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一
(清)順治十八年(1661)刻 康熙二年(1663)刊本, 二十七卷
朱明魁修,何柏如纂。明魁字燦煌,遼東義州(今遼寧省義縣)人,貢士,順治十六年(1659)來任知府。柏如,本府人,順治十六年進土。
此書是清代纂修的第一部河南府志。朱明魁奉賈漢復修志檄文,遂請何柏如與本地學人藩景星,賈承惠,姬用中,董正五人“秉筆考訂,因舊編加新氛繁者刪之,略者增之,蝕者完之”,乃成此編。
書凡二十七卷。前有孟津人陝西左布政使陳護序、朱明魁本府推官黃緩、郡人董篤行、傅景星、張精各一序。目錄為:卷一凡例,修志姓氏,圖考(二十四幅);卷二建置沿革;卷三星野(附祥異);卷四疆域(附保里),土產;卷五山川(附關津、橋樑、形勝、水利);卷六風俗;卷七城池(附武備入卷八公署);卷九帝王(附后妃);卷十封建(附王官、增竊);卷十一田賊;卷十二學校;卷十三職官;卷十四名宦;卷十五科貢(附薦辟封贈、蔭襲、武科);卷十六人物(附鄉賢);卷十七孝義(附志節),列女(補遺);卷十八挪巳;卷十九游寓(附隱逸);卷二十仙釋(附寺、觀、廟、方技);卷二十一古蹟(附建坊):卷二十二陵墓;卷二十三至二十六藝文;卷二十七雜記。書後有何柏如跋文。
本志與《順治河南通志》體例相仿,諸國平列,不以綱統一隻將部分細目附於有關目後。全書正、附目共約五十,藝文中各以文體標目,不計在內。當時河南府轄一州十三縣,各目基本以先府後州縣的順序編排,分別載述,十分清晰。其中個別目另有變通,如土產目,本書的作法是“府屬雖州縣遠近不同,所出大抵不相遠也。按地細開,重複厭觀,茲總列大同者於此,至各地有特出者,有偏饒者,詳開於後”。有綜合,有重點,詳略適宜,簡明扼要。洛陽為九朝故都,在明代又是王室宗藩重要封域,所屬如鞏縣、登封等亦為上古帝王所居。故本書特立帝王、封建二目,分別載記,突出了地方特點。
各目所載資料較豐富。如山川目注重礦產資源,無論古今,凡有之均予註明。田賦目,當時“起價則例俱未畫一,今仍照邑志謄錄,不敢一字移易”,保留了原始資料。惟戶口的記載多有參差,或載明洪武以來歷次較大的清查數額,或只有“舊額”與“見在”兩項記載,或根本無記載,資料較為殘缺。但田賦、驛站、所站等資料則較全。其它如新安,偃師,鞏縣,登封四縣所記鹽課的資料亦較詳。盧氏縣專有銀洞一細目,所敘共十五處,惜甚簡略,只見地點與距縣城的里數,而不見其它。災異目將明末農民起義軍在洛陽的活動,記載得十分詳盡,時近事真,是非常珍貴的資料。雜誌目更有特點,洛陽地靈人傑,有關異聞趣事、各色人物、諸種風俗等豐富多彩,自古以來不絕於書。此目有紀疑,專考證史、地沿革;紀才,有洛中七友、三世宰相等;紀年,專載長壽老人;紀言,彙輯名人警句;紀事,敘漢至唐代各朝重大史事;另有紀富,紀異等。紀會益加別致,自晉金谷會、唐香山會、宋譽英會,以迄明代以來的八著會、敦誼會、清逸會,同年會、停誼會、初服會、崇雅會等,無所不載,反映了各階層人民尤其是文人學士們的社會聯結組織形式,頗有價值。
本書缺陷亦很多。如職官目,於歷代職官均不載任職年月。古蹟蒐集面很廣,從古城、廢縣到樓、台、亭、閣等共分53個細目,可謂淹博。遺憾的是,大多數隻載名稱,至於具體地點、形制、規模、存廢等,一概不見記載。於藝文目,採取文集的形式,輯匯了一部分文章和詩賦等,而於有關本地人的著作則不予收集,十分豐富的書籍文獻全部失載,實是一大缺陷。雖然如此,由於整個順治時期河南省所修的志書均較簡陋草率,此志書仍算較好的一種。
關於本書的刊本,《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錄》載為“順治十八年(1661)刻,康熙增刻本。”據本志書所載,時間最晚的是康熙二年(1663)河南分守道翁長津序,其序中並無增刻情況的敘述和介紹。檢閱書中各目內容也並無康熙時期的內容。據此可以判斷,此書成於順治十八年,時當兩朝新舊交替,故於兩年後始刊刻印行,因為一般情況下,在無特殊原因時,不會相隔二年又重行增刻。姑存疑於此,以請教於版本學家。
版本二
(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刻本 , 二十八卷
孫居湜修,董正等纂。居湜字分庵,順天府大興(今北京市大興縣)人,由官前任鄧州(今江蘇郊縣)知州,康熙三十二年(1693)升河南府知府,後又以直聲把江西按察使。正字端撰,本府人,曾任汝陽縣儒學訓導,是順治《河南府志》五纂修之一。
本府志書自順治十八年修後三十餘年,孫居湜又奉閻興邦檄再修此志。孫知府和本府通判朱作舟首事,請郡紳董正、范焜及進士楊名遠、舉人董元輔四人,因舊志補缺詳略,正訛刪蕪,三閱月而告竣。志甫成,孫居湜擺江西按察使去,張聖業接任,刊刻以行。
書凡二十八卷。前有修志檄文,張聖業、孫居湜、朱作舟、袁供各一序,目錄。卷次如下:卷一凡例、修志姓氏、圖考;卷二沿革;卷三星野;卷四疆域(附保里、土產);卷五山川(附關津、橋樑、形勝、水利);卷六風俗;卷七城池;卷八公署;卷九帝王(附后妃);卷十封建;卷十一田賦(附嘈河、驛站、倉、鹽);卷十二學校;卷十三秩祀,卷十四書院(附義學);卷十五名宦;卷十六職官;卷十七鄉賢;卷十八人物;卷十九科貢;卷二十孝義(附忠節、貞烈、賢淑、流寓、隱逸);卷二一古蹟、寺觀、陵墓;卷二十二至二十五藝文;卷二十六樣異;卷二十七仙釋、方伎;卷二十八雜誌。
此志與順治志無大區別。此時河南府仍領一州十三縣,沒有變化,故此書內容基本仍沿舊志,又續輯近三十年事於各目之後。與舊志不同之處在於目次的調整。首先明顯地加強了封建禮教思想的地位。如舊志只學校一目,此志則新增秩祀、書院二目,各為獨立一卷,與學校目並列。其凡例云:“泮宮、社學、祠祭,皆列代尊聖重道、養老崇德報功大典,今—一條明,特詳志之,以見昭代盛舉視歷朝尤為美備”。與此相應,於人物提高了孝義的地位,將原有的游寓、隱逸二正目撤銷,附於孝義目內,實為不倫不類。其它如墓合併於古蹟,祥異單獨立目,自成一卷,不再附星野之內,則較舊志為合理。
內容上,墨守成規,缺乏後修志書拾墜補闕之力。如職官、藝文等目陳陳相因,與前志毫無二致。在雜誌目中新增紀書細目,收本府及屬縣著作八十種,可稱新創,但纂者並無搜輯存留本郡文獻之意,故將此等資料置於雜誌內而不入於藝文,可知纂修人之陋。雖如此,畢竟有了新的內容,此中有路直纂修《洛陽縣誌》八卷,提供了明代佚志的資料。按明代洛陽縣誌今皆不存,此條記載,無疑有很大的價值。
此志書現存無多,河南本省只鄭州市圖書館存有殘本,(5一28卷)。
此書見《清史稿·藝文志補編》著錄,下注“張聖業”三字。
版本三
(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刻本, 一百一十六卷首四卷。
施誠修,童鈺、裴希純、孫枝榮纂。誠字君實,浙江會稽(今紹興市)人,監生,乾隆四十年(1775)來任知府。鈺字二樹,施誠同鄉。希純,本府人,恩貢。枝榮,本府人,副貢。
先是施誠來任前,知府王公已聘英山縣(原屬安徽省,今歸湖北省)進士金序珽纂修郡志,歷時未及半載,王因調守開封,遂將後事轉託於繼任。時當施誠故友童鈺應河南巡撫阿思哈聘參與纂修河南通志後未歸,施誠乃延其主修府志,又請本邑熟悉掌故的裴、孫二貢生協同編次。越二年,志書成。
全書一百一十六卷首四卷。前有施誠序,以及宋舊志、清順治、康熙、雍正三志序十三篇,凡例三十三條,修志姓氏。目錄為:首四卷聖制,卷一輿圖,卷二沿革表,卷三星土志,卷四疆域志,卷五至六建置志,卷七至十六山川志,卷十七至二十三職官志,卷二十四田賦志,卷二十五戶口志,卷二十六禮俗志,卷二十七物產志,卷二十八祠祀志,卷二十九學校志,卷三十至三十五選舉志,卷三十六帝紀,卷三十七聖跡志,卷三十八至五十四人物誌,卷五十五至七十六古蹟志,卷七十七至一百零五藝文志,卷一百零六至一百一十一金石志,卷一百一十二至一百一十五經籍志,卷一百一十六祥異志。總計一百二十卷,立綱二十三,設目一百二十六。
此志書在所有現存河南方誌中卷數為第一,鴻篇巨製,內容豐富,諸多優點。其體例因事制宜,如職官、田賦、戶口、古蹟、金石等分縣編排;選舉、人物、藝文、經籍、祥異等以時代為準。較之一般府志惟以縣分列不知因事變化者,高明許多。山川目,一般志書大多陳陳相因,惟錄舊志而已,此志認為”山川脈絡支派非親歷不能詳”,由孫枝榮躬為考訂,“窮岩絕壑無不親至”,認真地進行了實地考察,為本府境內山水志開一新局面,十分可貴。田賦、戶口等門摒棄多數舊志專事抄錄《賦役全書》的成例,皆按各屬縣自乾隆三十六年(1771)以來編審奏銷實錄分別注載。有關本郡文獻,分金石,藝文、經籍三門。藝文據各種文體,分詩、賦等二十二細類;金石收石經與碑刻,經籍則按四部分類並仿《文獻通考》、《郡齋讀書志》例,分別著錄,並述其大旨,撮以提要,以見梗概。以上三門,衡其質量與數量,均勝過多數舊志。河南府地區曾為帝王故都,天下勝地,遺蹟特多,此志於古蹟—一考訂,備詳源委,條次井然,為書數十卷冊,可稱浩博。
其凡例云:此次纂修“采技群書,自六經子史以至百家文集及天下志乘,無不細加搜討,閱過書籍三萬餘卷”。查此書分量之大,內容之富,此言或非飾詞,然仍不無疏漏。如唐宋名人寓居洛下者甚多,而書中流寓目所載寥寥無幾。再如洛都風物遺聞,不絕於書,此志卻以所謂“嚴、正”為由,竟將舊志原有的附志、雜誌等門目刪削,使此等重要資料失傳,實為一大缺典。此書除原刻本外,尚有同治六年(1667)知府陳肇鏞重校補刊本。肇據以乾隆志後百餘年未有續修,且原刊本多朽合,多不可讀,乃從藏書家處尋親善本與錢少彭、於厚庵二人詳為校對,朽蠢者修補之,錯簡者釐正之,散佚者重刊之,歷時五月而事竣。此役只恢復原刊本,並未增續。
以上兩種本子均流傳至今。
此書見《清史稿·藝文志》、《八千卷樓書目》著錄,卷數一百一十六,撰人施誠。《揚州吳氏測海樓藏書目錄》亦著錄,僅注一百二十卷(包括首四卷)。