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洪江市委洪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洪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洪發〔2010〕24號)和《洪江市委洪江市人民政府關於洪江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洪發〔2010〕25號)精神,設立洪江市公安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並制定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對策。
(三)
(四)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的計畫、申報、分配、管理工作;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撥款的分配計畫,並監督、管理使用情況;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指揮系統建設。
(五)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負責紀檢、監察、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督辦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和指導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
(六)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執法工作;負責勞動教養的報批和投所工作。
(七)負責、協調處置全市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偵破;防範處置邪教、非法宗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八)負責、指導、協調處置全市重大案件(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和騷亂;負責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加強社會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槍枝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組織、指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建設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民眾性治安防範工作。
(九)負責實施對來洪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來賓、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負責全市城區治安巡邏執勤,打擊暴力恐怖活動。
(十一)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刑事偵查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相關重大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規劃全市公安機關的刑事科學技術建設和刑事基礎情報信息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和指導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工作;依法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五)負責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網路偵查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打擊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六)負責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戶政、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口、邊境通行證、出入境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國籍及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洪江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在懷化市公安局指導下查處外國人違章、違法活動。
(十七)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負責機動車輛管理、檢測和駕駛員管理工作;查處重大交通事故。
(十八)指導、監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武裝警察部隊擔負的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工作。
(十九)森林公安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門和市公安局雙重領導,業務工作以市公安局領導為主。
(二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安局設14個內設機構(室、中心、大隊):
政工室
政工室是市公安局黨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指導、監督公安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政工室為正股級機構,核定主任、教導員各1名(高配副科級)。
負責局黨委的文秘工作;負責全局幹部人事任免、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公安機關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定向招錄培養政法(公安)幹警工作;負責對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警銜晉升和新警培訓等日常管理;負責對黨員的考核、評議和吸收新黨員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工、青、婦等民眾組織的工作;組織、指導、承辦全市公安宣傳工作和公安隊伍文化建設;負責承辦獎懲、優撫工作;制定公安民警教育、素質培訓計畫,檢查、督促落實情況;負責全市公安民警體育工作;承辦公安機關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等級評定的呈報工作。
紀檢監察室
(加掛警務督察大隊、審計室牌子)
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按照規定承辦、協辦和指導全市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承辦上級交辦案件的查處、回復、登記等工作;指導、開展全市公安機關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效能監察、警務公開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警容風紀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組織開展警務評議活動,聽取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見;指導開展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益工作;依法對公安專項費、業務經費及職業據點的財務管理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對離任股(所、隊)長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和審計調查。
紀檢監察室核定紀委書記1名,紀委副書記兼監察室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
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市公安警務保障工作;負責警用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公安警用裝備、被裝的計畫與管理;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和其他專項撥款分配計畫,並監督、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財務、基建、綠化、後勤服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局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研究、擬訂公安科學技術發展規劃;收集、管理公安科技信息,指導和實施全市城市治安電子防控系統建設工作;負責車輛維修、保險等日常管理工作。
警務保障室為正股級機構,核定主任、教導員各1名(高配副科級)。
執法監督大隊
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組織、規劃全市公安法制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參與起草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全市公安機關執法工作;辦理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件,提供法律諮詢;承辦勞動教養呈報工作;負責治安拘留、收容教育、行政處罰、強制戒毒、取保候審的個案審核;負責開展民警的法律培訓、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工作;承擔執法辦案單位民警執法檔案的建立工作。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舉報、控告申訴等工作;指導、開展全市公安信訪工作。
執法監督大隊為正股級機構,核定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高配副科級)。
指揮中心
(加掛辦公室、巡邏防暴警察大隊牌子)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報告有關敵政社情和各類公安信息;協調處理重大事件和緊急警務,負責全市公安工作的重要檔案、重大會議材料和全市性公安會務工作;負責局領導重大政務活動的上傳下達和有關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公安統計、保密、文書檔案及機要檔案、機要密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印章管理、局屬單位的保密工作,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保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史志編寫和研究工作;指導並監督110處警和應急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反恐怖工作動態,指導全市反恐怖工作;負責公安機關情報信息綜合運用平台建設、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機要通信、計算機通信網路建設和管理;負責保障重大警保衛任務的通信暢通;負責指導全市城市治安電子防控系統的維護、管理和套用工作;承擔局機關有線、無線通信業務和機要通信及設備的購置、分配、維護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各類考評工作。
指揮中心為副科級機構,核定主任、教導員各1名。
刑事偵查大隊
掌握、研究、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動態、趨勢,收集、交流、通報刑事犯罪信息,開展預防、打擊刑事犯罪對策的綜合調研、反饋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承辦或參與全市特大涉外犯罪、恐怖組織、重大集團犯罪、有組織犯罪和派出所偵破有困難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察;指導開展網上追逃、刑事特情建設、陣地控制等工作;指導、管理和實施全市刑事科學技術、現場勘查、檢驗鑑定、“321”情報資料及刑嫌調控工作,負責全市盜搶汽車系統、重大案件系統、協作平台系統的管理及維護工作;負責全市刑事執法的檢查和指導;負責全市刑事協查、通緝通報及市外偵察協作。
刑事偵查大隊為副科級機構,核定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
治安管理大隊
(加掛洪江市危險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指導、監督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秩序行為;組織、協調重大治安案件、群體性事件的處理;負責全市警衛保衛工作,實施對國內外來本市警衛對象、在本市召開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警衛工作;依法指導和管理槍枝彈藥、危險爆炸和核材料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治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治安案件的查處以及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適時開展專項打擊行動;直接承辦黃、賭大案;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依法管理全市範圍內集會、遊行示威活動;指導全市公安派出所的業務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保全服務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為副科級機構,核定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加掛洪江市公安局610辦公室)
指導、監督全市國內安全保衛和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工作;掌握影響國內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情報信息,研究、擬訂工作對策;指導、監督並參與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穩定案件和事件的處置工作;指導開展全市隱蔽工作職業化、社會化建設;負責台、港、澳社會情況的收集;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安機關與邪教組織及各類有害氣功組織的鬥爭;掌握影響全市文化領域安全穩定的敵情和政治方向,指導並承擔全市宗教、民族、學校、文化、科研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案件和有關事項。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為正股級機構,核定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高配副科級)。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承擔偵控系統和技術偵察手段建設及維護工作;指導和實施網路安全保衛工作,推廣信息網路安全政策和技術規範;掌握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偵辦網路犯罪案件;承擔網咖等經營性服務場所的行政許可受理和安全技術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全市計算機安全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全市計算機安全專用產品安全管理和執法監管及計算機防病毒防治工作;承擔建立全市網際網路安全的社會防控力量,指導、協調全市網路有害信息及病毒、非法入侵等網路突發事件接警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網路負面輿情的監控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信息網路安全等級、網路安全保護工作,受理重點套用單位的安全登記備案工作。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為正股級機構,核定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高配副科級)。
禁毒大隊
(加掛洪江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擬訂預防、打擊對策;指導和參與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負責全市毒品預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工作和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實行禁毒管理的工作;依法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和易製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指導、開展禁毒宣傳、創建無毒社區活動;承辦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禁毒大隊為正股級機構,核定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高配副科級)。
人口管理大隊
(加掛洪江市公安局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辦公室、洪江市外事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人口、戶籍管理工作;承辦全市人口統計工作;組織、指導各派出所對流動人口、重點人口、監外犯罪的管理和人口信息的管理工作;協助計生部門做好流動人口計生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邊境通行證工作;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往來港澳台地區工作以及回國定居的材料申報;發現和查處出入境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管理外國人入出境、居留、旅行、國籍事務,在懷化市公安局指導下查處外國人違章、違法活動;承擔全市公安機關的外事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業務工作。
人口管理大隊為正股級機構,核定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高配副科級)。
監所管理大隊
指導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限制人身自由場所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公安監管場所的規章制度並檢查落實,指導、監督公安監管場所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所安全防範工作,查處監管場所重大安全事故;指導監管場所對被監管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指導開展監所深挖犯罪工作;指導和實施監所設施、裝備和技術建設;管理監管場所有關經費。
監所管理大隊為副科級機構,核定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研究、分析全市經濟犯罪動態,擬訂預防和打擊對策;指導全市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協調和承辦跨縣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涉稅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按有關規定,管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和侵犯財產罪中的88種案件;直接偵辦全市有影響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掌握影響全市企事業單位、文化系統安全與穩定的敵社情和政治動向,指導市直經濟系統內部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開展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及經濟系統內部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在企事業單位、文化系統中開展反顛覆、反滲透的鬥爭;協助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對內部單位涉及國內安全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突發性事件。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為正股級機構,核定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高配副科級)。
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公安局公安專項行政編制為216名(不含交警大隊公安專項編制41名,全額撥款自定事業編制19名)。其中局機關30名,基層大隊等8個大隊66名,基層派出所98名,看守所16名,拘留所6名。
市公安局領導職數6名。其中:局長1名,政治委員1名,副局長3名,副政治委員1名,紀委書記1名;內設機構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股級領導職數17名(高配副科級)。
紀檢(監察)編制在局機關公安專項行政編制總額內。
其他事項
派出所
市公安局按照行政區劃,設定安江派出所、黔城派出所、龍田派出所、硤洲派出所、雪峰派出所、塘灣派出所、沙灣派出所、托口派出所、紅岩派出所等9個派出所,不設派出所的鄉鎮設定警務室,核定公安專項行政編制98名。9個派出所均為副科級機構,其中各所核定所長、教導員各1名。
看守所
主要負責收押本市政法機關辦理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並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改造;管理在押人員的生活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法承擔刑罰的執行工作。
看守所為正股級機構,核定公安專項編制16名。核定所長、教導員各1名。
治安拘留所
(加掛收容教育所牌子)
治安拘留所負責對我市政法機關行政治安拘留人員的管理,組織被治安拘留人員接受法律道德教育、生產勞動。收容教育所擔負對我市公安機關抓獲的、決定收容教育的賣淫嫖娼人員的收容教育,組織被收教人員接受法律道德教育、生產勞動和性病檢查治療。
治安拘留所為正股級機構,核定專項行政編制6名。核定所長、教導員各1名。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懷化市洪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