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印發印發的通知
各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
為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特制定《河南省普通中國小管理基本規範(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普通中國小管理基本規範(試行)
一、辦學方向1、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2、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質量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
3、堅持“三個面向”,適應社會發展和時代需要,更新辦學理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4、堅持依法治校,落實校長負責制,實行民主管理,堅持校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5、黨團組織、校務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等組織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並能切實履行職能。
6、完善校務管理制度,全面實行崗位責任制,崗位職責明確,考核和獎懲制度完善。
7、切實加強德育工作。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學校教育全過程,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斷改進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健全德育工作隊伍,完善德育工作制度,構建學校、家庭、社會緊密結合的德育工作機制。
8、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的課程方案、課程計畫,嚴格按照規定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積極開發和實施學校課程。
9、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不斷更新教育理念,創新教學模式,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最佳化教學過程,提高課堂效率。引導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學習,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自主創新和實踐能力。
10、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有教師備課、聽課、課堂教學、作業布置和學生預習、上課、複習、作業的基本要求。教師不拖堂,不擠占學生課間休息時間。
11、控制學生在校時間。走讀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國小、國中、高中分別不超過6小時、7小時、8小時。走讀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習。寄宿生晚自習每天不超過2課時,結束時間國小不晚於20:30,國中不晚於21:30,高中不晚於22:00。寄宿生早上起床時間國小、國中不早於7:00,高中不早於6:30。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學校可根據季節變化對寄宿生晚自習結束時間和早上起床時間做出適當調整,但要保證國小、國中、高中學生睡眠時間不少於10小時、9小時、8小時。
12、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不得利用節假日、雙休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不得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種收費輔導班。學校因大型公共活動耽誤課時完不成教學計畫,確需補課的,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安排同等時間進行補課。學生家庭書面作業實行總量控制。國小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國小中高年級、國中和高中學生書面家庭作業總量分別控制在1小時、1.5小時、2小時以內。
13、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以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定為主要指標綜合評價學生,注重發展性、過程性評價。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範考試科目和次數。考試命題科學合理,考試內容符合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不隨意提升考試難度。不準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不得按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次和編排座位。國小實行等級記分制。
14、學校實行均衡編班,均衡配備教育資源,不以任何名義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學校不得舉辦任何實驗班。
15、認真組織學生開展體育鍛鍊,保證學生每天鍛鍊1小時。
16、選用國家和省頒布的教學用書目錄規定的教材。學校課程相關資料不得向學生收費。不得強迫學生訂購各種教輔材料、學習用品等。
17、認真執行教師資格制度,所有教師持證上崗。全面實行教師聘任制,根據教學需要合理設崗,按照崗位聘任教師。
18、加強師德建設。認真貫徹《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師要切實做到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
19、教師在教育教學中平等對待學生,因材施教,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尊重學生的人格,不歧視、侮辱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制定並落實教師專業發展計畫,積極組織和支持教師參加培訓、進修。建立健全校本研修制度。鼓勵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參加學術交流和各種教學研究活動。
21、建立科學的教師評價體系。堅持內容全面、主體多元原則,綜合師德表現、教學質量、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等方面評價教師工作。不向教師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考試成績評價和獎懲教師。
22、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做好班主任的選聘工作,合理安排班主任教師的課時工作量,建立科學的班主任工作考核評價體系,落實班主任待遇,完善班主任獎勵制度。
23、依法保障教師權益,不安排教師在雙休日、節假日上課。
24、公辦中國小教師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
25、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堅持免試入學原則。除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體育、藝術等特長生招生可以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外,學校(含民辦學校)不得採取或者變相採取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拒絕接收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分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不得拒絕有一定學習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26、普通高中招生要堅持全面評價、擇優錄取原則,依據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學校(含民辦學校)不得違規進行招生宣傳,不得在中招考試前單獨組織考試、招收錄取學生,不得招收規定區域外的學生,不得違反“三限”(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招收擇校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復讀班,不得與任何機構聯合在校外舉辦復讀班或復讀學校。
27、認真執行學籍管理規定,有完善的學生入學、轉學、休學等制度。有完善的控輟措施。有學生請假、銷假制度。
28、按要求控制班額,逐步實現國小每班不超過45人、中學每班不超過50人。
29、《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生禮儀常規等規章制度要張貼公示,並能落實到日常管理中,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
30、少先隊、學生會組織健全,並能正常開展活動。
31、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慶典活動。
32、認真落實上級有關學生資助政策,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33、學校發展有整體規劃,布局合理,教學區、運動區、生活區等分區明確,互不干擾。
34、校園整潔,無垃圾,無紙屑,無積水,無污染。室內乾淨,採光、通風符合有關要求。
35、做好校園綠化、美化,加強校園文化建設,重視環境育人。有體現學校教育理念和特色的校訓、校風、教風、學風,並公示於學校明顯位置。
36、未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利用校園校舍開展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任何活動。
37、按照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並及時公示,不得違反規定收費。不得對學生和家長進行任何攤派。
38、科學編制學校預算,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堅持財務公開,重大開支實行民主決策。
39、加強學校資產管理。有校舍、辦公用房、教學用房、宿舍、食堂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辦法,有實驗室、圖書館(室)以及電教、體育器材管理制度,有辦公用品發放管理辦法等。
40、按照《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要求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或保健教師。有條件的中國小要設立心理健康諮詢室,配備專業教師。
41、重視檔案建設,有檔案室或檔案櫃,各類檔案齊全,有完善的檔案管理、查閱、借閱、保密等制度。
42、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責任明確,層層落實。
43、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重視加強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好法制副校長的聘請工作。
44、建立學校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學生進行疏散和逃生演練。組織學生戶外活動有安全措施。
45、教學用房、教學輔助用房、辦公用房、生活服務用房堅固、安全。發現危房及時維修,D級危房及時拆除
46、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完善的學校衛生工作制度並嚴格遵守,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和傳染病流行。
47、加強門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
48、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9、本規範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50、本規範由河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