。

難以取證

在我市,在樓梯上偷拍女性“裙底風光”,在商場試衣間偷拍女性換內衣等現象並不是頭一次出現。但像吳某這樣因偷拍遭拘留的,並不多見。據警方治安部門一位人士稱,對偷拍行為的處理有兩難,一是取證難,二是法律無明確處罰標準。因此,警方對偷拍者大多教育了之。在調查吳某的過程中,民警就遭遇取證難的問題。像上文中被偷拍的女性已經離開,無法指證。“這也不能怪她,有誰會留下來作證,指認哪張照片上的內褲是自己的?”民警告訴記者,這些偷拍照片沒有被偷拍者的臉部,取證非常困難。

同時,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偷拍行為進行明確界定,也沒有處罰標準。面對吳某相機內的60多張女性內褲照片,警方在無法找到現場人證的情況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侮辱婦女、從事流氓活動的條款,對吳某作出拘留10天的處罰。

但其他偷拍者並沒有吳某這么“倒霉”,他們甚至將偷拍來的照片販賣到網際網路上,供網友瀏覽,卻受不到任何處罰。在本地影響較大的一家網站討論版上,記者發現不少偷拍的女性照片。這些照片大多是女性的胸、臀、內衣等隱私部位的特寫,拍攝地點有廣場、公車、試衣間甚至廁所。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汪小青告訴記者,對於偷拍者,不只是警方難以處理,即使被偷拍者提起訴訟,遇到的第一個障礙就是找不到偷拍者。至於法律沒有明令禁止的問題,即將修改頒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將會解決。

行為違法

針對偷窺、偷拍他人臥室和浴室等隱私場所,或者竊聽他人隱私的行為,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而非法製造、販賣或非法使用竊聽、竊錄專用器材,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這種行為的,處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過,汪小青律師認為,這些規定並沒有解決偷拍照片被販賣、傳播等問題,而由於網路傳播的特點,要想找到偷拍者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他認為,對於偷拍問題,除了法律上應予以明確,道德因素的作用更大。

理應立法

市場出現,就有人濫用可拍照手機進行偷拍,有的甚至用於非法商業目的,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而且個別網站還流傳著手機偷拍的暴露照片,這種行為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憤慨。

雖然大多數人都明白偷拍他人隱私的行為是違法行為,但法律對“偷拍隱私”的懲罰還留有空白。從刑法上看,2013年對“偷拍隱私”行為沒有明確的界定,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在刑法上就無法追究“偷拍隱私”的刑事責任。而在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中,民法雖然有關於隱私權的保護條款,但還沒有針對性地對“偷拍隱私”問題進行規定,沒有給公民提供明確的權利界定和權利救濟途徑,這樣就使公民在向“偷拍隱私”者追究民事責任時困難重重。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對“偷拍隱私”的行為作出了處罰規定,體現了尊重人權的立法思想。

賣偷拍照

據一名曾經在網際網路討論版當過版主的網友介紹,少數人進行偷拍的目的,除了滿足偷拍者的性變態心理外,還有相當一部分人以此為職業。因為,網際網路上有專門收購這些照片的人。

據這名網友介紹,他所知道的偷拍照片主要有三大去處,其中之一就是境外黃色網站。2013年,我國展開大規模清理色情網站專項行動,大多數色情網站已經關閉。但一些境外色情網站通過代理等途徑,仍然在從事收購色情、偷拍圖片的生意。這類交易大多是通過銀行匯款的形式支付,具體價格不清楚。一些中小網站為吸引人氣,在內部討論版上也會貼出一些偷拍照片。這些照片算不上淫穢,網站就以此打擦邊球吸引人氣。因為支撐這類網站的收入來源是手機註冊用戶,為了讓更多的付費用戶加入網站討論版,這類網站就在網上打出廣告,要求用戶輸入手機號碼,從手機話費中代扣費。為了保證圖片更新,這些討論版版主就會收購一些偷拍照片。但這類收購價格不高,這名網友就遇到過一次網站“約照”,回報是讓他免費加入網站討論版。

偷拍照片還有一種去處,就是被一些人用來刻成光碟出售。2013年3月,北京警方就在朝陽區一處民宅中,發現大量淫穢光碟和移動硬碟、刻錄機等設備。犯罪嫌疑人王某就是在網上收購色情、偷拍圖片以及淫穢電影,並將這些內容刻錄成光碟,以50元左右的價格出售。

女大學生被偷拍報警後,龍昆南派出所在當天就到海師進行調查取證,找來了幾名被拍女生及女生所在班級的男生了解情況。昨日,記者從龍昆南派出所獲悉,昨日到派出所的3名男生為受害者同班的男生,是配合警方了解情況。

記者從龍昆南派出所獲悉,派出所已聯合海口市公安局網監處,請求網監處給於技術支持,協助偵查。派出所已採取行動,校園網和中國大學生網站上所有相關被偷拍圖片均已被刪除,而發帖的ID地址也已被封。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為了防止被偷拍圖片進一步擴散,他們已採取技術手段對圖片進行了處理。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這些被偷拍的圖片總共有200多張,警方昨日通過該校學生的電腦上查詢,“露點”的照片已被刪除。記者詢問被偷拍女生的範圍時,警方回答說,一開始他們對圖片進行調查,發現大多為四樓五樓女生的照片,後來經過查詢對比,發現被偷拍對象中也有二樓三樓的女生。經了解,被偷拍女生多為數學系和法律系、公共管理系的學生,據警方了解到的情況,被偷拍女生達40多人。

重則刑拘

海口市公安局網監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學生偷拍女生生活照片,並傳到網站上的行為,觸犯了被拍女生的肖像權人格權,給受害者帶來了心理上的極大傷害,此種行為是不合法的。記者昨日從龍昆南派出所和海口市公安局網監處獲悉,警方正在對此事進行進一步的調查。通過技術手段,警方將調查所有圖片的上傳ID、圖片的點擊量、瀏覽人數進行調查。如果該點擊量、瀏覽人數眾多,並根據圖片內容的嚴重程度,如果情節後果嚴重,涉及到傳播淫穢圖像的行為,將觸及刑法,警方將進行刑事立案。同時,警方解釋,即使情節不是很嚴重,圖片點擊量小,偷拍傳播圖片的嫌疑人也觸犯了治安處罰法,警方將對嫌疑人依法處以治安拘留。

社會行為

男生可清楚看見女生寢室內

記者走訪了被疑為照片出處的男生宿舍。記者看到,由於兩棟樓之間挨得太近,無論是位於1、2樓還是4、5樓,都能夠非常清楚地看到正對面女生宿舍內的情況。尤其是從男生宿舍5樓看對面女生宿舍4樓,男生宿舍4樓看對面3樓等以此類推。同樣的從女生宿舍看到男生宿舍也是一樣的情況。
多位男生表示,自己並不知道這些照片是誰拍的,但照片都看過。一法律系的男生小莊告訴記者,照片上傳時,是一位室友告訴他的,他聽說後感到很驚訝,馬上上網看個究竟。“
我猜露點的照片肯定不止這些,只是他沒上傳罷了。”記者問到寢室有沒有男生會拿望眼鏡偷看女生宿舍。小莊表示,有這種喜好的男生其實很少,只是個別人才會這樣,大家都不會做這種事。“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偷看的男生喊‘快看,那邊怎么怎么了’才會有一些好奇的人過來看看。”記者問到其怎么看待偷拍、偷窺一事,小莊說:“偷看沒什麼大不了的,只會覺得這個男生真齷齪。但是上傳照片是過分了。”照片曝光後,女生宿舍變得“敏感”了。“雖然我沒有被偷拍,但是這件事發生後,許多女生都變得很謹慎了。”旅遊管理系大二的小吳說。小吳表示,許多女生宿舍會比較注意“安全”問題,換衣服會拉窗簾,睡衣也不會穿太暴露的。“畢竟誰都不希望被人偷拍、偷看吧!如果我被拍了,我一定不會放過那個人。”小吳說。

海南師範大學負責此事的老師都對照片上傳一事避而不談,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老師表示:“這件事對學校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我們都很痛心學生有這樣的行為。學校以後將採取措施制止類似的事情再發生,全力制止這樣行為。具體情況請你們不要再多問。”

桑拿沐浴場所老闆稱暗裝攝像頭已成行規

夫婦在番禺某旅館歡愛遭人偷拍並被製成視頻流傳網路。在記者的勸說下,2013年6月20日晚,阿雷向鍾村派出所報案。然而昨日上午,阿雷卻致電本報記者,稱由於特偵組看過視頻後,向他提出諸多疑點,他已向派出所撤案了。在經過了半天的痛苦掙扎後,阿雷再次向記者發來簡訊,堅定地稱視頻中的人物是他們夫妻,並再次表示“一定會把這事情弄個水落石出”。

“夫妻住旅店性生活竟被偷拍上網”經本報報導後,眾多市民對如何保護好自己的隱私表示了極大關注。昨天,廣州某大型桑拿中心老闆看到報導後告訴本報記者,在廣州的一些桑拿沐浴場所,監控攝像頭其實是無所不在的,“有些場所甚至在沐浴室、桑拿房都安裝了高清晰攝像頭,只是因為隱蔽性強沒有被人發現而已。”該老闆透露,這種現象在深圳桑拿沐浴場所是最多的。

除了“偷拍”還有別的

偷拍偷拍

最早由南方的一家報紙披露,說是根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規定》),某些“偷拍偷錄”的資料可以用作證據,而且還據此推論,說媒體以偷拍偷錄的方式進行採訪,可能也會合法化。

“偷拍偷錄”的資料能不能成為證據,或“偷拍偷錄”式的採訪是否合法,確實都是敏感而又受到大家關注的問題,媒體盯住這樣的話題,也是職業的敏感。可是細讀一下高院的《規定》,卻有些比關於“偷拍偷錄”更重要的規定值得注意。

比如《規定》中規定,在八種情況下,民事訴訟中將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也就是說要由被訴方“自證清白”。如在醫療糾紛中,患者不必再自己收集證據以證明醫院的過錯,而是醫院必須舉出證據證明其醫療行為與患者的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否則醫院就將敗訴。

這樣的新規定對我們每個人都是福音,因為我們都曾經是患者或早晚都會成為患者,也就都有可能成為醫療事故的受害者。我們也都知道,在醫患糾紛中,讓患者收集證據以證實醫院的過錯,幾乎是不可能的,於是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下,患者往往會成為法庭上的弱者。

與此相似的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規定》所限定的八種情況中,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等情況,都在生活中經常出現,而又很難由被損害人舉證證明——對被污染環境的檢測,對有缺陷產品的鑑定,往往因為過程複雜或成本高昂,而使被損害者無力負擔。於是儘管有法律支持被損害者的權利,但處於弱勢的一方還是沒有足夠的力氣拿起這件過於沉重的“武器”。

因此,在若干限定情況下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對保護勞動者、消費者及其他處於弱勢的被損害者的權益,將產生直接且重要的作用。而《規定》的頒布和實施,在中國司法制度、司法實踐的發展中,也就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如果《規定》中適用的“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可以被援引,那么消費者對制假售假的投訴,股民對上市公司欺詐行為的投訴,就變得更現實、更可行,無論在保護消費者、投資者的權益,還是在規範市場秩序方面,都有著重要且現實的意義。當然法律是一件嚴肅而複雜的事情,且並不以某一特定的群體(如消費者、中小股民)的權利和意願為惟一依據,因此法律能夠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給消費者、投資者的權益以更多的支持和保護,還需要嚴謹而審慎的探索。但無論如何,《規定》的頒布實施,確實是重要的一步。

說上面所議的事情“更重要”,也不意味著對“偷拍偷錄”的新規定就不重要。帶著“針孔攝像機”偷拍“黑窩點”,已經成了電視新聞中最搶眼也最解氣的節目。如果這樣的採訪方式能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說法,記者們就能少遭遇些尷尬。至於在“偷拍偷錄”的過程中,怎么就叫“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或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怎樣才是“合法的”偷拍偷錄,恐怕還得權威部門再作點對司法解釋的解釋才行。

先有偷拍,還是先有防偷拍
她本來是有機會獲得這樣的待遇的。當年,瓊瑤驚喜交加地發現了正當年華的她,為她取名“水靈”,讓她在《蒼天有淚》里演主角,卻把配角派給已然成名的朱茵,顯見是要大力栽培,但奇怪的是,《蒼天有淚》之後,她卻再也沒出現在瓊瑤劇里,這在一旦抓住一個貨真價實的美女,就不肯放的瓊瑤的用人史上,還是頗為罕見的。但也要知道,瓊瑤是個非常聰明的女人,重視傳統觀念勝過一張美麗的臉,她更喜歡真性情、有個性、有才情、能言善辯的女子,也喜歡這些女孩子花團錦簇地圍在她身邊,當她是老佛爺,撒嬌嬉笑取悅她。蔣勤勤消失在瓊瑤劇的製作名單上,從另一個側面證明她不是瓊瑤要的那種人。她不是沒有獲得機會,而是沒能抓住機會。她打算抓住機會了,卻似乎有點晚,雖說紅白事往往是娛樂圈中的小高潮,但也和現實中的紅白事一樣,窮親戚們還是處處受冷遇,如果沒有自知之明,硬要在盤子裡抓糖在飯桌上下頭筷,就更加受冷遇,現實就是這樣勢利。

但蔣陳兩口子顯然是要試試水,看看自己身價幾何,在圈中的地位怎樣,於是也開始防偷拍了。

只是,和先有雞還是先有蛋是個問題一樣,區別明星身價地位的,是先有偷拍才有防偷拍,還是先有防偷拍,才有偷拍。

對於不夠分量的明星來說,通常是先有防偷拍,才有偷拍,對他們來說,防偷拍是一種儀式,一種姿態,等於宣布自己的生活大有內容,已經圍上了遮蓋布,可以讓看和拍變成偷看和偷拍,讓家花變成野花,格外有情趣,儘管他們即便放開來讓人看和拍,也乏人問津。

注意事項

不能侵犯肖像權。曝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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