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護岸工程
正文
沿著溝道或河道修築的水土保持工程。用以控制水流流向,防護河岸或溝岸免受沖刷。適用於因山洪、土石流衝擊而使山腳遭受沖淘、山坡發生崩坍的溝(河)段,谷坊或攔沙壩附近需防止溝岸沖淘的溝段,溝道縱坡陡以及兩岸土質容易被沖刷的溝段。護岸工程根據建築材料的不同分為乾砌片石、漿砌片石、混凝土板、鐵絲石籠、木樁排、生物護岸和木框漿石等多種。根據作用不同,又可分為護岸堤和導流壩兩種。護岸堤是保護溝岸免受山洪或土石流沖刷,並起擋土牆作用的建築物,一般修成砌石護岸堤。在山洪流向比較平順、設計流速為2~3米/秒時,採用雙層乾砌塊石護岸堤;在受到主流沖刷的溝(河)段,採用漿砌塊石護岸堤。導流壩可改變山洪或土石流流向,起整治溝(河)道水流的作用。按其與水流相互位置的不同,可分為順壩和丁壩兩種。根據施工地點的地形、建材來源、荒溪類型、山洪或土石流流速及流量等確定導流堤的結構及建築材料。
丁壩是從水流衝擊的河岸或溝岸向水流中心伸出的導流壩,主要起改變流向、防止山洪或土石流橫向沖刷的作用。按丁壩與水流所成夾角不同,可分為正交丁壩、下挑丁壩及上挑丁壩。在溝(河)道兩岸均修丁壩時,兩岸丁壩的頭部之間的間隔要留有足夠的橫斷面以宣洩山洪;丁壩的頭部應相對布置,其延長線應交於溝道的中泓線,防止山洪中泓左右搖擺;丁壩頭部標高可按歷年平均水位設計;但不得超過原溝岸的高程,以利於壩頂部洪水漫溢和沼沙淤積。丁壩的間距可取壩頭至溝(河)岸垂直距離的1.25~4.5倍;凹岸丁壩的間距為丁壩長度的1倍,凸岸丁壩的間距為丁壩長度的3~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