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津市市國土資源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津市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及測繪行政管理的津市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的具體管理辦法,經審議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鎮、街道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三) 負責對全市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保護土地、礦產等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主管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的信訪工作。
(四) 制訂和實施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承辦農用地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工作,確保全市耕地占補平衡。
(五) 統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制訂地籍管理具體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組織和指導土地確權、定級、登記發證等工作。
(六) 制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管理辦法,管理和監督全市土地資產、土地市場;組織實施國有土地資產的清查、核定和處置工作;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 負責全區土地的徵用、劃撥、有償使用工作;組織編制全區城鄉土地的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上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和批准後的跟蹤檢查工作。
(八) 監督管理全市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負責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查、報批;核發採礦許可證;培育和管理礦業權市場;依法徵收、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負責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負責礦山企業年檢工作;負責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九) 組織勘查、監測和防治地質災害。
(十) 安排並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及其他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一) 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的科技、宣傳、教育工作;抓好系統幹部職工的組織、思想、業務和作風建設。
(十二)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調機關股室之間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各項制度,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檔案的起草、文電處理、文書、保密、及機關行政管理工作.
業務受理視窗
全面落實服務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便民服務制度。對一般事項實行直接辦理,對特殊事項實行承諾辦理,對重大事項實行聯合辦理,對上報事項實行負責辦理,對控制事項實行明確答覆。
監察室
負責指導、督促、檢查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協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本系統幹部職工的違紀案件,協助局黨委做好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和行風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本系統黨員幹部職工的黨風黨紀教育。
人事教育股
負責全系統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及專業技術人員評聘工作。
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財務並監督管理鄉鎮站所財務,負責專項經費管理,對國土資源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票據,有關的收支進行監督和管理。
規劃用地股
負責編制國土資源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承辦各類建設用地項目預審、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審查和報批工作,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劃撥等手續,負責個人建房用地審批,指導農村非農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
法規股
宣傳、貫徹、落實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政策。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處理日常國土資源信訪。
執法監察大隊
負責國土資源執法巡查工作。負責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重大案件實行聯合辦案制度。承辦上級交辦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承辦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負責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進行制止,依法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
信息中心
負責國土資源資料庫的建立和管理,規劃和編制國土資源信息網站,實施網際網路上的信息公開。負責對全系統幹部職工的計算機業務培訓和指導,對全系統的計算機進行維護和管理,確保計算機套用系統和網路的穩定運行。
礦產與地質環境股
負責採礦權的申請受理、登記,劃定礦區範圍,頒發採礦許可證。負責選礦許可證的報批審核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監測、監督管理,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負責採礦權出讓金、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等國家法定項目的徵收工作。
測繪大隊
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它測繪項目;指導監督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和測繪成果資料匯總;負責測量標誌的保護;負責測繪成果的保密工作;根據授權管理測繪行業的計量工作和標準化工作。
國土資源儲備中心
制訂土地收購、儲備計畫,並組織實施。
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承辦市城區和各集鎮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具體事宜,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等具體事宜。
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編制全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畫,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預審立項、設計預算、審查申報、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招標、工程質量監督和資金使用管理。
耕地保護股
組織編制和實施基本農田保護規劃,指導鄉鎮(街道)編制本轄區基本農田保護規劃。
津市市征地拆遷事務所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拆遷安置的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承辦全市範圍內征地拆遷的具體事宜。
地政地籍股
責集體農用土地所有權的調查和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建設用地的驗收和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工作。
負責地籍檔案整理歸檔和統計上報工作。
領導信息
譚傳東: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局全面工作。
胡林森: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管局全面工作;負責黨務、人事教育、財務、鄉鎮(街道)國土資源工作;分管人教股、財務股、鄉鎮(街道)站(所)。
饒輝: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地礦、地環、征地拆遷、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礦產與地質環境股、征地拆遷事務所。
卜忠鑫: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國土資源規劃、用地、信息化、綜合調研工作;分管辦公室、規劃用地股、信息中心。
高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最佳化經濟環境、地產地籍、儲備、測繪管理、測繪工作;分管監察室、地產地籍股、測繪管理辦公室、土地測繪大隊、國土資源儲備中心。
胡庭岸: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執法監察、法規、信訪、國土資源交易、招商引資工作;分管執法監察大隊、法規股、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胡聖華: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負責工會、機關支部、老乾、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綜合治理、耕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建設工作;分管耕保股、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朱文君:總經濟師。
負責視窗工作;協管交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